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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维权之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纠纷 租房的纠纷,如果是租赁双方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纠纷,可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者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解决。这两个机构都负责管理经纪公司。 二、租房维权之遇到黑中介 1.登陆网站http://gsxt.saic.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一下该租房黑中介公司是否注册,并记录公司的法人、地址、税号、机制、注册地等信息。 2.登录各城市的工商局网站,如北京市工商管理局网站http://www.hd315.gov.cn/zmhd/,进行实名投诉与举报租房黑中介公司,同时12315电话投诉。 3.如果该租房黑中介公司已备案,可以登陆各城市住建委网站进行投诉举报,并同时拨打各城市住建委电话投诉举报租房黑中介。 4.如果该租房黑中介公司没有提供发票,可以登陆各城市地税局网站举报与投诉该租房黑中介公司偷税漏税,并拨打12366同步电话举报。 5.向各城市市长信箱投诉举报租房黑中介。 6.向各地110报警,收集好关键证据,如租赁合同,电话录音,看房录像等等。 7.向租房黑中介公司所在的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领取对应的起诉状表格,按法院提供的模板进行填写。写完提交后,法院受理后会要求交诉讼费,不受理说明起诉状写得不对,得重写。再拿着缴费发票给法院,如此就立案了,接下来只需要等候开庭。 三、租房维权之房东 如果没有中介公司参与,只是租赁双方的纠纷,租赁合同有这么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租房维权之起诉注意事项 1.准备完备的证据。诸如租赁合同,电话录音,看房录像等等。电话录音时需要明确点明对方的身份、责任、双方矛盾点和自己的需求,比如可以问该租房黑中介:你是xxx中介的xxx么?对方会说,是。 2.起诉的时候,一定查清楚要带什么证件,可给当地法院电话咨询。 3.开庭在3个月以内,判决是1个月,会限期什么时候还钱,没有还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强制执行在判决下来后,两年内有效都可以申请。
随着近年租房纠纷增加,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同样的,对租房者的个人情况,房东也要验查仔细。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起陪家园网的小编去看看。 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房屋产权不明,房东该退租金却不肯退……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引发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怎样避免租赁房屋造成纠纷,怎样在权益受损时有效维权?小编梳理了2起典型案例,希望能给广大租客提供借鉴。
承租人 1、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等)后,保存相关的付款凭证,若现金支付的,则需要索取收据;
1.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2.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3.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避免租房纠纷 1.房东租客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 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同样的,对租房者的个人情况,房东也要验查仔细。 2.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检查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一一列入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家用电器等发生故障需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3.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 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时的处理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三、出租人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出租人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包括书面的或口头的或行动的)的处理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3.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行。 完成 丢弃
1.房东租客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较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 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同样的,对租房者的个人情况,房东也要验查仔细。 2.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检查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一一列入清单内。较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家用电器等发生故障需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3.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一)合同不解除的情形 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处理 1、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此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2、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此时,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总的来说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需求,房屋租赁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在房屋租赁越来越多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房屋租赁纠纷。实践中,对于这些纠纷的处理,一般消费者可能由于经验不足,处理不当而带来利益损失。所以如果你在租房时遇见纠纷不要惊慌,应积极的咨询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租房之前做好电器设备“体检” 租客入住前应在房东的陪同下检查电视机、洗衣机、抽水马桶等设备的好坏,并要求房东在租赁合同中详细的列出电器设备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最好要详细写清楚家电数量和名称,并对年限、安全性能方面作出检查,进行统一核对。如果租客发现家电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最好向房东提出更换,以防电器发生严重故障引发人身财产损失。 2.查明设备损坏原因 在修电器的时候,应该咨询修理师傅是人为的还是设备老化造成的损坏。实在分不清是自然老化还是租客使用不当所致,可以针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在互联网上查明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网上关于此类产品的问题描述比较多,另一方面可以在网上查与电器维修纠纷相关的案例作为参考。 3.合理使用电器 租房期间,房间的所有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最好不过的了,因此做好家电的保护也很重要。应该将它们放在一个安全平稳的地方,不要让其处在潮湿、高温和易腐蚀的环境中。
