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万个问题
17万个问题
1、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中有“专项应付款”这个项目。 2、旧制度,可以把“专项应付款”填入“其它长期负债”项目中。
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是指核算的应交税金尚未支付的欠缴余款。 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年度内应支付的各种营业性质的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防汛费有地方性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费等。
未分配利润发展编辑2001年2010年的十年间发展状况:2001年时,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483.06亿元,年度分红为429.74亿元,分红占比高达88.96%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填写该科目的期末余额
是每月都要缴纳的。印花税计提基数是以购销合同,或是以销售收入(有的地方是全额,也有的地方是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几,看各地的地方政策),但税率是以0.3‰,计算的,网上申报时,需要计提,在管理费用里反映 ,也就是最终会影响利润,资产负债表里有利润这一项,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也会有反映。 报税时如果有发生就确认,按季度申报,确认了后会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里 印花税的内容 一、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用VBA可以实现,可以在我要自学网上,对这个有介绍
资产负债表年初“未分配利润”数+利润表中本年累计“净利润”数=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数 你的公式, 净利润应该是本年累计数 未分配利润,是期末数
是每月都要缴纳的。印花税计提基数是以购销合同,或是以销售收入(有的地方是全额,也有的地方是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几,看各地的地方政策),但税率是以0.3‰,计算的,网上申报时,需要计提,在管理费用里反映 ,也就是最终会影响利润,资产负债表里有利润这一项,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也会有反映
是每月都要缴纳的。印花税计提基数是以购销合同,或是以销售收入(有的地方是全额,也有的地方是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几,看各地的地方政策),但税率是以0.3‰,计算的,网上申报时,需要计提,在管理费用里反映 ,也就是最终会影响利润,资产负债表里有利润这一项,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也会有反映。
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数=其期末数是总帐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数总和 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1)“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3)“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三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企业超过一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15)“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0)“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1)“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2)“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3)“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4)“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27)“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8)“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 以“-”号填列。 (32)“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3)“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5)“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期末余额可在本项目内反映。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37)“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0)“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1)“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42)“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43)“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4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6)“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 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不相等.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净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3)检查未分配利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年终结算时,当年所实现的利润与已分配利润调整的结果,其计算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本年全年实现净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被没收财产损失和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因此,查账人员应按上述公式检查其数额的正确性,进而对实现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
是的,一定要一致
不是。而是:本年利润 期初未分配利润。也就是“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合计数(不考虑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交税费”按账户余额填写。一般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税、所得税、附加税等,是随着你日常经营积累的数据,不是月底计算的。看看“应交税费”科目,贷方余额填正数,借方余额填负数。如果没有,填0即可,不一定非要有数。如果本月应交数和已交数相等,这个账户就没有余额,为0。只有应交未交或多交了,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栏目才有数。应交税费账户余额是贷方减去借方的数。报表按余额填列。
是的,两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必须是一致的,否则报表是不平的,两表中也只有这个未分配利润是相等的。
利润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与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不一样。<br/>利润表的未分配利润,是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br/>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账务中未分配利润加本年利润。
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里的净利润是不相等的。1,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包括以前年度的,或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2,利润表里的净利润是指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所以它们是不相等的。如果是当年成立的新公司,由于没有产生积存和弥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里的净利润是相等的。
首先要弄清楚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它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就不难理解增值税为什么不在利润表里。简单说,该税与利润表无关联呀。
资产负债表里的所有者权益下的未分配利润=利润表中本年累计数 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里的所有者权益下的未分配利润
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里的净利润是不是相等的? 不一定相等,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是利润分配科目余额与本年利润科目余额之和.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则是本年利润余额. 如果是当年成立的公司,利润分配科目期初无余额,两者是相等的.
我猜你是想把数据一一对应起来,你可以用matlab解决,或者在excel里用VB编一个宏。
其他综合收益(OtherComprehensiveIncome,简称OCI)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br>企业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在计算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还需要分别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br>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应当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项目。企业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除应当按照上述做法进行调整以外,还应当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br>除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列报需要做上述调整以外,企业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