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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产权人是你,只有你有权处分,没有你的签名同意或书面委托任何别人都不能转让该房产。由此,你爱人与买方所签的购房协议无效。根据相关法规,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产应予以返还。 但问题在于,你爱人采取了模仿你的签名的方式,与买方签约,如买方不知情(以为是你签的),你爱人就有欺诈故意,如果诉之法律,你爱人要承担违法风险。 所以,这事你要权衡选择,经济得失固然要算,违法成本也需思量! 若要回房屋,你可以不理会那些所谓的损失赔偿,拿回本来就是你的东西,但你爱人难逃法律惩罚。 如果同意转让房屋这一既成事实,你要追补相关手续,并按购房协议继续履行各自义务。买卖双方可以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表明达成的意愿。
首先你老公打你,你可以去妇联去告他,其次就按装修房子来说,属于你们共同的财产.要离婚了,为什么是你走,走也应该是他走,在其次你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婚前个人房产产权人是你,只有你有权处分,没有你的签名同意或书面委托任何别人都无权转让该房产。由此,你爱人与买方所签的购房协议无效。根据相关法规,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产应予以返还。 但问题在于,你爱人采取了模仿你的签名的方式,与买方签约,如买方不知情(以为是你签的),你爱人就有欺诈故意,如果诉之法律,你爱人要承担违法风险。 所以,这事你要权衡选择,经济得失固然要算,违法成本也需思量! 若要回房屋,有些费用可以不予理睬,有些费用买方会与你协商。但你爱人难逃法律惩罚。 如果同意转让房屋这一既成事实,你要追补相关手续,并按购房协议继续履行各自义务。买卖双方可以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表明达成的意愿。
1、房屋使用权可以要回来。根据有关规定,因为你有房产所有证,所以你可以以此为依据,请求房屋占有人返还你的住房。如果占有人拒不返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占有人返还房屋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根据情况而决定,如果你家人中仍有人具有农村户口,且是老家农村的户口,你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农村户口,即全家户口均迁出,你无法要回来。因为,第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应当有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你只有房产所有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故无法要回来。第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尽管你家宅基地建房时户口没有迁出,中途也返回居住,但随着户口的迁出,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也随之消灭。我国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使用权归村委会所有。
可以的,委托律师。如果你丈夫是那种无赖型的,即使法院判你胜诉,也有可能没办法执行,这是必须要考虑到的。
能否具体下你的房产证到底是谁的名字?另你时间似乎弄错了。不知道具体如何?
这套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单独进行处分。因此你直接要求或起诉房管局撤销这个房产证恢复原证即可。
首先要看此房产是在你和老公结婚之前购买的还是结婚之后购买的,前者属于婚前财产,后者属于共同财产。基于目前的产权证只有你老公自己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中无你的姓名,可能属于婚前财产。基于这种情况,在没有正式过户更名为你的名字之前是无法将此房产上市交易的。对方购买你的房子却无法交易后过户。建议持房产证,结婚证,爱人死亡证明以及你的身份证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咨询具体操作程序。
我的建议是 1、你前女友卖房行为合法有效,因为房产证写她的名字,也就是在她的名下,这点不管什么原因你是认可的,除非她是胁迫和诱骗你写她的名字。所以交易成立。 2、在你前女友名下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是,这一点就是你提到的证据,必须证明你完全出资人,也就是你应该实际拥有这套房子。但你负责举证,这点你前女友并无异议。 3、不管出于何目的卖了房子,如果你们就房子实际是你的达成一致,那么当然房子或卖房子的钱应该归你了。假设房子还在,房产证应该换成你的名字,如果不在,当然还钱,应该按交易金额扣除必要的交易费用。 4、上述是从纯法律角度来,你当初是否许诺如结婚则房子归她之类的话,你们同居后再分,从做男人角度来说,先协商补偿(不是赔偿哟)女方一点,如果女方大开口,且涉及你的利益太大,再考虑法律解决。顺序是先证明你是房子的实际主人,再请求返还财产,如第三善意取得,则返回处分财产的全部金额。 5、确你所言,如你女友把卖房子的钱只还一部分给你,是属于侵权。
20多年了,恐怕诉讼也过了诉讼时效了!
这是开发商违约引起的,所以你完全有权利要求退还房款并要求加付利息,但只能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否则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是比较麻烦!你买房子的时候,户口是一起的还是分开的?如果是分开的,你还有点希望。对房改房,国家有个规定,产权是按户口来确定的。如果你买房时你前妻的户口跟你的户口不在一起!则该房产的产权归你个人所有,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协议给你前妻,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你现在可以反悔!
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多方去沟通协商。哪怕诉至法院也会以调解为主,毕竟涉及的时间很长了。很多问题都无法去证明真实性了。
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规定的自然终止;一种是单位或个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正常终止。前者双方都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经济补偿,而后者却需要按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经济补偿。 你引用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是针对非正常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你确认你的这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况,那么你的认识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正确的。 你要回差额的做法有两种: 1、直接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金计算有误,希望重新计算并如实发放; 2、如果公司不给,你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按规定补足经济补偿金差额,并按规定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就在《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里; 3、由于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是劳动仲裁,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此,你只有先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日内,即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2月15日起的60日内。
无论是不是拆迁的,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购买,但如果你有拆迁证明,是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但也有可能因为购买人多你买不到,如果你在一年内购买商品房的话是可以退一部分税的。
问题一、我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离职,还是自动离职。 由于你没有交给完工作,所以你属于自动离职; 像我这样公司拖欠工资而且没有按照国家要求给我上全保险的,我是不是有权马上解除我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哪怕是原公司不同意,我也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是的,你可以; 问题三、我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吗?以及我能要求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以及没有上保险而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吗? 你签合同啊吗?如果没有签,企业应在付你工作期间,付你双倍工资,如果签了,可以依法要回你的工资及保险。
你不能说这房的户主是你,户口本上才有“户主”这词,但这与房屋产权无关。 房子的归属要看谁是产权人。“此套房产是我跟现在妻子结婚后单位所分的福利房”说明了这房如果没有房改则是单位的产权,如果已经房改了则是你与现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说是单位的产权,你现在没有处分权,只有房改时你卖下了,你才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是你现在的妻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权把属于你的一半给儿子,如果“全部”给,则侵犯了你现妻的财产权,并且因非法是无效的。 装修不等取得产权。但你儿子为你们装修房子出资,只要他没有明确说是送给你们的,就应当视为你们夫妻欠他的钱。欠钱应当偿还,你儿子有权主张让你们夫妻返还。如果你们还不起,可以以部分产以抵债。
现在的开发商的条款大部分就是属于霸王条款。对于我们购房人来说就是一个弱势群体。但是我们一定要积极的区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还有就是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定金就很难收回了,但是你也可以向上面的朋友所说,通过法律手段或者组织购房团体一起来与开发商协商。
复杂了!这个要问专业的律师
欠条要写明真实的借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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