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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包括其中予以赠送或者折价的家电、装修,并且为净得价。 二 . 交易过程中具体事项的约定 1. 定金 1. 约定支付时间及条件。这是对买方付款时间的约束,如果买方没有在写明时间内付款,需赔偿违约金或缴纳滞纳金。 2. 定金限制规定: a. 如交易房屋无抵押或只有一个抵押且抵押权人为银行情况下,定金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且不能超过100万; b. 如交易房屋有一个以上抵押,或只有一个抵押但是抵押权人非银行,定金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20%且不能超过50万; c. 10万(含)可自行支付; d. 超过10万部分,必须办理定金托管。 2. 还款解押 1. 卖房需明确所出售的房屋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需向买方承诺何时还清贷款,最迟何时办理解抵押登记手续。 2. 卖方需保证在此期限内完成,一旦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 首付款支付方式 1. 买卖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如“卖方办理完解抵押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如果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付款,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 银行面签及过户 1. 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例如“丙方(中介)收到评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因买卖双方中其中一方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追究违约方责任。 2. 过户:同样,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例如“丙方(中介)收到贷款机构批贷后7个工作日内(以建委预约时间为准)”。 5. 物业交割 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 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2. 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监管进行支付。 三 . 税费相关 1. 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 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 其他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他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 .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1. 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日(含)内。 2. 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3. 约定赔付金额:构成根本违约的,需赔付房屋总价款的20%。 4. 关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如新政策出台、自然灾害等,买卖双方都不算违约,双方需协商解决。
依照法律规定,代理人如果没有持有被代理人的书面委托书,一般情况下对被代理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而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代理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才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即法律规定的代理权与追认权。 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承认其效力,同意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人量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
你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那赔偿买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房屋差价。。。
不是必须的,传真合同,网络合同也可以签订<br/>网上签订,传真签订,口头协议都是受到合同法保护的<br/>那就需要你对这个网站的真实性有认识。建议还是当事人双方出面签订书面合同
晕,被电话骚扰的不止我一个啊,之前买房真的是整天电话不断,后来我干脆换号,而且不去中介挂房了,同事推介的房多多,在上面卖房,耳根子清静。
再着急你也得找当地的房屋中介卖房呀,这里可没有买房的。<br/>再不济,你就在家里的玻璃上贴条,此房出售,电话*******。
和买房的人协商等你买的房过完户就迁走,可以商量的。
主要是约定何时办理过户手续和违约责任
没有规定非要上保险
如果你的房产证只有你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根据新的物权法,你不需要得到你爱人的同意就可以把房子买卖。但是,如果房子有你爱人的名字,或者是只有你爱人的名字,那么必须要他同意,而且买卖的时候要他本人在场,本人不在场要授权他人的,就要提供授权书。
不是的,到了期限,如果符合规划,到时补交地价就行了,所有城镇土地都是国有的.
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自己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转让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谨防面积缩水。 注意事项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注意事项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注意事项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 注意事项八:明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使用条件的日期,并规定违约责任。
(1)当事人填写注销申请: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请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2)所需材料: A、《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B、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中注销该合同网上信息。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卖房授权委托书。需要房主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本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自己行使权力办理过户。把公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一起寄给指定代理人,有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过户
提供证明父子法律关系即可,很简单,如果是宅基地单说,要看你的户口在不在
是网签之后抵押的吧?买方可以起诉卖方,要求卖方解除抵押,跟你过户。
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如果要收回房子,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正在办理中的话那您就可以现在挂牌出售,等产证下来开始交易就可以,如果产证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办理下来那您就等产证下来再出售
没网签是一方面,那签没签纸质的房屋买卖合同呀?如果签了,退出就是违约,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呀!也就是赔钱呀!
那就等他拿到房产证在协议
需要她老公的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办理公证即可。也可以房屋买房合同由其他继承人签字认可。
一般就是在签售会上买书或者自己带,在那个地方早早的买好书排好队等待签售者的到来然后就按顺序打开书让作者在扉页签名就行了。如果是你给别人签书就反过来……= = ……
好像听说这个房子就是拆迁房,具体的您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查询下
对于购房者来说<br/>消费意义上的好房子首先是好商品,性价比高,好的区位还能有升值的可能。而创造意义上的好房子则与建筑师有关,他会关心建筑学上的位置,在形式上出位,能吸引视觉上的注意力,是一种“被看的房子”。而真正与物质审美有关的是存在意义上的好房子,它是生存的一部分,不应该成为视觉焦点,对日常生活更少干扰,面积也应该是感觉不到大,当然也不能感觉到小,不会构成对自己真实情感的压迫。这样的房子,真正符合人们生活的需要,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各种便利,是置业者真正需要的好房子。<br/>对于开发商说就简单了<br/>销量好的房子就是好房子,卖不出去的都不是好房子。
院子土地是随房屋一同出售,不是单独出售的,不应该作为可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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