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万个问题
49万个问题
不包括在建工程 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生产成本、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只有采用计划价格时有“材料成本差异”)
资产合计=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合计+固定资产合计+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1、资产负债表是根据总帐会计科目月末余额分析编制的,不是按科目汇总表中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的。 2、总账中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应该填写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中。 3、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栏的项目包括:“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代销商品款”、“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科目。
中国建设银行自1996年实行人民银行“一个城市一个财务中心”的战略决策以来,管理系统化,操作模式简便化,节约管理费用成绩显著,上缴国家利税居同行业之首。其核心要素是实行自上至下系统内会计体系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是融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是对单位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职能和部门之间利益之间的的重大宏观及微观调整,是对金融政策及金融法规的重要实施。如果不注意理顺它们之间关系,完善配套措施,将会导致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和财务业绩的同时,给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一些新问题和新动向。因此,在分析当前核算单位财务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有关加强和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是当务之急,其社会地位的重要性和显著性及其战略意义重大,影响极其深远。会计集中核算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通行业及下属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又行使其资金的监督职能。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统筹资金管理”的办法。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各项资金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相应的科目进行核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预算外不可预见费用追加。实行集中核算后,有效地防止了资金相互挤占、挪用现象,加强了对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资金和管理费用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次数,加快资金的使用频率和资金的流通速度。 一、当前核算单位财务管理上存在的潜在问题 1.会计集中核算与单位财务管理脱节 (1)会计核算职能从单位转至会计核算中心后,由于双方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导致认识上的错位, 或有同级以及下属被核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支出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或放弃财务管理,甚至想方设法规避会计监督,导致被核算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停留于简单的“报账与审核”关系,造成双方财务管理上的脱节与制约疏松的不良局面;(2)财务中心记账和各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在时空上相脱离,中心核算会计承担了多套帐务,业务量大,任务繁重,不可能做到对每一笔会计事项都进行严格审查,基本上都是按照单位报账会计填写的收支报账汇总单的内容入账,容易造成单位的收入、支出、资产、往来等不实情况;(3)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有些财务开支标准从市场要求来看,已远远背离市场供应价格,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不能调动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积极性,不利于单位的财务管理。这种会计核算与管理职能相互分离的状况,势必会导致单位管理弱化的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不妥善解决,必将造成更大的财务管理漏洞和严重的财务损失。 2.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低,资金周转速度慢 。 实行集中核算后,有的单位认为各项收支已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把关,大可不必再实施内部监督检查。由于对单位资金支出疏于管理,导致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低,具体表现为:(1)单位资金滥支乱用,资金支出随意性大,招待费、会议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对人员的补贴等弹性支出呈非正常性增长,而且所占资金支出的比重较大,不仅加大单位的支出,甚至还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而且余额偏大,大量资金长期体外循环,不仅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容易形成呆账、滥帐,最终导致资金沉淀,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严格执行岗位监控制度。 主要表现在:(1)单位负责人对支出审批把关不严,一些明显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凭证仍能通过审批。没有对单位内部容易发生徇私舞弊、虚假冒领等行为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2)单位财产管理混乱,实行集中核算后,单位仍负责财产物资管理,按规定应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实物保管登记卡(或备查记录)及登记簿,并及时与会计核算中心对帐,保证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但在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单位没有按规定建立相应的财产登记管理制度,更没有设置专门的实物保管登记卡(或备查记录)及登记簿,财产的增减变动没有真实完整地反映在账册上,造成了单位财产管理上的漏洞;(3)内部监管执行弱化,有些往来业务发生较多的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对个别往来帐发生的时间和内容含糊不清,单位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规避风险势在必行。4.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缺位 实行集中核算之前,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由单位会计、出纳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核算后单位的会计人员减少了,财务管理的衔接和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还没有及时处理好。而单位报账会计的工作仅局限于办理本单位的日常的收入解缴、支出报账、备用金的管理等一般事物性的工作,有的还兼顾单位的其他工作;待遇地位的不予肯定,影响了报账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的有效发挥,从而导致单位财务的预算、计划、分析、控制、监督等重要管理职能没有做到专人、专职、专管,造成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空档”和“缺位”,进一步影响了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因此,加强与完善单位各岗位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与实施势在必行。 二、加强和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完善协作机制,整合各单位财务管理职能 核算单位与财务会计中心要切实加强横向交流联系,建立互补、互促、互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切实解决会计中心与单位财务管理脱节的问题。核算单位要主动接受会计监督,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及时进行沟通,使中心会计人员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从而对单位的各项支出进行更为有效的核算、监督和管理。 会计中心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切实为各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会计服务,充分发挥好核算、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正确执行批复的部门预算以及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办法、业务计划的制定,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立足于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1)完善会计信息反馈制度,拓宽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将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反馈给单位领导,协助单位领导加强对资金收支的事前控制,防止资金的损失浪费,强化资金流通速度;(2)实行单位财务风险预警制度,切实加强对单位资金运行过程的控制和风险预警,使单位领导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把单位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3)实行单位财务状况评价报告制度。要定期对单位资金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或应予重视的会计事项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为单位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搞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4)积极指导和帮助单位建立或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5)上级部门要制定一系列可行的单位支出定额或开支标准,将其刚性与弹性有效的结合起来,在厉行节约的同时,确保单位工作及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运转。总之,会计核算中心应是各核算单位会计核算的承担者,财务状况的管理者,资金运行的监控者,财务关系的协调者,即融核算、管理、监控、协调于一身,为此会计核算中心应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为核算单位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提高弹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全部收入、支出列到具体项目,切实解决单位资金滥支乱用的问题,为单位财务管理提供有力保证;(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单位政府采购支出的事前审核控制,防止单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和违规采购,防止单位自行采购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严格依法实施采购,不断规范单位的政府采购支出;(3)核算单位要对往来款项全面清理,对属于呆账的及时核销,对属于能够收回或支付的,中心应发挥预警作用,及时提醒单位组织清收或支付,切实解决单位资金体外循环和帐外设小金库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经济业务活动特点和内部控制的特点,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应的内部财务制度,如财务预决算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制度、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检查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对支出弹性大、容易发生舞弊行为的公务活动,要严格执行授权控制,加强实施过程监督;对一些不相容职务,要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分别设置,防止舞弊行为发生;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要完善实物保管登记卡(或备查记录),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处置、对帐制度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各单位应逐步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从制度上严格控制和预防各种滥支乱用、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发生,保证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 4.