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买房办理购房资格证明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1、根据大政办发[2011]22号文件,大连市要求对本市居民和非本市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购买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的住宅房屋时,需要办理购房资格证明,非住宅、公寓不需办理。
2、办理购房资格证明以家庭为单位。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属于一个家庭,成年子女单独为一个家庭。
3、未婚、离婚、丧偶的,办理购房资格证明不需要出具婚姻证明,缴税和银行贷款如需要可做具体咨询。
4、办理购房资格证明需要本人或配偶到场,本人或配偶不能到场的,应由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代为办理。
5、年龄未满18周岁的购房人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6、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7、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资格证明的有效期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