1、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可调解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若房屋已过户登记为第三人所有且第三人善意,则宜调解房屋过户维持现状,出租人对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为进行经济补偿。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并非绝对无条件,应受到一定限制,如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并存的,应调解保护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而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如部分房屋的出售对房屋整体使用将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也不宜简单地确定承租人当然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3、把握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合理期限,通常,出租人出卖房屋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购买,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一般可以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租人出卖房屋之日起3个月为宜。
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因房东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房东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须在接到房东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房东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租客,且租客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1、出租人要依法签订租赁合同。要使租赁关系合法、有效,首先就要依法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其次就是合同内容不能违法,如房屋使用功能是住宅或厂房的,就不能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便在合同中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商业用途出租。再次,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一种比较特别的民事法律关系,它要做到合法、有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内容合法外,还要求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如出租人必须持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合同签订后必须在10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2、出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对承租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不要盲目出租房屋给没有经济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一些租赁纠纷的发生,往往和出租人出租房屋时的盲目性有关。现实生活中,一些业主因自己的物业空置而心中发慌,只要承租人出现,不管他是否有能力付房租,就很草率地签订合同,甚至未签合同就将房屋交对方使用。结果到对方交不起房租时,才注意到其本来就没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这种纠纷发生后,吃亏的肯定是出租方。即使通过诉讼,法院判决对方付租金,但执行起来也可能因困难重重而不了了之。 3、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可要求承租人设立担保。承租人设立担保,是减少因付不起房租而发生租赁纠纷的最为有效的办法之一。对于那些租赁面积大,租金总额高,租赁时间长的租赁关系,以及对承租人的资信状况不易掌握的当事人,设立担保尤为必要。 4、出租人出租房前,要全面、客观地估价整体经济状况,提出合理的租金价格,不要要价太高。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有些拖欠租金的租赁纠纷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租金偏离市场行情和整个经济状况,高得承租人实在难以承受。租价过高,不但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出租人的利益也很难得到保证,所以公平、客观的确定租金价格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益无害的。 5、承租人不要贪图便宜,找那些产权不明、违法建筑及无《租赁许可证》,不允许出租的房屋业主租赁房屋。承租人租房前,最好到房屋租赁管理所咨询自己所想租的房屋是否可租,或请租赁所推荐可租赁的房屋,如能做到这点,基本上就可避免盲目租赁房屋而造成经济损失事件的发生。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租房纠纷的处理方法:(一)合同不解除的情形 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处理 1、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此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2、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此时,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避免租房纠纷: (一)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二)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三)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①在与房东或中介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房屋的设备以及情况写清楚。如本身就有损坏的设备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燃气这些是自然性消耗的设备,如果损坏是不在抵押范围的。②一定要开具交纳房租的收据,最好有盖章或指纹,尽量避免手写的收据和签名。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一定要盖公司章,以免发生纠纷时收据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就是付款方式最好是汇款,这样有交易记录的,作为证据也很有说服力。③将重要文件拍照留底。由于合同、收据这些都是纸质的文件,建议大家签好后拍照留底,防止文件丢失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④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一定要选择大型可靠的中介公司,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有很多不法的黑中介,一定要多加注意。⑤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退还的时间,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押金必须返还;明确租户与房东之间的权责关系以及违约时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罚金。
