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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不一样报价不一样: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云南,这报价是团聚很大的,在北京在2万左右,或许更高,在上海1万多,在广州差不多也是1万多,重庆在一万左右,云南8千,这些当地的报价依据人口的花费也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2、房子类型是影响报价的第二要素:比方洋房要几百万、跃城在几十万不等,平常的经济房也是一百来万。 3、面积是影响房子报价的第三要素:一室一厅50平方的房子、两室一厅80平的房子、三室一厅的120平房子、两室一厅带书房的房子,有的有花园、有的带大阳台,这些也是报价要素的影响方向。 4、装饰房和毛坯房也影响报价,装饰还分精装饰和一般装饰,这些报价上的距离就大了,你装饰的好的,在买家私上,用的涂料上都要贵一些,这种报价上肯定是要高一些的。 经济适用房的报价,从名字上即是刚需房相似的,首要对于无房,年青,占住的,后期许多都会换大房子,在使用上和生活上便捷报价适宜,真实解决年青人购房艰难,当然经济适用房的报价仍是的依据以上四点来决议,你要选购的房子的方位和面积、这些都是影响报价的首要要素。
不能了,就算单位又按经济适用房卖给你房了在你办房产证时也会遇到麻烦,你在买第一套经济适用房办理审批表时已经登记了夫妻双方的信息,一个家庭只能办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 不过有个办法可以搞定,你们先协议离婚等你们单位的经济适用办好后并且两套房都办完房产证后再复婚,这样就没任何问题了。 我就是这么办的,现在有两套经济适用房
双军人是特殊的主体,尽管双方单位都没有分房,也符合购买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主体资格,当然,购买部队的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完全可以的.
如果你买的那套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话就可以用这个办法:先跟开发商(销售)协商,把名字改成你的。跟单位说房已经退了,再买单位的房。(虽然现在的规定是一家只能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但只要你不说谁查呀)
能,房产管理中心都有信息存档,系统里能查到你的所有购房记录。
可以!!!!!!!!!
没有确切的时间,这主要看开发商的建设进度及各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建议你向当地房改办等部门咨询。
以后老百姓只能申请租赁保障房啦!
一种带有福利保障性质的住房,是商品房的一种特殊形式,出售的对象是有特殊限制的。 一般是政府给予开发商以土地出让金、税费方面的减免优惠,同时对销售价格作出限制,并且出售给符合购买资格的居民的一种住房。
没有直接的影响,有规定买了汽车就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么?
有了经济适用房,以后多少会影响拆迁重分配的,但是不至于有变成没有了。
申请经济适用房都要什么条件及什么手续的啊 <br/> <br/> <br/> <br/> <br/> <br/> 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今年内的5,6月份吧
如果你的做法能让你丈夫符合福利分房的条件、并且你觉得值的话可以这么做<br/>单位分房是单位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如果你老公符合条件,单位应该分配给其住房,至于转让你的经济适用房,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魏国鹏律师解答:你好。要回答你的问题,要先明白什么是经济适用房。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健全,覆盖了国民生活各个领域。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领域出现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这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特点,故称“经济适用房”。二、经济适用房能否出租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需要补缴收益是合理的。 另外,北京地区规定,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严禁出租,否则将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者按照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现在您一定已经知道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等问题。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多是首次购房,一定要弄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还需要充分考察户型。
必须满5年以后才允许卖。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如果当时你过户时转成商品房的话你的房就属于商品房, 如果当时你还是按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房那你的房屋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 商品房以后是不受影响,但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不好说了,按现在的政策来说是没影响。
当然可以了
NO
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符合要求还是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br/>《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br/>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br/>(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br/>(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br/>(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br/>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您好。<br/>根据《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具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对象方可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br/>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其中,自有住房是指产权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子女的房改购房、祖传私房、商品房(含非住宅用房和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解困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批地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承租公有住房是指承租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的子女承租的公有住房。<br/>二、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上一条件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br/>三、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拆迁户。<br/>请将自己家庭条件与规定对比,且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
申请经济适用房都要什么条件及什么手续的啊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可以。经济适用房只是在购买条件和销售方面有要求,没有规定不准出租。
近期
福利分房 是单位用单位的地皮盖的单位房子 以一些标准来分给本单位正式员工的福利房(大部分情况下需要个人拿出一部分钱 远低于市场价) 单位扣留房产证 终身不允许对外交易(办理的有房产证但是不发)一般都在本单位周边或者指定地点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将一片土地给以某种协议形式让开当上盖楼盘 其中有几栋或者多少亩为经济适用房,开放商将在房子盖成后核算成本后 以所谓的成本价卖给符合国家核实过购买标准的个人,(远低于市场价)可以办理房产证 但需要五年后才能交易。(目前是五年) 具体一下 以我单位来说符合福利房的标准 有以下几点: 已婚 名下无住房 本单位正式员工。 因为有个先来后续 有两种办法 1.夫妻双方都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家2分 2.父母 公婆 为本单位正式或退休职工加2分 3.购买者工龄(按工龄加) 4.有无不良记录(视情节加减,具体情节有明细 这里不显示) 5.贫困情况 收入情况。 现在这个标准取消了 成抓条 就是好几个箱子,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去抓纸条 上面有的就有 没有的就米有,然后等到买的时候按上面的标准依次挑房 还有就是福利房的购买方式 一般情况下 是需要不定期的给开放商钱 贷款的时候比较少 但一次不会太多 一万 两万 五万的。 等等 经济适用房:已婚。或单身26岁以上 收入低于所在城市公布的平均线或者制定金额 名下无住房。或人均面积小于所在城市制定的大小。 一般白天在,白天可以给你回话 这个可以贷款,公积金 商代都可以。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通常是不能参加的,如果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请点好评谢谢。
经济适用房是福利性房源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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