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订3年,房租是逐年交清。两年满后房主提出15天内搬走,请问怎么办?
房子是可以带租约买卖的,买下房子的人是要继续履行之前房主跟房客订立的租赁协议的。所以,房主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让未到租期的房客搬走的。 <br/>这样的房子叫带租约的房子,根据市场惯例,“买卖房子不破租赁”,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二手房交易一旦出现类似纠纷,面对租客的居住权,法院都很难强制执行,更何况房主更加没有这个权利了。 <br/>当然,二手房交易时,上家应该告诉下家房子的租赁情况,如果隐瞒,下家可以找上家打官司,但这跟房客是没有关系的,谁也不能强制房客搬走。 <br/>如果房东一定要你搬,那是违约行为,是要支付你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