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首先,按照住房公积金银行贷款原则,你只有10年退休银行就只会给你贷款10年,贷款20年是绝对不可能的。 其次,银行根本就不会把你的住房公积金冻结。如果你持有住房公积金卡和房屋契税发票,随时可以去取你的住房公积金。
旧房做抵押贷款是可以的,你要先做房产评估,然后再到银行申请。现在你主要应该考虑你现有的旧房市场价格有多少,如果价格较低(而评估价一般还会低于市场价,贷款比例一般在50%左右),其评估费用摊入贷款成本是否划算?
可以过户后,到银行办理现房抵押贷款。前提是过户,如不过户对方肯定不同意,只为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比后妻子不要房了,离婚时要把自己的一半先过户给丈夫。然后丈夫拿产权证去银行抵押贷款。夫妻之间可以为此签定协议。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由于住房公积金非现金性和提出的限制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上述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其帐户中提出,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对此,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不是一种既得利益,而是一种期待利益,即在法定情形之下才能取得,因此在审理时应当附条件进行分割,即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利益应当在该资金实际发放时才能得以实现。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采用经济补偿的方法进行分割,即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帐户上的资金数额进行累计,对属于要求分割一方的数额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不动用帐户上的数额。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对于公积金所有权人来说,其是住房公积金的最终获得者,只要上述任何一个法定事由的出现,住房公积金都将转化为其个人收益,其没有任何的期待风险,而非所有权方如果得到一个附条件性的审理结果,其必将在今后的岁月里,不断的关注所有权人对公积金的处分情况,无形之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这是与司法审判的目的相悖的,因此使用现金补偿的方式更有利于此类案件的处理。 3、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在审判实践中还应明确对住房公积金的举证责任,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为专有帐户,非公积金帐户所有权人一般不能进行查询,因此在分割住房公积金时,非所有权人的取证就成了难题。而按照传统诉讼制度“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和举证规则的要求,应当由主张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方进行举证,但基于公积金帐户的特殊性质,主张分割一方很难达到举证要求。为了使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得以平等保护,贯彻“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分权”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立法部门应该针对取证难的问题,建立保障知情权的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婚姻纠纷,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另一方有权去调查取证,如果不能给予保障,可以进行举证倒置,对举证责任进行细化,由公积金所有权一方对帐户数额进行举证,证明自己没有那么多公积金。此外,必要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职权进行查询,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分割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循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与处理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致,但亦应从实际出发。总的来说我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享有平等的分割权,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2、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没有固定职业,没有住房公积金帐户,没有购房补贴,以后购买住房可能会有困难,会使孩子成长缺少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因此在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时可以适当对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是民事案件的特有原则,离婚案件中对住房公积金的处理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情合理地分割。但要注意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帐户没有可转让性,在分割时不可对公积金帐户进行处分。 新的司法解释对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做出明确规定,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千差万别,仅以现行婚姻法进行调整是远远不够的,遇到具体案件,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解决,通过实践不断地探索、总结和提高,为建立我国婚姻法合理完善的夫妻财产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伟嘉安捷”专业按揭顾问指出,首先,现在银行对借款人申请的抵押消费贷款房产审核较严格,一般进行抵押消费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20年内的房产。以现在2008年为基数,1988年以内的房屋都可以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以上则不可以。您的这套房产是1983年的,如若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可能银行无法批贷。 其次,在可以进行抵押消费贷款的前提下,因为抵押消费贷款已经产生了贷款,而您还需要再次使用贷款购买新的房产,也就是有两笔贷款业务发生,当然需要缴纳两笔贷款利息。 第三,目前,抵押消费贷款的利率为7.83%,信用资质较好的可以享受下浮10%即6.6555%的优惠利率。当第一套房产的贷款产生后,不论您是否提前还清贷款,再次贷款购买时都将会被视为二套房产,按照去年“9.27/12.11”二套房贷政策及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套房贷将执行首付四成,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利率,即8.61%的贷款利率。 如果您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时建议您可以使用公积金。因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现行政策规定,无论之前是否用商业贷款购房,只要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都将被视为首套住房,按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而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只需将上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在公积金中心系统上无尚未还清记录,再次购房时还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而且仍将被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贷的政策限制。
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以贷款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不能用其他房产作为贷款抵押。你用你父亲的房子做抵押,那办理出来的是商业贷款,在专业点叫高额贷款,不是住房贷款,利率比较高。如果你是在想买房子,首付款又不够,那么你父亲同意拿他的房子办理抵押贷款,首先说明这个贷款人是你父亲而不是你,一般银行会要求你告知办理贷款的意图,比如你买房子。需要评估你父亲的房子,需要的贷款要求和你要贷款准备的一样。办理完贷款后你在交首付,之后办理公积金贷款。这个之前你最要紧先做的是,你要知道呢到底能否公积金贷款,能带多少钱。
你以前有过房产没有,如果有或者已经卖掉啦,这样的情况是不能申请的,具体条件到网上查查!
