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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购房是在购房者支付首付后,开发商开首付款发票,贷款的在银行放款给开发商后,由开发商开给购房者贷款款项的发票,在交房时,用两张发票换全额发票!你现在既然已经交房了,发票应该由开发商开给你了!如果没有拿到,可以去向开发商索要!有的地方,办理产证需要,因为是开发商代为办理,所以,可能在办理产证后给你!你可以去问下开发商!
正规的应该是在你交了首付款后给你开首付款的发票,在你办完贷款后换成全款发票,然后在你收房之前确定最终的房款数额,多退少补,然后开具最终的全款发票。
开发商不开发票是为了拖延缴纳营业税的时间,因为税务局根据发票的金额收取营业税,必须向开发商索取发票,不然可以吓唬开发商向税务局举报。正规的开发商不会这样做的。
首付款发票加银行贷款发票,就应该等于你的房价全款,银行贷款合同是你跟银行之前签定的借贷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你的其中一份给了银行,用于签定贷款合同,一份给了房管局,用于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时,上交的发票也是两份吧,这就等于你的全款发票了.
给了发票就没有风险了吗? 开发商不给开发票是有理由的: 1.没有交房,交易就没有完毕,所以不开发票是合法的。 2.房子的建筑面积是在房子经过在建筑质量监督站监督下的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后由房管局来定房子的建筑面积,所以与予售房时的建筑面积与最终政府认可的是有误差的,而发票的数额要与最终交易的数额相符才行。
正常的操作是:购房时,每付一笔房款,开发商在收款时就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如,首付后,开一张首付款发票,接着付其余的房款时再出具一张发票,等到交房时,若面积没变,就是这两张发票了。 但是,实际中,有很多开发商并不按正规操作,为了推迟缴纳税款时间,一般先开预售房款收据,等到交房时,用收据换实际房款的正式发票。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1、房地产企业收取的首付款可以开发票,也可以不开发票 2、不过是否开发票,房地产企业取得首付款以后,要缴纳营业税和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这些,综合税率在8%左右 3、房地产商要求你交首付款缴纳的税是错误的,因为如果不要这房屋以后,房地产交的税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也可以抵扣以后的,所以对他们说是没有损失的 4、现在行规上,你们这种退房行为,房地产商可以要求你们补偿一定金额是可以的。 5、我看到的房地产交易中的退房业务,有些是房地产商要给客户补偿,有些是客户给房地产商补偿,但不管什么情况,对税款部份,是没有补偿之说的。
bosimao1100000:你好! 找到开发商开,开发企业注销,必须对原来没有完成的进行清盘,完成应该完成的事项。 你可以自己去开,但是,要交成交价11%的税(营业税5.5%,所得税1-3.3%,土地增值税3%),另外,办理了房产证还要多交3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0.05%的印花税,还要缴纳三倍于登记费的罚款。
从道理上看应该还是很正常的,毕竟是贷款买房子,根据还款时间来确定得到的时间 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并不是很说得通,买房子当然就是买所有的产权,不应该去抵押的
通常都采用成本模式计算,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你什么时候贷款放下来就应该去找开发商要全款发票。你不去他们不会找你的,一开出发票来就要上税了。 别外也有的开发商给开收据,到交房的时候一起开一张发票(有面积误差部分),这样一可以省点事,二可以晚点交税。 如果你现在要他们必须给你。
没可能,还是投资做别的吧
揭是个外来词,来源于mortgage,就是抵押贷款。 一套100万的房子,你自己必须付首付,比如说30万,还有70万银行借给你,那个70万就是按揭。卖房子的地产开发商,他们是直接拿到100万的。 办理流程是: 1、和房产商签订买房子的合同(包括到有关部门登记等,以防一房卖二主) 2、到银行的房贷部门去申请贷款,需要说明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还是两者混和,银行房贷部门会让你出示各种证明,包括购房合同(合同要办理公证的),房屋保险(可以自己买,也可以让银行推荐你一个卖此类保险的公司),公司开的收入证明等等。 3、银行和你签订贷款协议,约定以后你怎么还钱给银行,一般是按月还,但有等额和非等额两种,前者多付利息,后者早期还款压力大,越还越少。 4、银行把你自己的30万和借给你的70万一起开一张本票给你,你拿给房地产商,他就给你钥匙。 “按揭”这一词原是地方方言,按揭的规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按揭与抵押贷款不完全相同,对按揭较为贴切的解释是向购房者提供的购房抵押贷款,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主要是住宅),并不是所有的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都可以称作按揭。 简单的说,就是在你付了部分货款的情况下(银行称之为首付款),用你所买的东西向银行作抵押,银行帮你付清余款,然后你再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当然,银行是要收利息的,一般发生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另购买汽车等大额消费品是也有发生.
现在我肤浅的看 能真正起到房地产杠杆的是国家的政策 国家政策扶持房地产 房价飞涨 政策调控房地产 房价维持在原有水平 这就是杠杆的魅力
合同备案一般是由开发商做的。 开发商拿着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到当地的建设委员会进行备案。备案的主要目的是建委履行审查的责任,审查开发商的资质以及该套房屋是否曾经出卖过,防止“一房二卖”现象出现。 至于退房,主要看你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此类事情都要闹到法院,法官审判的依据就是合同文本。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规定你必须交10%,那就不用理睬开发商,同时,你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
看买卖合同的房产证办理约定日期。 只能明年1.1日起享受基准利率0.7的贷款利率,而且要是首次贷款,其他契税下调已经不关你事了。
晕,不可能没有发票的,他这样做是推萎,最牛你忘记要了或是收据不见了他就不用开发票给你了,我的房子是当场给发票的。建议你采取较强态度索要。
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卖合同书应一式四份.一般银行一份以做贷款使用.开发商一份.房产管理局一份做为注册备案.业主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你就应该拥有一份购方合同原件以及商房协议书原件. 银行的贷款合同书一般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业主开始还款,抵押贷款合同书一般银行向交于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各业户.以现在的情形来讲.你应该拿到一份按揭贷款抵押合同书. 如果开发商为了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也许你那份合同将在注册完后再发与你.因注册后的合同书最后一页都有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注册公章.如果没有此章的话,证明此套住宅并没有进行房产注册. 现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你手中有没有购房时开据的发票或收据.如果有的话.你可带购房票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咨询.看是否正在备案中.如果是的话大可放心.如果没有备案.必须到开发商处进行影印.或再签订一份原件给你. 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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