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万个问题
66万个问题
47万个问题
我会用来买现货黄金,和外汇。那些都是比较好的!
反弹逢高卖出。
不能,我国股市只重投机,对于这些股性不活的股票不太感冒,而前期机构获利不少,又急于换股,20亿护盘资金应付抛盘都很勉强,很难再把价格拉上4.53元,但2、3年后,回过头看就知道这绝对是低位,现在是买进的好时机。
1、找个高手策划很重要,最好是市场顾问,可以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如果承德附近,我可帮忙;2、餐饮贵在求变,从内容到形式不断推陈出新;3、你的地理位置不要忽略休闲的内涵,4、经营好了,就你的规模开业时请到市里的关键人物还需要天天宣传吗?是不是懂行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会管理,二要用心。
下跌途中,还要下跌,12元可介入打短线,获利就退出,不宜久留.
他们说的对,投资基金必须是闲余资金而且要长期不用,用来还债而投资基金有雪上加霜的风险.
1如那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在押的人员就是禁止从呈营利性活动的人员,还有公务员是不允许的。 2向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 3清算时,可自己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订清算人清算,如指定法院有关部门或会计事务所
这是财务人员的最基本的工作职责,出纳员只有见到有相关人员(财务主管,会计,负责人等)签字,审批后方可付款。出纳人员没有权力直接支出款项。
1. 相互信任是人与人交往的基础。 2. 现代社会更需要信任。 3. 没有信任的社会是不存在。
你好,属于行政法。 因为《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可见,颁布建筑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行政管理色彩较浓。 认真回答,望好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三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A商店和B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认为..会计张志凤...经济法郭守杰..税法叶青.. 财管与审计..感觉没啥特别厉害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其中专业阶段考6科:《会计》,《财务本钱管理》,《税法》,《经济法》,《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综合阶段考1门:《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1,试卷2)
在中华会计网校里有,还有考试大和东奥的里面都有。
楼上两位回答都都不专业,郭守杰,张志凤,阎华红三位名师08年都不在中华会计网里教课 建议楼主经济法选游文丽,财管选陈华亭,会计选瑁老师,楼主可以选一个北京名师再备选一个地方名师。网校实行报一送一的
我觉得应该按照大纲逐条掌握,把大纲上所有的要求掌握了,考试就没有问题了
我以回答在你本网信箱内望查看!
同上,只能拿到0.5万元!因为乙俱有对甲行使债权的优先权,既使丙对甲的债权先到期,也不可取代乙对的此债权抵押物的优先地位。
我建议:直接听冲刺班,做综合跨章节练习,另外做模拟题!其它的都 不要了!
税法听叶青的吧,会计听郭建华的,这两个人的课基本上你先看一遍书,再边听边学边做题一边(这一轮最重要),一般听过就记住了,注意循环复习。最后在做一下历年真题,模拟两份题就可以通过了。经济法赵俊峰,拿着课本跟听小说一样就完了,根本不需要特别的背。战略我觉得不用听课了,要点就那几个,关键还是自己多看,考前三个月开始复习都不晚。这是我通过的经验,你可以参考一下。说一下我推荐的理由,这几位老师讲课一般不会照本宣科,他们已经把整本教材融会贯通了,所以在讲某一张内容时会与其他知识点串联,这对与我们复习非常重要,因为学习都有一个由厚到薄,再由薄到厚的过程,他把第一步帮你做了,第二部要看你自己了。
经济法 听会计网校郭守杰老师的 审计 听新华网刘圣妮老师的 财管 听财考网田明老师的 强烈推荐!!保证你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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