可以,你买了房,等拿到合同的时候 带着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直接去财局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了
符合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 时开始。”根据该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一方死亡后,该房产则属于 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分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一方死亡后,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由所有继承人按份继承(有遗嘱的除外),另一方单独出售该房 屋,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因此,另一方不能直接将房屋予以出 售。即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也需要办理遗产的继承公证,而且,该房产 也要先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后才能出售。中介公司在居间继承的房屋时,应要求出售人出示遗产继承 公证书以确定其是否有权出售,并告知出售人需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并取 得新的产权证后才可过户到买方名下。
你贷款到那套房子,是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是不可以再次将他抵押,其实也没有人会同意接受你的申请。会查你的所有权的,你第一套房子是不完整的产权,是有限制条件的产权。你可以将这房子和再债权银行共同出售,将出售款不经过你的帐户还清第一次的贷款,可以再买房
夫妻财产关系是关联绑定的,公积金贷款用了其中一个就视同共同贷款,另一个不能用了,除非还清后。所以办理时一定要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其中一个条件好的作为主贷人,其余作为参贷人。主贷人贷了20万后,另一个的帐号是不能另行贷款,帐户余额能进行冲还贷。这是规定
不可以,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指夫妻。不能重复贷款,除非还清之后。但是可以把另一方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还款。
如果是儿子和媳妇买下的,则离婚各自分一半。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你说的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如果使用面积达到40㎡,两个人住就足够了,房子小好打理,自己也舒服,不过打算马上要小孩的话,那至少得50㎡,孩子的东西多着呢~ 你可以自己算算,建筑面积乘以0.8或0.7就是使用面积。 再提醒一句,刚结婚,东西不要置得太齐。必要的电器、家具和衣物就可以了,建议多做些大壁柜。因为你们婚后过日子,要添的东西多着呢,有些你们现在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所以多留些空间,不然你们很快就会发现房子空间不够用的。 祝福你们!
房屋抵押贷款购车,顾名思义是通过抵押房屋的方式获得借款来购车。同样不存在抵押车辆或安装GPS等诸如此类的束缚,贷款额度最高为抵押房评估价值的7成,车主可结合用资需求,在授信范围内申请合理的贷款金额,与此同时还可享受低廉的利率,不失为有房族的最佳选择。
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 2.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单笔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且不能超过贷款拟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计算公式: 可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个人月缴存额之和÷6%)×12(月)×0.45×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2、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 60周岁, 女职工55周岁)。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限内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贷款利率执行。 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的额度不能完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应当与公积金贷款保持一致。 2、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的不同分别执行相应的法定利率。 3、组合贷款的其余要求与纯公积金贷款一致。 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借款人及配偶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文件; 4、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 5、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 (1):缴存在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只需提供单位及个人帐号 (2):缴存在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所属郊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需在上述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贷款的程序 第一步 借款人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步 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三步 贷款发放后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 贷款的偿还 借款期限一年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含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每笔贷款(含组合贷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在还款期间不得变更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 特别提醒: 1、在已取得的公积金贷款未归还完毕前,借款人夫妻双方(含共同借款人)均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可按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期付款和归还贷款,但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提取手续,个人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自动抵扣首付款或每月还款; 3、应在每月还款日之前存足应还款金额,一旦逾期将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 咨询电话:86279181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般为1-30年,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另外,只要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所购买房屋的“房龄+贷款年限<47年”,是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国家针对职工的一家福利性贷款方式,是一项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员工和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两者缺一不可。所以,如果您是在退休前贷款买房使用公积金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退休后再买房,那么在您退休前如果能再找到一份接受您的单位继续为您上缴住房公积金,还是能够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百度~一下`会有你要的东西`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