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使用证就过不了户吗?我买
的房产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而房屋产权是存有瑕疵的。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国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这就是房屋转让中的“地随房走”原则。前法与后法相冲突的,以后法为准。因此,“房屋交易不需要土地证”已不再适用。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六项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6、8条,你的房产因缺乏《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不具备转让的条件,所以房管部门拒绝为该房办理过户手续是有法律依据的。解决你的问题有三:一是补办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再与买方办理该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二是如果补办不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依照《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可由买方将房屋退还给你,你将购房款退还对方,你对买方的装修款给予适当补偿,同时买方向你支付入住这段时间的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