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母亲的一半需交4个点。儿子的一半产权需看面积交税(如果是90平米以下交1个点,如果是90平米-144平米以上交2个点。如果是144平米以上交4个点。美华房产专做郑州二手房买卖和租赁,按揭贷款,现房抵押等业务。我们有专业的金融权证团队。欢迎来电咨询:18638750914。也许我能帮到您!
双方到房地局办理更名手续,一般只收取工本费和产权证贴花费,无其他费用
首先,要写一份产权办理授权书,(授权书网上有样本,很简单的)授权与你母亲办理此套房产的所以产权事宜内容以及授权时间.并双方签字,按手印. 办理时须提供此授权书,你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你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即可申请办理. 祝一切顺利.
如果你现在想省下税费的钱,一种方法是在合同中写清楚,约定好两年后过户;另一种方法是和真正的房主做全权委托公证,证明他委托你全权代理此房的过户等一切事宜(具体写法你可以去公证处咨询),然后将他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有最好)拿到手,等两年期满,再去过户。 注意:公证书上的被委托人与最终房产证上的房主不能是一个人。 但是我认为你的方式十分冒险: 1、没有见到真正房主就付了全款,如果有公证的委托书还好一些,即使有也不应该付全款后再等房主回来过户,这样风险很大,应该过户当天再给房款。 2、你想满5年再过户,其间还有两年的时间,现在国家政策说不准什么时候出台,也就是说可能等到满5年时现在的税是避掉了,还会有其他税费,这个谁都说不准。 其实我劝你还是按现在的规定交税,80多万的房子,房款都拿了,不必为那几万税钱提心吊胆两年,更何况找一家中介公司让他帮你把税费做低,还能省几万,心里塌实
你和那个公务员的行为,属于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民法通则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所以你们的购房行为自始无效。 但是因为不知道买的房子是根据什么样的规定买的,不能确定该规定的效力,所以也无法知道这个规定是不是属于强行性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你可以让那个公务员退还你的购房款,而房子则由该公务员所有。
是的,你再购买就是第二套房,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你购买第二套房子的。
这套房子属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严格来说有50%属父亲的遗产,若父亲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母亲及各子女按份额继承的,要转让给其中一个儿子要征得继承份额人的同意。但在实际生活中因是母亲一人的名下物业,母亲一般就可以转让给儿子啦!
我成交过好多套象你一样的房子,全部是签署定金协议书,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办理公证.等产证下来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过户一般需要当事人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公证只能证明买房事实的存在,不代表产权的转移,建议及时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否则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产权证上只有你母亲的名字,你父亲还健在吗?如果他在的话,这房子有可能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不在或有别的原因的话,单从证上说,你母亲应该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只要你父母或者你母亲没有将房子给他人的意思,以后房子是由你继承的。但如果有其他的情况,你不放心的话,可以告诉你,你想在房子上增加共同共有人,都是改变原房屋权属,必须缴纳相应费用。你母亲就你一个女儿,如果你对母亲去世后房屋的继承心存疑虑,你可以让母亲立下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这样她百年后房子的所有权就会归你了。 房屋产权变更得缴纳一定的税费,继承也好赠与也好税费都是高于买卖的税费的。因此,如果对以后房屋的产权不放心的话,以买卖的形式把你母亲的产权变更给你,是最佳选择,但你得做通你母亲的工作。为让你母亲的放心,可到公证处做一个附条件的公证,大意就是母亲卖给你房子,你让母亲在有生之年居住下去。
看您是通个人买 还是 中介买 如果是个人您就得提前说好或是谢在合同上。如果是公司您就不用那么担心了应为他收您中介费用就该给您负责到您哪上房本
父亲前几年过世后把房产过户到我的母亲名下现母亲要给我如何办理遗嘱公证书 0分 ··那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她有权处分。可以选择两种方式:1、现在就赠与给你,办理赠与公证,再去房管局过户到你的名下; 2、你母亲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言明她过世以后,房产由你一人继承,他人不得干涉,你母亲去世后遗嘱生效,凭遗嘱过户即可。
继承公证去做一下就好了
找开发商去,这怎么能行吗?没有过户那房子不是等于别人的吗?
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如果是在世时,则是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到公证机关办理一个赠与公证即可,双方持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需注意的是,如果你母亲年满70周岁,在办理公证时需做一个行为能力鉴定。
有合同吧?找中介了吗? 去告他啊! 太不小心了!怎么也得留个尾款等他们交房并迁出户口以后再全额付款阿
首先确定你的房产的面积,再有就是您是单位分的房,是不是中国打头的单位,如果面积小于140的房产还是走个买卖手续比较快也方便,如果面积大的话还是走赠与比较好
我自己曾经也碰到过和你一样的问题。2004年我没有通过中介向一房主直接买房,房主要求 以现金付全款。操作方法: 1、合同签好 2、公证处合同公证 3、递交合同至房产交易处(此时房产交易处会要求双方到查件处拿查件证明,以证明该房屋的产权状态) 4、拿到收件收据后,由卖方先拿着,买方立即打款给卖方,卖方确认收款到帐后将收件收据给买方(不出意外一个月后买方凭收件收据可领新房产证)。 备注:打款前卖方必须写好证明收到应收房款的收条,在买方将双方的存折交进银行窗口而银行人员正在办理时将收条交给买方(最好是在买方在银行取款单签名后交进银行且在银行工作人员盖章前给,因为在此时银行已经在电脑上将钱做了划拨操作但未生效,还需要取款方签字认可。若卖方不给收条,买方可立即通知银行撤销划拨)。 5、交易完成 双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买方:打款后,卖方若不给收件收据,将给买方造成麻烦。当然买方可以凭借公证过的合同以及收款收条和卖方打官司。但很麻烦。同时也还有可能拿到收件收据但还是拿不到产权证的情况。 卖方:公证过的合同交进产权交易处,一般没问题的话,产权会很顺利的将过户到买方名下。此时,即便卖方拿着收件收据,但产权在产权交易处的资料里已是买方。只是买方拿不到收件收据,也那不到产权证。 这种操作方式总的来说风险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比较小,但风险毕竟还是有的。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