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万个问题
30万个问题
70万个问题
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分两种情况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将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实际上是出售包装物,将其所得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将其实际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领用包装物分为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一次摊销法借:生产成本(为生产某种产品而领用)制造费用(车间领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贷:周转材料-包装物报废收回残料借:原材料贷:生产成本(为生产某种产品而领用)制造费用(车间领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五五摊销法领用时借:周转材料-在用贷:周转材料-在库同时摊销其价值的50%借:生产成本(为生产某种产品而领用)制造费用(车间领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贷:周转材料-摊销报废时,摊销其价值的另外50%(扣除残料价值)借:生产成本(为生产某种产品而领用)制造费用(车间领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贷:周转材料-摊销注销摊销额及其价值,反映包装物残料变现价值借:库存现金周转材料-摊销(领用时的在用金额-贷方的摊销额)贷:周转材料-在用
对于外购商誉,我国会计准则有较详细的规定,在这里我只想对其中的负商誉提出一点疑问与建议。 一般认为,在企业购并中,购并企业为取得被购并企业的超额盈利能力,所付出的一揽子购买价格超过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以上的金额,便被确认为商誉。然而,当购买企业为取得被购并企业的全部净资产所支付的价格低于其公允价值时,则称为负商誉。理论上,负商誉是不可能存在的。根据Hendrickson的观点,如果被购并企业可以辨认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购并企业的收购价格,被购并企业的所有者就会将净资产逐项出售,并不会像存在正商誉那样将净资产整个或一揽子出售。因而,负商誉在逻辑上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负商誉在企业购并实践中的确存在,我们把这种客观存在而目前理论尚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现象称为“负商誉悖论”。目前,我国会计界对外购负商誉的解释,颇具新意的观点主要有三: (1)企业亏损说;[3](2)交易费用节约说;[4](3)主并企业自创商誉转化说,[5]此外,还有一些大众化的观点, 例如,高估资产的公允价值、主并企业高超的谈判技巧、被并企业存在隐性负债等等。[6] 目前,关于负商誉的确认有多种提法:(1)有人主张将负商誉作为股东权益的一个单独项目即“储备金”,等到被并购的资产折旧或出售时,再转入已实现利润中去;(2)有人主张先将负商誉作为一个贷记项目如递延收益,然后在以后的会计期间系统地调增收益;(3)有人认为负商誉是廉价交易的结果,是本期资本交易中的利润,应记入当年的损益账户。(4)将其按比例调减除长期有价证券以外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若不够抵减时,剩余部分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并在确定的期限内摊销,或直接确认为收益。[7]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8]购买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并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遵守了上述第三种观点,我认为这样处理有利于反映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真实价值,而且全面地反映了企业的全部业绩,但要避免由于将并购产生的负商誉完全一次确认为收益而可能导致的各个会计期间收益的巨大波动。为此,应将负商誉记入全面收益中的其他全面收益项下。 对于负商誉的计量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将被并购企业的各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超过并购企业收购价格的部分,先按照一定的比例调减被并购企业除长期证券性投资外的非流动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若不够抵减,才确认为负商誉;(2)将人力资本的效用与其使用成本之差低于市场平均值的差额即企业净资产报酬率低于市场平均值的差额确认为负商誉;(3)按未来可能产生的资产流出额确认负商誉;(4)将被并购企业的各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超过并购企业收购价格的部分全部确认为负商誉。 我赞同(4)的计量方法。首先,这样处理符合有关负商誉性质的分析以及对负商誉的定义;其次,与正商誉的计量方法保持一致;另外,更重要的是按并购时点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净资产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具有更大相关性。对于(1)(2)(3)的计量方法,我认为无法与正商誉的计量方法保持一致,且不能准确反映并购时点上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故不适宜用此三种方法计量负商誉。而且(2)(3)方法实施难度大,无法准确估价、计量。
购入: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购入的商品领用后结转成你的成本,不是销售。 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税转出这个问题,进项税转出是一般纳税人的业务。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及交际应酬活动中的现场消费,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 额,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1)购进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现金(2)使用时:借:应付职工薪酬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商品用于交际应酬活动中的赠送,增值税视同销售,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 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会计处理为:(1)购进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现金(2)赠送时: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外购商品用于礼品赠送(即随主商品附赠),属于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应在发票上 正确体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均不需要视同销售,而是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 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人。(1)购进时:借:库存商品 赠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现金(2)卖赠时:借:应收账款或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主售商品 赠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售价计算)(1)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主售商品 ——赠品。
1.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成本包括项目确定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4.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将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某机电公司因质量管理上的需要,准备为技术部添置某种型号的用于产品质量检测的设备若干套。该公司设备部门已具备生产这种简易检测设备的能力,经市场调研与经济分析,决定自行生产。该公司在自制这批设备过程中,耗用外购材料5万元,该批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0.85万元,另领用自制产品1万元,耗用人工及其他费用2万元。 对此项自制设备的会计处理,目前有观点认为,企业自制机器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设备自制完工按产成品入库,技术部门领用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时,则属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应按视同销售处理。会计处理上,自制设备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完工后作为产成品入库,技术部门领用时再由“产成品”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如此处理值得商榷。