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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产权证所签署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的没有什么好办法,你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了,但,没有房本的买卖合同我们应该把每个环节的约定好,落实的文字上,包括装修款!
这样应属卖方违约,中介有责任和义务去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并无需付任何费用给中介方。原因是:房东在没有女儿的委托授权下本身无权代签合同,也就是这份合同无效。中介是违规的,这一情况中介应该是知情的,但没有履行告知买方会产生的后果。正规的中介应查验卖方的房产证、身份证是否属房主本人,如不是应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这是中介的责任,否则中介的佣金付那么多不是...... 希望帮到你!
买受人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中介就是收中介费吧,如果没有交纳佣金,可以起诉要求支付的。
不能。因为产权证已经是你名下的了。 最多只能跟房东商量一下。尾款推迟一些。到时候支付一些利息。得到他的凉解。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上面可能会出现这么一条是几月几号之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尾款。不然就得支付违约金。
你妈签字对合同来说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她不是产权人,而且没有带产权人书写的委托书,中介公司应该清楚,这是中介公司的责任。它作为专业机构,应该了解这些基本的程序。你完全可以不用理他,你妈妈也不存在诈骗,是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告?你妈妈这些程序。产权人没有亲自到场或没有产权人本人写的委托书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确定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没有规划手续的话,那你们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您只能要求返还已付定金,不能要房。如果房屋有规划手续的话,虽然无房产证但不影响合同效力,您可要去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你们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告他们
这里面主要有个违约责任问题。 你们当时签的三方合同上面是怎么注明的,并不是说不成交就不收中介费,因为别个也会出了劳动,还有你说中介隐瞒了些东西,你要举证出来,这个可以作为证据。
第一,房屋中介和你签订的合同属于居间合同,也就是促成买卖双方合同的成立后收取居间费用,当然,没促成合同成立,当然无权收取中介费。 第二,你题目中关键的点没提,你是和房主签的买卖合同还是和中介签了买卖居间合同?如果中介从中促成你们已经签订买卖协议,那么在你交给中介的定金和首付就已经实际履行合同,卖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卖房,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 第三,中介绝对无权扣押你的首付和定金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建议你请律师说明详细情况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心里没底可以先去咨询一下,花不了什么钱,通过小付出,是绝对可以获得大回报的。
需要看房主和中介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才能决定是否能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不管怎样,你和中介签了合同,就可以追究中介的违约责任。
成都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成都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成都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这里中介方是两种角色,一、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是属于中介方,你经过努力促使买卖合同成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合同履行是双双当事人的事。二、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你同时有做保,是承担保证人的身份。如果合同不履行,作为保证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两个角色是两个不同关系。
查验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签订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房屋最终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以及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担负。从现行税收政策来看,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土地转让费(买卖双方各一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归客户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买卖双方各一半)、制证费。 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的支付比例、具体金额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过户时间要明确 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自己,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一次性付款必须明确过户的具体时间。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具体的时限。 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签订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物业交割要清楚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附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一.尾款 一定要留存尾款(有时也有户口迁出保证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特别是商品房,等房主缴纳完所有他需要承担的费用之后,再把尾款支付给房主。如果房屋存在欠费的情况,就从尾款中直接扣除。 二.产权人信息 一定要核对产权证和产权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并查看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必须到场。如果产权人或者共有人不能到场,必须有代理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最好和产权人通电话核实),核实代理人信息是否与授权委托书上面的信息一致。 如果产权人已婚,必须提供其配偶签字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三.房屋产权调查 一定要核实房屋是否有抵押(产权证最后一页有体现或者去房产交易中心做房屋产权调查,即拉产调),如果有抵押,确定房主能够自行解押还是通过第三方(购买人一定不要拿自己的首付去替房主解押,房主很有可能签下多笔债务),确定解押的时间。 如果房子在出租状态,一定要确定租期,以及租金的归属,还要注意承租人此时拥有优先购买权,以及在租约到期时的清场问题。 四.资金托管 资金托管,除去定金和贷款以外的房款必须要做资金托管,如果交易双方放弃资金托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 五.过户/交房时间 过户时间是在买卖双方都不影响到自己利益的前提下的共同商定下确定的。 另外,一定要明确交房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一定要具体到某一个时间,比如,过户后1个工作日,切记做口头约定。 六.户口 建议最好去房屋所属的派出所去核实,有可能房子已经买卖过好多次,以前房主的户口还在里面迁不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确定现房主户口的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大多数都是制式条款,如果有别的约定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中,比如: 1.房子里面的家具家电怎么约定的,是房主全部带走还是留给买方(如果家具家电留下,最好事先拍张房子里面的照片,交割时方便核对)。 2.需要出售方承若的,也要写在补充协议中,例如,房子被查封怎么办?房子如果是“凶宅”怎么办?合同终止,定金/房款是不是能退?
现在北京二手房买卖均持建委颁布的买卖合同,方可办理权属变更,俗称过户。合同可以到建委网站下载。那么应特别注意的几点是 :1、产权证辨别问题;2、合同中关于房本中填写的内容必须与房本中一致;3、定金给付;4、房款含首付款给付的时间问题;5、房屋物业交割、附属设施及房屋交付;6、税费缴纳;7、违约责任及诉讼。基本上,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注意以上几点,就较好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最好能实行资金监管。这样对你的房款比较有保障。签订三方合同,透明交易,避免吃你的差价。
首先: 你是违约。要是购房者追求你的法律责任,你只能按照合同来赔偿购房者的违约金的。但是中介的服务费是不能给你退回的。如果购房者能够体谅你的情况,不追究你的责任,也就无关紧要的。
你可以到南京房产E时贷( )了解二手房交易流程和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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