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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的营业税 <br/>20%的个人所得税<br/>每平方3元的交易费<br/>1% 的契税(90平方以下)
可以抵押贷款。首先你要向银行申请,然后由有关部门对你的房产进行评估,之后,银行根据评估价值,按一定比例确定你的贷款额度,这个比例一般为50-60%。
你的要求:1、继续履行协助过户或2、解除合同退房款承担违约责任。
那就看后来你俩结果后又交没交贷款。如果你俩交了贷款,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你俩的共同财产。但要把首付刨除。
您好,首先需要办理您和原房东之间的房屋过户手续。在房东去世后可以找其继承人办理。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房子是丁的。 每一份房屋买卖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只是未履行完毕,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合同都是双方自愿签定,并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未办理过户手续只是合同未履行完毕,鉴于房屋占有均以转移,所以,法院不会支持丙的请求,相反,丁有此主张,法院也不于支持。但是丁可以请求法院判令丙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这不是买卖经营行为,不存在纳税问题。
凭业主死亡证明和户口簿,由业主配偶协同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从法律讲不算是完全过户完毕,法律上说到新房主拿到新房产证才算是过户完毕,但从业内操作来说基本就算完成了,你可以给房主钱了,再出问题的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三个字"改底单"如果开发商已经把文件报到建委的话.........因改改不了了.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 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比如,老孙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对房屋等不动产来说,要想对它们的归属进行确认或者对它们的归属进行变动,就必须通过登记的形式,这样才能发生效力。如果由于老孙先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而小周尽管已经住进去了,但其夂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应该搬出该房屋,所受到的损失应当由赵某赔偿。《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带上产权和身份证明到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就可以了,最高可以贷到房产评估价值的六成。
当然属于已付房款,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
直接找开发商维权啊。或者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
你是否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期限是什么时候,如果到了期限还没有过户的话可以打官司定赢(但要看什么样的原因,如果是自然非人为原因拿除外)
有的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会遇到房款已经付清但未办理过户,这时卖方收回房产的情况,卖方这样做的话是不合理的,如果买方和卖方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特殊约定的话,卖方是没有权利退还房款、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子的。因为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过户登记只是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一道必要的手续,不办理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只是影响买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取得。
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你和对方签订购房合同了吗?合同中具体怎么约定的呢?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你是可以这样操作。但是如果没有,我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你可以直接电话跟我联系,我们沟通下具体的细节,我会给你具体的建议和帮助。
看开发商是什么资质,他一般有个公司的,直接按合同条款找相应公司负责。
合法的买卖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个不用担心<br/>但是你这个买卖协议有问题!!!!<br/>为什么等房子供完才办理过户???现在就可以办啊!<br/>你这种方式以后很容易出现纠纷,请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懂,可以到房管部门问一下!很简单的
可以与业主协商沟通,如果业主同意,那么就可以操作。
有的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会遇到房款己经付清但未办理过户,这时卖方收回房产的情况, 卖方这样做的话是不合理的,如果买方和卖方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特殊约定的话,卖方是没有权 利退还房款、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子的。因为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过户登记只是转移房屋所有 权的一道必要的手续,不办理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只是影响买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取得。
你好,及时要求卖方返还房款,同时主张赔偿
可以的 但要租户给业主签个放弃购买权,因为租户有优先购买权 不影响你们正常过户,一般都是过户当然交房和物业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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