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对方用给公司出具发票吗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向个人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利息属于违法行为,但现实中又很普遍。在账务处理时,如果是外账的话,根本就不能反应,内账到无所谓。如果领导硬要在外账入账的话,那只有提供其他发票冲抵了,冲抵的发票只能根据发票的内容进入到其他费用类科目,老板签字同意就行了,绝不能做财务费用。###严格意义上讲,那个个人应该到税务部门取得收入发票。但是实际是不好运作的,只能另外想办法咯!###1、不得税前列支,2、很可能被地税稽查追交营业税、利息税、个人所得税。碰到这种情况,借条由老板出个那个人,入账用老板的名存入公司,列其他应付款,还款时,老板打领条,利息只能从小金库中支了。理解了吗###呵呵,这很好搞定,也不一定要发票才能入账,你不会换一种方式吗,比如以工资的形式或是租赁的形式等等,现在那个单位能完全按国家规定的制度走,再说,人家个人给你单位借款也是处于好朋友的份上帮你,你不可能让人家去交税吧,如果那样,向你借的人不是给自己找烦吗.只要你是老会计人员,你应该知道如何处理.###合理避一下税就得了,票还不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