73万个问题
87万个问题
偶尔发生的,比如买旧报纸的,作为营业外收入 经常发生的,比如卖边角料的,作为其他业务收入 后面的原始凭证嘛,偶尔发生的以现金收据入账,经常性收入的,以开给对方的发票入账。
公司卖废品的收入应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毕竟是对业务有关的,还要配比出售的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收入应包括原料,脚料,B品,废品的销售。而且要交增值税的,
不入帐就是偷税漏税了。<br/>收入用收款收据作原始凭证可以,只要是该计算的税你计算缴纳了就可以了。
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吧 !
借:现金(银行存款 )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原始凭证就是公司向老板写一借据,一式两份。一份做帐用,一份给老板。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作为营业外收入,一种是冲减应付工资,两种方法都是对的,采用哪种是看如何收取这罚款,如果是收取现金的,作为营业外收入,扣工资的冲减应付工资
可以作为入账依据 但是这一份只是一个合约的签订 因为没有完成条约规定的内容 所以合同上的金额不能作为收入或者支出 只能作为预付款或者预收款 需要等合同约定的内容完工后 有贵方或者对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才能作为企业的入账依据
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里,既然在帐上显示了,就要做收入为妥。税局最注意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这类的帐目了。
失真、违规或不完整的外来原始凭证均不能入账,具体如下: (1)应盖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填制凭证单位公章的,而未加盖。 (2)未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没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填制单位的名称与所盖的公章不符。 (4)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写的名称与本单位不符。 (5)凭证的联次不符。 (6)凭证有涂改。 (7)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不符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 (8)凭证所列的金额、数量计算不正确。
借“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营业外收入”。在税务处理上,企业的补贴收入包括在收入总额中,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组成部分,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没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免税的税收返还,除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增值税进项)外,一般都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 )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原始凭证就是公司向老板写一借据,一式两份。一份做帐用,一份给老板。
工资用工资表和银行付款凭证(银行代发的情况、或者企业从银行直接发到员工的银行卡内)原始凭证入账呢,凭以上原始凭证直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就可以了。
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新成立公司,食品、餐费应做为公司的开办费,在公司经营当月全额计入当期损益,需要注意的是,食品.餐费属于业务应酬费,列支额度是营业收入总额的0.5%,且60%可以税前列支,40%需要做为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公司没有收入,可以入账销售(营业)费用。 营业收入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如果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实无收入的,不确认收入。营业成本按配比原则核算,无收入时,不结转营业成本。 但是销售费用是按照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且与营业收入没有严格的配比关系的。
银行对帐发生额明细单和其他相关附件可单独装订成册,不用做为原始凭证作帐.单位内部的收款收据(例如个人还借差旅费等款)也得做帐(盖财务章),收到对方单位或发生的所有业务费用单据都得做为原始凭证入帐。
资用工资表和银行付款凭证(银行代发的情况、或者企业从银行直接发到员工的银行卡内)原始凭证入账呢,凭以上原始凭证直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就可以了。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收入肯定是收入,但我觉得应该要分情况吧。如果会员充值是属于公司本身的主要业务收入,应该是到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只是一个额外的小分支的话可能要进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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