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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确认该遗嘱确实系老人生前亲笔书写,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未对自书遗嘱形式有规定,自书遗嘱也无须有见证人在场或签字,除非有证据证明改遗嘱是在暴力胁迫情况下书写,不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该“财产说明”应被认定为遗嘱; 既然是遗嘱,就有权对身后事包括已交钱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进行处置;“财产说明”未对老人的其他财产分配做明确约定,可视为遗产将按顺序继承(即老人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至于姑姑对老人的其他财产予以否认,其他子女可根据老人生前经济收入情况做出判断,与姑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法律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1、该房屋是否能作为朋友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 :这房子应该他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有50%的产权。当他的父亲去世后,他父亲的份额成为遗产,应当由你朋友的母亲、他与他的兄弟姐妹及他的爷爷奶奶(如果的话)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要注意:他母亲还在世,她的份额不能当遗产分掉。 2、该房屋的价值该如何评估? :这是按份继承,不存在“价值评估”问题。 我朋友就是要保护她妈妈呀,有人已经起诉分遗产了 :不会是他父亲生前有债务吧。如果是这样,债权人是有权请求优先以遗产偿还债务,有剩余再进行继承的(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继承人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达种情况下也要注意,他母亲还在世,她的份额不是遗产,只要该债务不是夫妻共同之债,她就没有偿还责任。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 具体交纳办法是,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 赠与公证书; 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她和她养父母的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长子和次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出嫁的子女有继承权。
哈图的爸爸的2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哈图的爸爸和哈图的妈妈各1万元。 哈图的爸爸的1万元遗产应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哈图的妈妈、哈图、哈桑各得1/3万元。 哈图的3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哈图和他的妻子各1.5万元。 对于哈图的1.5万元遗产应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哈图的妻子、儿子和妈妈各得1/2万元。 哈图的儿子巴特的遗产1/2万元,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哈图的妻子得1/2万元。 这样哈图的母亲的遗产:包括她自己的1万元和她继承的丈夫的1/3万元以及继承的儿子的1/2万元。共有11/6万元,由她的继承人哈桑和她的儿媳各得11/12万元。
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公房又称为公有房屋,一般是指国家所有的房屋。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人所持有的《公有住房租赁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票,是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就该房屋的使用权所达成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法律角度上看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双方建立起的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以在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并不能以继承的方式成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死者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而取得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继承的范围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但作为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对该房屋只享有的使用权,而不具有所有权。所以在承租人死亡之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灭,承租人的使用权因其死亡而不复存在,但是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这种权利绝不是由于继承而来,而是在原承租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租赁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在死亡之后该租赁合同自然消灭,但作为共同居住的人有优先承租权,你可以申请继续承租,和 你叔叔和姑姑无关,拿房本、你祖父的死亡证明、你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到房管所办理更名手续,不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可到房管局相关部门咨询。 (补充:《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你叔叔和姑姑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我说的很明白: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怎么谈的上公证?除非他们也是共同使用人,和你一样平等享有优先承租权。 户口在该地址上或街道、物业证明其在此居住两年以上;共同承租人是笔误应为共同使用人(和承租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你这种情况从法律上说没有问题,我个人认为是人为因素,比较麻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规定.你朋友的孩子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 本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法第六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本法第七条又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四类情形。 只要爷爷奶奶没有立下剥夺孩子继承权或全额遗赠的遗嘱,并且没有发生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之一,孩子可以依据代位继承权从爷爷奶奶得到应得的财产。 (注:第五条中“继承开始后”是指自然人的身故导致继承程序的开始,不特指某个人开始继承)
1、既然是遗产,如果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的话,那么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到场; 2、如果家庭成员间有不同意过户的,那么就不能办理继承公证,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话就不能过户; 3、最好是先过户到婆婆名下,这样家庭成员的阻力相对还小一些
简单说一下:一手房购买及5+2证一手新房程序如下:选房(同时签预购房协议)→交首付(同时签商品房认购书)→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开发商收回了预购房协议及商品房认购书)→办理贷款(同时缴纳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 开发商只能在预售许可证下来后才能和你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签好了,办贷款. 还贷是看你贷款的年限,根据你自己的经济情况来还,当然它有每月的最低还款额度!如果有条件允许的话,最好是提前还贷!这样还的总额就少,少还一笔利息!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付首付,首付之后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购房时请查清,以免上当受骗!
可以买啊 你那套房在哪 我们家想买房 你那房在哪???
私房三间可以依法继承,即使已经被公证改成了一人的名字,但可以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消,然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依法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和配偶都已经去世,就由几个子女依法继承平均分割了; 对于承租的公房是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处分的,只能由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有继续承租的权利;如果这个公房在没更换承租人之前拆迁,转换成拆迁费,那么子女就可以对这笔拆迁费依法继承分割了。
如果有配偶与子女,则它的兄弟姐妹就没有继承权。
现在办理过户吧,将来遗产税肯定要收的,过户费用要低一些。
要看继承情况,你朋友的老公有没有父母在世,如有他们也是继承人。也有房产所有权。孩子也有继承权。 如你朋友老公的父母也继承的房产,那就不能过到你朋友的名下,除非你朋友和父母签订协议,父母放弃继承或把继承的部份做价卖给你朋友。孩子的话和父母一样,要看成年没成年。 以上办完后老能去过户。一定要过户。 不可以不过户直接卖。不用5年再交易。过户后马上可以。
拆迁款归被拆迁的房屋的产权人所有。如果房屋所属于你父母的,拆迁款归他们所有。
答: 房产登记在您母亲名下,推定房产属于您母亲所有。因为是单位集资建房,到五年后您的母亲才可以自由转让该房产。 五年之后的情况如下: 一、您母亲可以通过赠与程序将房产赠与给您,赠与需要赠与公证并提交相差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您母亲单独赠与您时,您的两个弟弟无权干预,母亲将房产赠与给您只是您母亲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 二、您母亲可以将房产出售给您,此也属于您母亲对其财产的处分,不需要您两个弟弟的同意。 三、您母亲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分配给您,到遗嘱生效后,房产便属于您,您的弟弟也无权干预。
首先要看你的丈夫是否留下了遗嘱,如有那就指能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则按法定的继承顺序: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规定.如果第一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该有书面证明或证人证言,如果能证明你的公公确实当时表示放弃继承,则丈夫的兄弟没有继承的权利
你好:你姑姑们有继承权。因此房子无法过户。如果你爷爷没有留下遗产,建议你们与你姑姑协商补偿她们一部分钱,虽然让她做一个放弃继承权的公证。 补偿的范围可以参照当时的地价,至于房屋属于你父母自己修盖并经过你爷爷奶奶同意,因此不需要分割。
应该算是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写名字的时候你要考虑清楚,结婚八年以上房子就是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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