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8月签购房合同,属第二套.08年12按时交房!因按揭贷款办不下来而不能收楼
2.购房时是公司给组织团购!开发商承诺,以我老婆的名义买房,可以按第一套办按揭贷款,但在购房合同上没有注明!
3.当时政府已有细则规定二套房不能按首套房享受房贷优惠!交付首期二成.
问:当时签订合同时就返反了政府关于二套房的房贷规定,现因所购房评估价降低而办不了贷款?请问可不可以告开发商违约要求退房?
你好!
当事人在购买一手房遭遇银行拒绝贷款时,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
在实践当中因为一手房的买卖是没有贷款承诺函的,所以一旦出现贷款不批的情况无法追究银行的责任。同时根据有关的业界人士表示,目前银行不能放贷的原因更多是受到政策和银行信贷额度的影响,一旦出现银行拒贷,开发商的做法也只能协助找另外的银行,或者是推后办理按揭手续。
为此我们认为,一般此类事情关键是看买卖双方有无签订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者认购书,以及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用银行按揭的方式付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是按揭购房,且房贷迟迟无法获批,那就是不可抗政策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
最好的方式是增加补充条款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新版预售合同并没有涉及按揭贷款这块,所以如果能在预售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约定如果银行拒绝贷款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那样最有保障。但如果开发商不愿意签订补充条款,一旦出现贷不了款而开发商又不愿意退房的话,购房者也只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