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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现在政策还没有配套,现在一般倾向由房产局出具证明。家庭是以婚姻为依据的,可以用结婚证证明。
1、不是个人唯一住房,而是家庭唯一住房。但这个问题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的解释不一样: 2、江苏解释为:、唯一住房是指纳税义务人除所售住房外,其个人或家庭成员不再拥有其它房屋所有权的,则所售住房方可视作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唯一住房的确定依据是纳税义务人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者唯一住房承诺书。具体是: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户口凭证,而房产部门会就相关家庭人员的拥有房产数进行核实,只要家庭成员拥有两套以上房屋所有权的,就不能列入免税范围。 3、安徽解释为: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夫妻双方只有一套住房,不包含其他成员; 4、辽宁或沈阳目前没有实施细则; 5、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解释也不尽相同,导致政策的执行结果就不同了。随着这种情况的蔓延,国家会有一个统一的解释。 6、我个人意见倾向于江苏的解释,认为江苏的解释比较合理。 7、但对于老百姓来说,当然想安徽的解释更加有利。 8、由于沈阳没有出台细则,你最好到交易中心咨询一下。
天意:你好! 可视您购房的价值全部或部分免个人所得税。
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 (一)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二)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三)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
1994年应该也有这两证的,你既然有房产证,就可以到房产局或房产\建设档案馆查一下,这两证是办房产证的必须材料,房产局办房产证给你时可能就把这两本证用于存档了。
咿哒;你好! 关于抵税的问题 ,国家是这样规定的: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部免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部分免税。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3〕123号)规定: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指的是购房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无住房,目前主要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不过,如果购房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曾购买过住房,但已转让出去,再买房仍可享受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所属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很多人分不清首套房和家庭唯一住房的区别,以此案例来说,新购住房可以作为家庭唯一住房来认定。首套房是商业银行放贷时用到的概念,商业银行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你之前贷款买过房,不管那套房子是否出售,去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新政提出的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概念,是“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两者有部分重合,即首套房是家庭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不一定是首套房。 为子女买房能否算唯一住房 按照新政,对于子女有房的情况,要根据孩子年龄,区别对待看是否是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中的家庭是指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即未满18周岁。如果孩子是已满18岁、未到法定婚龄的成年人(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孩子本人可以单独看成一户,他还是可以直接享受一次“唯一住房”的优惠契税政策;到了法定婚龄的成年人则必须提供未婚证明,才可以享有该政策。
根据我国的房产政策,只认房产证,不认户型,所以不好意思,不能优惠政策;谢谢!
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所属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很多人分不清首套房和家庭唯一住房的区别,以此案例来说,新购住房可以作为家庭唯一住房来认定。首套房是商业银行放贷时用到的概念,商业银行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你之前贷款买过房,不管那套房子是否出售,去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新政提出的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概念,是“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两者有部分重合,即首套房是家庭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不一定是首套房。
(1)房管部门开具的“房产登记收费计费单”; (2)家庭唯一住房认定书; (3)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九 条规定:“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 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 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责令退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由此可见,税务机关查封了你们一 家五口唯一的住房,是不合法的。你们可 以向税务部门反映或者申诉,把房子的使 用权要回来。必要时,还可以提起行政诉 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这样的房子,有两个地址,但只有一处房子。 从理论上说,写其中任一个地址都可以,地址是唯一的,但个别情况总是有的,确实存在着两处房子,但只有一个地址,最近沈阳市就出现了两个单元的地址相同的问题。 对这样的房子,为了避免纠纷,按照房证的地址写是最好的
需要低保户,有关系才可以
一年内卖了唯一住房后又买一套房可以退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这倒是有的,契税我就不太清楚了。
在这里中介方是两种角色,一、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是属于中介方,你经过努力促使买卖合同成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合同履行是双双当事人的事。二、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你同时有做保,是承担保证人的身份。如果合同不履行,作为保证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两个角色是两个不同关系。
普通住宅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有些地方144平方)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为非普通住宅 公房为租用单位或房管局的房子,即有租赁证的房子,你每月要付给单位或房管局房租的房子,这房子可以参加房改,买下来后就是房改房.
主要是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华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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