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自觉加强自身的会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和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财务管理知识,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领导和驾驭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水平,坚持做到依法理财。单位报账会计不仅负责日常收入解缴和支出报账工作,还肩负履行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把具备业务基础扎实、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中级或高级会计资格的人员选拔到报账会计岗位上来,并保持其工作岗位相对的稳定性。会计核算中心或上级会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报账会计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倡导上岗考试和会计等级考试,使报账会计能够正确地履行职责,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改革的需求,保证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管理会计实施有效 。
1、公司刚成立,无营业收入,在资产负债表中无论是资产类还是负债、所有者权益类大多以负数填列,是不正确的、 应该根据自己公司的总账填列,而且资产类、负债、所有者权益类大部分应该是正数。 2、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和负债、所有者权益类总额不等。 你说的有点粗,你应该仔细检查一下是不是你把正负号弄反了。 3、资产负债表格式差不多都是一样的 4、总账的余额是年初到当月的余额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末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及对应关系,用以考察项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是否合理,进行清偿能力分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资产由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净值、无形及递延资产净值四项组成。 1)流动资产总额为应收账款、存货、现金、累计盈余资金之和。前三项数据来自流动资金估算表;累计盈余资金数额则取自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但应扣除其中包含的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自有流动资金。 2)在建工程是指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中的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利息。 3)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及递延资产净值分别从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和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估算表取得。 (2)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中的应付账款数据可由流动资金估算表直接取得。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短期借款两项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均指借款余额,需根据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的对应项及相应的本金偿还项进行计算。 1)长期借款及其他短期借款余额的计算按下式进行: 第T年借款余额:∑(借款-本金偿还)t (t=1-T) 其中,(借款-本金偿还) t为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第t年借款与同一年度本金偿还之差。 2)按照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在项目计算期末用回收流动资金一次偿还的一般假设,流动资金借款余额的计算按下式进行: 第T年借款余额=∑(借款) t (t=1-T) 其中,(借款)t为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第t年流动资金借款额。若为其他情况,可参照长期借款的计算方法计算。 (3)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累计盈余公积金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可直接得自损益表;累计盈余公积金也可由损益表中盈余公积金项计算各年份的累计值,但应根据有无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资本金为项目投资中累计自有资金(扣除资本溢价),当存在由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的情况时应进行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金为累计资本溢价及赠款,转增资本金时进行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使其满足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完成 丢弃
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以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进行摊销或于处置时转出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 二是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这里需区分两种情况: (1)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不是资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论是在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均应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2)对子公司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才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权益性交易导致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变动使得合并报表按权益法相应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不是其他综合收益。 三是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四是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 五是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针对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是根据总账会计科目月末余额分析编制的。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1年(含1年)的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前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金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一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神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1)“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3)“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三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超过1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目反映。 (15)“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拆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0)“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1)“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五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三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22)“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3)“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4)“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27)“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8)“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本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2)“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3)“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5)“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6)“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期末余额可在本项目内反映。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37)“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0)“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1)“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后的金额填列。 (42)“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43)“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45)“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6)“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当然应该将该预付账款填入资产负债表的“预付账款”中,你现在是预付,没有拿到出包工程的发票,不能转入在建工程,只有拿到发票后,才能转入在建工程,才能将该款项金额填入“在建工程”。
1、请问填制资产负债表时工程物资是不是记在存货里面? “工程物资”项目,反映小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现在的会计科目里面没有低值易耗品科目,请问以前的低值易耗品现在在哪个科目里面体现? (1)新会计准则,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放在“周转材料”科目中核算,科目编码为1411。在填写资产负债表时填入存货项目。 (2)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低值易耗品科目还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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