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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你爷爷签份继承协议,爷爷那4个子女必须有书面签字表示同意你父母继承爷爷那套房子. 2.最好有律师在场且出示书面见证. 3.你爷爷可以以遗嘱的方式指定由你父母继承爷爷那套房子.最好有律师在场. 4.购买单位的这套房子的协议书及票据要保存好.
事情复杂,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未成年人的父母为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你可以代孩子签字,直接签孩子的名字即可,效力等同于孩子直接签字。 不过,不建议你买房直接上户到孩子的名下,这样虽然暂时省了一点过户费,但对今后房子的保值增值以及其利用方面会产生麻烦。
买房一次性付款不需要付律师费,只有银行按揭才付律师费. 可办理赠与,最多也就几百元吧
房子婚前买的应该是你的个人财产吧,但是婚后还款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婚的话是要进行分割的。推荐法律讲堂的余婧律师,她专做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案子,楼主可以百度一下,看能否找她咨询咨询。
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在婚后尽管由男方父母取债购得再建中住房,房产买卖合同签字由男方所签(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甲的话),此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女方家中的余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此房产拿房产证时不能改为男方父母名下。 依据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此房产的债务应该夫妻共同承担。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意依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要求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要求对对方少分或不分。
这份协议书中"兄弟姊妹声明放弃继承权",未说明放弃的是对谁的财产继承权,有父也有母.这一点可能会对以后母亲的财产继承问题带来麻烦.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放弃了所有的继承权。 还有"母亲声明把法律上属于他所有的财产都归我",只能理解为是母亲的遗嘱.但,这句遗嘱是否有效,还要看它是否违背了真实情况和合理性.在处理遗产纠纷问题方面,常有法院不完全按立遗嘱人的意愿分割遗产的案例. 我强调的是,在签定协议时,要尽量做到严密、细化,把问题说明白.不要留有漏洞。
1、“只有一张购买单位的这套房子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的申请人是写的我爷爷的名字,因为只有他才有这个资格购买.”这应该是房改了,凭这房改协议书就可以办理私产的房产证了,但这证上依然是原来的名字,即你爷爷的名字。但审必须办的,只有办了这份房产证,这公房才能成为你家的私产。否则你家仍无产权。 2、当然,这私房的房产证下来后,在这时候你爷如果去世,这房就成了他们的遗产,你爸爸的兄弟姐妹们都有继承权,他们一人一份。这就麻烦了。 3、不用写遗嘱,就是写了遗嘱也得你爷爷去世后才能继承,何况老人又忌讳呢。让你爷爷写个赠与书就行了。赠与的,现在马上就可以办理过户,这不就既避开了忌讳,你们又放心了么。 4、按照房改政策,房改时房屋的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这房既然是你父母住着,而你爷爷并没有住,这一点单位应该也是知道的。那么,最好的捷径就是与单位相关的管理人员商量一下,直接把那房改协议改成你爸爸的名字,再直接办房照。这不仅省了这一堆的麻烦,还省了一次变更有费用呢。那单位这房反正卖谁都是卖,会同意的,只要你爷爷不去找他们的麻烦就没有问题。 跟你说吧,我就是这样直接得到我爸爸的房改房的。我们家兄弟姐妹六人呢,有人过后提过意见,我爸爸就:“我愿意!”三个字,他们就都没办法了。当然,我与那产权单位管房的关系很好,没费什么周折。你试试看吧。
有些麻烦. 如果爷爷奶奶过世,仅有那一份打印并签字印手印的协议是不够的.在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更名过户时必须由其它几个兄弟亲自到场同意此地房给予你父亲并全部签字才能生效.如其中任何一人不同意的话你父亲就不能拥有这套房子.因国家对于房产产权管理的比较严格,按规定爷爷奶奶过世后房产应由几兄弟共同所有,只有其它人放弃(也就是同意)此房产自己拥有的那部分,你父亲才能正真得到这套房子. 建议,现在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快到当地房产管理局的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让爷爷将此房产赠予你父亲,或由你父亲来继承.这样有了这份合法的公证书其他人不同意也没有办法.而且走房产赠予要比过户省钱. 祝好运.
愿一切更美好: 你好,首先你要清楚一点,财产在你继母手中不代表就是她的财产,最后发生继承是要按法律来的,不是看现在在谁手里。 其次,你一定要确定清楚哪些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些属于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区分如下: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财产性质一旦确定就会发生相应的继承问题,继承要依据《继承法》来执行,你父亲若生前立遗嘱就按遗嘱来发生财产继承,若没立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进行遗产继承,你和你继母同为第一继承顺序人,对你父亲的遗产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遗产继承是自家的事情,没必要直接起诉,在协商不成后再起诉也不迟。关键是你要弄清楚那些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些是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继母以任何理由来排除你的继承权是无效的,除非她有证据证明你对你父亲没尽到赡养的义务或你父亲立遗嘱剥夺你的继承权。 如何分配的待你确定财产性质后才能定。证据就是:购房合同、房产证(户主栏看是谁的名字)、那一年购房、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证(证明那一年节的婚)、存款是什么时候存的(可以查询银行取证,证明存款是什么时候的)等等。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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