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开发商这种形为是否已经构成
好多哦,我没全部看完.
首先你要看看你的合同中关于办理贷款逾期的双方责任, 从中找出对你有利的条款与开发商协商.
其次你要去找一下为你办理房贷的银行方面的具体工作人员, 其实这步工作你早就该去办了. 如果你的贷款己经到了开发商的帐户, 你完全可以要求银行为你出具证明或致电开发商, 如果银行不为你出具证明或不致电开发商, 你要向银行方面说明. 你拒绝为尚未放款的贷款偿还本金. 由于你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尚未生效,所以你既不违约也不影响信用.
凭着这份银行的证明, 你再向开发商交涉, 合同中肯定会有付清房款后交付房屋使用时限的条款. (如果开发商不承认己收到贷款, 你就当场打电话给银行工作人员)房款既己到位, 开发商不交付房屋给你, 那对方显然就是违约了.
再看你们的合同, 对方不交付房产的话,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那么你的退房就合理了啊.
当然银行如果确实己经放贷,你最好还是一边还贷一边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