在本案例中,企业在计划生产设备之前已经明确其用途是技术部门用于产品质量检测,即生产完工的设备将在其使用寿命期内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其付出成本将在经济使用寿命期内通过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而逐步收回。 由此可见,该自制设备符合固定资产的特征,应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由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生产成本”账户的核算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所以自制的机器设备在“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完工后作为产成品入库,待技术部门领用时再由“产成品”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因而有观点认为自制设备的会计处理与其是否为企业平时正常生产销售的产品并无关系。 但是,企业会计实务中应该明确区分自制自用设备与自制正常销售的设备。若不区分自制设备的用途,将其统一归集到“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可能导致企业在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将期末未完工的自制设备(即在产品)归集到“存货”项目。而存货是一个企业拥有的、并准备通过正常的经营过程或一定的生产加工过程最终对外销售的各种商品或货物,因此,对于正常销售的自制设备这样处理是正确的,但对于自用的自制设备如果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在会计期末就需要分析在产品的构成,不便于会计实务操作,且易发生错报。 企业自制设备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分为自制固定资产和自建固定资产两种,自建固定资产称为在建工程。从字面意思看,自制非自建,不能作为“在建工程”核算。但是从字面上对“建造机器设备”与“制造机器设备”进行区分是不必要的,而是应该从业务性质角度考虑;另外,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区分自制固定资产与自建固定资产的范畴,而应统一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 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因为是外购的而不是自产的,所以不需要视同销售,需要注意的是自用是用于企业生产管理,而不是用于福利或个人消费,那么也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这样,账务处理就非常简单了,象领用低值易耗品或材料一样处理: 借:相关科目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一、如果是外购的库存商品转做自用的不视同销售,做进销税额转出处理<br/>二、如果是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做自用的视同销售,做销项税额<br/>三、如管理部门领用<br/>借:管理费用<br/>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br/>或 借:管理费用<br/>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br/>拓展资料:<br/>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日常核算.<br/>1、毛利率法<br/>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br/>毛利率 =(销售毛利 / 销售净额)*100%<br/>销售净额 = 商品销售收入 - 销售退回与折让<br/>销售毛利= 销售净额*毛利率<br/>销售成本 = 销售净额 - 销售毛利<br/>期末存货成本 = 期初存货成本 + 本期购货成本 - 本期销售成本<br/>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品批发企业常用的计算本期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商品成本的方法.<br/>例: 某商场采用毛利率法进行核算,2008年4月1日针织品存货1800万元,本月购进3000万元,本月销售收入3400万元,上季度该类商品毛利率为25%,本月已销售商品和月末库存商品的成本计算如下: 本月销售收入=3400万元<br/>销售毛利=3400*25%=850万元<br/>本月销售成本=3400-850=2550万元<br/>月末库存商品成本=1800+3000-2550=2250万元<br/>2、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br/>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1。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下同)2。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应当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3。有残料价值收回的,应当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查明原因,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当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5。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6。查明原因,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应当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7。在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相应余额应当为零。
(1)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及交际应酬活动中的现场 消费,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所得 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为: ①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② 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外购商品用于交际应酬活动中的赠送,增值税视同销 售,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为: ①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② 赠送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外购商品用于礼品赠送(即随主商品附赠),属于折扣 方式销售货物,应在发票上正确体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均不 能视同销售,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 摊来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会计处理为: ①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② 卖赠时: 借:应收账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主售商品 ——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售价 计算) ③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主售商品 赠品
单位购进的货物用于自用 , 做进项税额转出 1. .购入时做: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领出自用做;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采用月结试,采购,工资,税收,营业额日结算,报销什么的都要开发票,每月再统计各种收支后一算就出来了
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分两种情况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将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实际上是出售包装物,将其所得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将其实际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领用包装物分为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一次摊销法借:生产成本(为生产某种产品而领用)制造费用(车间领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贷:周转材料-包装物报废收回残料借:原材料贷:生产成本(为生产某种产品而领用)制造费用(车间领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领用)五五摊销法领用时借:周转材料-在用贷:周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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