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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 企业要特别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此处所说“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可以看出,随着工资薪金范围的扩大,工会经费的扣除基数也一并提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依据两个方面:一是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的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因任职或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所谓任职或雇佣关系,一般是指所有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雇员的主要收入或很大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全部支出,包括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报酬。 此外,《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1、工会经费的提取是工资总额的2%,没有组建工会的企业可暂不计提,但很快有关部门就会叫你成立工会的,他们会告诉你工会经费要交到哪里。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的留用60%,40%上缴。 2、残疾人保障金:应缴纳金额=(单位职工总数×1.5%-单位残疾职工人数)×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计算单位安排就业残疾人比例时,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人数在0.5以上不足1人的,按安排1人计算,不足0.5人可免于安排,但需按比例缴纳“保障金”;安排1名盲人,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1、职工教育经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5%提取,不用上交,提取后用于职工教育、学习、培训费用支出。提取的这项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2)发生教育培训费支出时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工会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困难补助费、员工福利费、竞赛活动费、员工表彰费、福利设施费、文体活动费、教育参观费、管理经费和上缴经费。 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工会经费按照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交上级工会组织,60%留归企业用。 工会经费的上缴额=计提的工会经费总额×40% 上缴工会经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4)如果单位成立了工会组织,应该按照上述方法计提工会经费,并按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交上级工会组织。提取的工会经费可以在税前列支。 (5)如果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可以不提取。但是,现在有的地方要求,没成立工会组织的,也要求提取,由税务部门代收上缴的会费。
企业的工会经费是根据工资的2%来计提的,是作为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 只要个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就要交会费,这比例是工资的0.5%。 现在的工会经费,对个人部分能收上来的比较少,对很对企业也收不上来,特别是私企业。所以现在总工会和地税部门合作,由地税部门代收企业的工会经费,不管企业是否建立工会组织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因此,在支付的时候,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核算,月末,根据受益对象分配计入损益.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月末,分配的时候.根据受益对象.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貌似是按季缴纳,这个你可以问问你的主管地税部门,他们负责代收。
工会经费需要通知应付职工薪酬来核算 1、计提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 2、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67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主要看你们有无《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如果没有即使你计提了,税务局也要对你进行纳税调整处理。
没有工会,则不要缴纳工会经费。 假如设立工会,则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但是税务机关不会要求您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这个工会经费不是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只是在税前扣除时,税法要求提供工会的交款专用收据,才可以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四条及我国的国情现阶段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工会委员会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为法定代表人。”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 作。2008年6月,全总制定下发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 法》,对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民 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变更、注销工会法人资格做了具体规定。机关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二是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三是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四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机关工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不以所在 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为条件。凡具备规定条件的机关工会,应当于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审查登记机关提出工会法人资格登 记书面申请。机关工会经核准登记、领取证书后,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工会主席或者 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机关工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的,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机关工会法人资格的审查、核准、登记、发证机关,按属地 原则及组织隶属关系确定:一是隶属于县级(县、市、区、旗) 总工会的,由县级工会审查,并报市(地)级总工会核准、登记、发证。二是隶属于市(地)级(市、区、州、盟)总工会 的,由市(地)级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三是隶属于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的,由省级总工会审查、核 准、登记、发证。四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机关工会,由所在地方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机关工会应当在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后三十日内,持《工 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上级 工会批复成立的文件,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构类型为工会法人。
在日企里面学不到什么东西,都是外包的居多。如过你真心想学点技术,还是去欧美或者国内比较有名的企业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次性住房补贴=(无房老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 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采取按月方式发放,1999年1月1日后至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发放补贴期间的月住房补贴一并补发,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具体发放计算公式为: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看你们的人数等等条件,具体的你可以参照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这个办法是适用于民办非企业的。
简单的说,公积金是强制性的政策,而住房补贴不是,是根据单位的性质和效益由自己决定,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的。大部分二者都按公积金帐户管理。
单位职工在食堂里就餐大可计入应付福利费中,因为农副产品又不交税,可以买菜时列清单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税务一般是不会处理的,如果税务一定要追究的话,也没办法了. 对于单位外用餐,就属于业务招待费了,是要有相关的发票入帐-管理费用的--业务招待费啦.没有相关的发票当然最好也不要入帐了,
管理费用-福利费
上面说的很全面了
“应付福利费”:用于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困难补助费用以及医务和福利人员的工资等账户
不可以,员工请假是法定权利,长期请事假也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但是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公司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属于社保。不然如果员工以此提起诉讼,公司将承担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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