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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跟首付款发票弄丢了,补救方法有多种,较为简便的方法是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跟开发商协商解决。你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后亲笔写一份遗失声明,写明遗失原因并声称“原合同和发票正本遗失作废弃,原合同和发票正本重新出现时不再有效”,然后将开发商处留存的合同和发票存根复印一份,请开发商在发票上盖财务章、合同上盖合同章,并由开发商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遗失,用此复印件取代”的字样并盖上开发商的印章,这样你拿到的经开发商认可的复印件在法律上就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的证据采信度了。这样就避免了登报声明和重复交税的麻烦,既省钱又省事。
购房合同一般最少有5份以上,开发商有两套,房产局有两套,你自己一套。你可以去查询,你购买合同是否已经备案了(合同上一般有备案章,你遗失之前,不知道是否看到了这个章),你也可以凭借购房合同房主名字的身份证到房产管理局去查询,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备案了。如果已经备案,那就不用担心,你房屋会一女嫁二夫了,如果没有备案,你就要求开发商尽早去备案。同时,你可以在报纸上登报声明你购房合同遗失,申明作废,然后要求开发商给你补一份,同时尽早就办理产权证,你看看和你同一个小区的,是否已经办理了产权证,如果已经办理了,你一定要抓紧,以免夜长梦多。
可以找原来的房地产商找发票存根和购房合同复印一下复印件,花不几个钱的。
还得到开发商那,查找当时的存底,或者到房产部门查备案的材料,据此,补签一个就行了
找开发商借合同原件,发票要先写情况说明,开发商如果在要他们帮忙重开或提供底联复印件。而且你是05年后的购房发票应该有2联,你可以跟房地局的人说明原因,看他们怎么处理。 其余的同楼上得了。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去开发商那里补,另外还可以将开发商保存的那份合同复印一下,加盖开发商公章也可以. 不必担心别人别你的房产去借款,因为那是不生效的,因为做任何抵押必须要用你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如果他人拿了你的合同就去抵押不大可以,因为在办理此类业务是必须有你本人的签字并有你的手印.所以就算是别人真的私自这么办了也与你无关.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开发商那里都存留的有原件,到他们那里找就行了!
房管所肯定有底子的,可以去补办 发票也一样,开具方也有记账联,可以证明你交过钱的。
找个律师,捋清思路,慢慢想办法补救。如先想法去搞复印件,然后与对方去谈,补开相应材料。 另外,对方也不敢赖账,毕竟不是个小数目。如果真想侵吞你的钱财,对方可构成犯罪。
你已经办理完了房产证,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档案中已经证明是你的房屋了,就算是别人捡到合同拿到房管局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因为是一套房屋只有一个产权,如果要求更名过户也必须要有当事人即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 买卖合同只是对双方的购房起一个约定约束作用,产权证都办下来了,它的作用基本就结束了.况且你和银行还签定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都能证明这套房屋是你所有,所以你大可不必紧张.没事的!
你好,如果你买的是期房因该有3本的,买房\开发商和银行各一本,你可以去开发商那里补,如果是一手房并且已经交房办理产证的话或者是二手房,那就更加好办拉,房地局有备份的交易资料和产权说明,如果你按揭的话银行也有原买卖合同的原件,至于发票如果是已经办理产正的话那银行是有复印件的可以去调出,如果还未办理产正就只好去找开发商补办了,当然没办理产正开发商肯定在的,所以楼主没必要那么担心哦.
凭发票找开发商复印.
去开发商那开一份购房证明,复印合同和发票,盖上章就可以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合同可以去补:两个办法 一是和开发商协商补签一个 二是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复印一个 既然有了契税票那就说明你在办理产权啊 一般是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你才交契税的,然后别人会让你复印一份放在你的档案里面的 这个问题有点奇怪 是不是你的房款发票丢失了??
应该填写真实日期
这个是不一定的,只要你能证明以前交过税,那到相关的部门,可以查到存根联的,你可以复印那存根联作为你交税的证据,如果是营业税这些到地税部门,是契税到财政部门。
【房产局说法:找开发商是唯一途径】 据我咨询了解到,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这是唯一途径,否则就办不了证。万一找不到开发商该怎么办呢?可以到房产局备案处报出所购买的项目,在系统内可以查询到开发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只要是正规的项目都能找到开发商。 “找到开发商就好办了,一般市民购买该开发商的项目,开发商那里都会有登记资料和存档,只需要重新打印一份合同,开发商加盖公章就可以正常办证了!”有相关人士表示。那么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产生纠纷,或者开发商怕麻烦不愿意盖章又该怎么办呢?如果遇到这样不合作的开发商那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因为如果没有购房合同是绝对办不了证的。 综上所述,办证前购房合同遗失了无论是通过协商形式,还是上诉形式,都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因此购房者不需要太担心。 【补救措施:分阶段分情况解决】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遗失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具体情况具体补救。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温馨提示: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 了解完办证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的问题,最后专家提醒大家,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综上所述,如果购房合同丢了无需担心,只要掌握了正确的补救方式,补办并不困难。不过最后还是提醒大家,购房合同遗失的补救措施虽然有,但是还是会花费大家的精力和时间,到处奔波的解决,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大家还是要细心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两证等重要文件。
一、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若此时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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