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有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今后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开始实施。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1)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贷款对象: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2)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管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3)贷款有限额吗?
有。
1、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2、离退休职工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根据离退休工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收入水平确定,同时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4)贷款的期限如何确定?
贷款的期限由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商定,最长不超过30年。
(5)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贷款利率的确定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6)贷款利率是固定的吗?
贷款期间,利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要随着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利率调整后,借款人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还款。
(7)贷款有几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须提供以下方式之一作为贷款的担保,没有担保的,不予贷款。
1、抵押加一般保证
2、抵押加购房综合险
3、质押担保
4、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