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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验收的步骤一:砌墙:墙体应平整,砖缝不得同缝,灰缝应饱满。 瓦工验收的步骤二:粉墙:整个墙体应平整垂直不开裂。 瓦工验收的步骤三:卫生间、阳台地面砖需考虑地漏,则要先放好坡度,如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有积水现象。 瓦工验收的步骤四:地砖的水平度允许有2mm的误差,地砖的缝隙须一致,砖与砖对角处应平整(允许有0.5mm误差)。 瓦工验收的步骤五:墙砖碰到管道口要采用套割的形式,这样看起来还是整块的砖。阳角:阳角处的瓷砖倒45度角,这样拼接才漂亮。 瓦工验收的步骤六:厨、卫墙面砖除砖与砖对角处应平整外,还需达到标准的水平度(允许1mm误差)和垂直度(允许2mm误差)。 瓦工验收的步骤七:墙地面铺贴,外观应符合要求,无空鼓现象。一面墙上不能有两排非整砖;瓷砖铺贴应平整,洁净,色泽协调,图案安排合理。 瓦工验收的标准讲解 瓦工验收的标准1.地砖铺设要平整,接缝高低差≤0.5mm。墙砖表面平整度≤0.3mm,接缝平直度≤0.2mm。 瓦工验收的标准2.地砖不得有空鼓。砖空鼓率不得超过5%,单块砖空鼓率不得超过10%。 瓦工验收的标准3.阳角铺设位置必须保证90度(误差正负3度、≤3mm)。阳角的对角砖平直,不能出现破损,必须有一个阴角为90度。 瓦工验收的标准4.踢脚线与800砖对缝铺贴。 瓦工验收的标准5.卫生间最里面的地漏为本卫生间的最低点。----用水测试 瓦工验收的标准6.卫生间加过门石。客户要求不加,通知工长。 瓦工验收的标准7.卫生间地面砖与墙砖通缝必须有1面墙。 瓦工验收的标准8.基层必须涂刷界面剂(界面剂质量要保证)。 瓦工验收的标准9.地面找平保证平整,一平方米内高低差不得超过0.3cm。
顾名思义,工程用途就是指工程竣工后的用途,比如住宅楼、商场、医院、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工业厂方等。
房屋的验收是由当地建设部门负责的(建委或建设局)具体是建设部门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经办,去质监站查询即可
1、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备案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要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非15个工作日)备案应提交的文件(5项要求,住宅还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他要求;违规处罚:15日内未备案,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 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3、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① 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②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罚50~100万)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分为竣工验收和备案两部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本身就包括了消防专项验收的内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一个综合性的验收,包含了建设质量、消防安全、 规划、 环保、防雷等诸多专项验收内容,我国政府职能体制改革推进“谁建设、 谁验收”的模式,消防改原有的竣工验收制为备案制,除人员密集场所及涉及公共安全等关键工程由消防机构直接验收外,其余的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由消防机构抽查验收。消防专项竣工备案属于建设工程某一专项的备案,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是建设工程整体的综合备案,是对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认可;消防专项竣工备案是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的一部分,是向公安消防机构的专项备案,是为了确保安全而在建筑竣工验收前对消防安全的专项验收和备案。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与消防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主体不一致,在内容上也不同,在时间上也有先后。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市质监站查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的上述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真实,发现不齐备或不真实,应当责令补齐或者修正,并在收齐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依据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后,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所谓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已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准备交付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依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等所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各单位会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章确认。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同时经建设单位(开发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同时在网上予以公示。备案合格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竣工验收备案表》。由此可见,买受人在收房时,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证明其符合交付条件的相关法律文件;而开发商具备了法定和约定的条件后,也有权要求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按约收房。
正规开发的商品房只有取得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表,才具备交房条件。如果您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文约定可以提前交房,那就另当别论。
什么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凡是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但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合此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按中央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 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 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 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 家组实施验收。 (4) 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 督报告。 (7)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 意见。 (8) 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 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 关存档。
http://www.docin.com/p-571618333.html参考这个
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局报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到建设局(民防办)办理人民防空工程专项验收备案手续。 比如拿深圳罗湖举例 (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区民防办签发的《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人防工程核准单》(复印件) (4)深圳市地籍大队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人民防空工程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及图纸 (6)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基础部分)(复印件,验原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防护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设备安装质量保修书 (9)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门门框、密闭套管等)预进隐蔽验收记录 (10)《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及整改验收意见(监理单位) 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有关单位核对专用章或建设单位的公章。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备案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要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非15个工作日)备案应提交的文件(5项要求,住宅还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他要求;违规处罚:15日内未备案,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晕啊....你是什么工程的?要写清楚啊,住宅,仓库,厂房,还是其他的,每一个申请主体都有一套验收要求,是不相同的.你可以到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去问他们要张表,上面有的!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p>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p><p>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法规</p><p>《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p><p>《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p><p>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文件</p><p>(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p><p>(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p><p>(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p><p>(4)法律规定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p><p>(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p><p>(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p><p>(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p><p>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成果</p><p>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p><p>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另一份则留备案机关存档。</p><p>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程序</p><p>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p><p>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p><p>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p><p>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p><p>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p><p>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p><p>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p><p>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p>
按正常程序,没有竣工验收合来格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其后果就是房屋不合法。这种情况最好不要接房,如果接房的一般视为双方就接房问题达成了一致。<br/>按照《建设工程源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知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r/>(一)未组织竣工验收道,擅自交付使用的;<br/>(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br/>(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一般找出备案号,然后在消防机构的网站上查找就可以了,
北京市建委。
答案: <br/>竣工验收备案不是写得。 <br/>竣工验收备案是一本证书,是由申请备案单位填写,向备案主管部门(质监站)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料审查通过后备案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建设局签字、盖章,即为通过竣工备案。
如果是公司厂房竣工,要做土地证,必须要验收,土地和房产都要测绘,还要提交很多资料,才可备案,通过验收,才可做土地证
大体上五种;<br/>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r/>2、竣工验收报告<br/>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br/>4、施工单位签发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br/>5、地方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br/>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存留,一份交政府备案机关存档,一般不发给个人的,但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必须给每户一份
可以同意,按正常程序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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