1.租房之前做好电器设备“体检”租客入住前应在房东的陪同下检查电视机、洗衣机、抽水马桶等设备的好坏,并要求房东在租赁合同中详细的列出电器设备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最好要详细写清楚家电数量和名称,并对年限、安全性能方面作出检查,进行统一核对。如果租客发现家电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最好向房东提出更换,以防电器发生严重故障引发人身财产损失。 2.查明设备损坏原因在修电器的时候,应该咨询修理师傅是人为的还是设备老化造成的损坏。实在分不清是自然老化还是租客使用不当所致,可以针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在互联网上查明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网上关于此类产品的问题描述比较多,另一方面可以在网上查与电器维修纠纷相关的案例作为参考。 3.合理使用电器租房期间,房间的所有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最好不过的了,因此做好家电的保护也很重要。应该将它们放在一个安全平稳的地方,不要让其处在潮湿、高温和易腐蚀的环境中。
案例一 租前最好拍照签字留证 冯某承租房东张某的 房屋,租期届满之时,张某验房后要扣冯某的押金2000元。理由是墙壁已被冯某弄脏,有一处墙壁甚至留有冯某儿子的涂鸦。此外,冯某退房时厨房抽油烟机噪 声非常大,已没法正常使用了。后来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由于张某提供的证据只有冯某退房时的房屋照片以及对厨房抽油烟机的录像,照片显示墙壁上有勾画痕 迹,录像中显示抽油烟机运转中确实有较大的噪音。但上述证据并无法证明墙壁上的污迹和抽油烟机损坏是冯某使用不当所致。最终,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了和 解,张某退还冯某押金1000元。 据郭律师介绍,案例中出租方张某以房屋污损、设备损坏等事由要求扣减租户冯某押金,是房屋租赁 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对此,郭律师建议毕业生在签租赁合同时,对特殊的房屋状况应与出租方提出,并商议进行明确的标记,可以在租赁合同附件中的设施设 备清单中标明墙壁是否新刷,设备是否新购或者是否存在较大噪音等情况,如果遇到较难描述的情况也可以进行拍照并打印出照片双方签字确认。同时,郭律师也提 醒各位承租人,在面对无理由扣押金的行为时,大家应积极维权,不能纵容房主的无理行为。 案例二 慎租“二房东”转租房 刘某自房东黄某处承租了一套两居室,租赁合同中约定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出租房不得转租。 但是刘某刚住了不到半年就因工作调动原因,想将出租房转租出去。自己在单位附近租套房子,还能小赚一笔。于是刘某偷偷与杨某签订了转租协议,将黄某的出 租房转租给杨某,告知杨某该出租房的房东是不同意房子转租的,并嘱咐杨某要自称是其亲戚以糊弄黄某。不久之后,黄某发现了问题,立即将杨某赶出了房子。黄 某提出解除与刘某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杨某也将刘某起诉,要求其赔偿自己违约金及搬家等费用。法院认为,杨某明知刘某不具备转租权限的情况下 还与其签订租赁合约,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郭律师提醒毕业生,在承租房屋之前应认真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对于无上述证件的“二房东”, 要倍加小心,转租时应查明转租人的权限,并及时与一手房东取得联系,得到其同意后再签合同。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押金大多数都是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是说初次租房时不但要付一个或几个月的房租,还需要多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全国各地租房押金到底应该交多少,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可以和出租房协商。②租房子的押金正常是租期到了之后可以退回的。但前提是要根据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看在这期间有无违约或者家电损害等;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就提前退房了,根据合同约定是不退押金的。 租房合同 ①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只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所以,只要合同到期了,押金应该退还。②租房过程中如果有财产损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③关于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 租房押金 3如何预防租房过程中不退押金的问题 ?①在与房东或中介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房屋的设备以及情况写清楚。如本身就有损坏的设备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燃气这些是自然性消耗的设备,如果损坏是不在抵押范围的。②一定要开具交纳房租的收据,最好有盖章或指纹,尽量避免手写的收据和签名。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一定要盖公司章,以免发生纠纷时收据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就是付款方式最好是汇款,这样有交易记录的,作为证据也很有说服力。③将重要文件拍照留底。由于合同、收据这些都是纸质的文件,建议大家签好后拍照留底,防止文件丢失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④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一定要选择大型可靠的中介公司,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有很多不法的黑中介,一定要多加注意。⑤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退还的时间,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押金必须返还;明确租户与房东之间的权责关系以及违约时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罚金。
1、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但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3、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一)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二)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三)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什么情况没有.叫我们怎么帮你呀........
(一)合同有约定<br/>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自然应依合同上约定。鉴于押金引起的纠纷,建议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加入押金条款。 (二)如果合同中未约定<br/> 但如果未在合同中载明,就应该依照一般通行的习惯。押金既然是担保房屋的完整返还,就应该在房客返还房屋的同时由房东返还给房客。但因为押租金亦担保房屋的完整性,因此如果在房屋的正常使用之外房客有破坏房屋的情形之下,房东对房客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亦可由押金中扣抵。<br/> 押金也担保房租的按时缴付,如果房客迟付租金,虽是否可从押金中扣缴仍有许多不同意见,但因土地法关于房屋租赁有所谓的超出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部份的担保金可抵销租金,且民法及土地法都规定须迟付达二个月以上租金时才可以终止租约,所以似乎法律已默许了押租金作为担保房租按时缴付的容许性,因此大部分的租赁合同都会约定房客迟付房租时可从押租金中扣除。<br/> 1、出租房屋收费,租房者提早最好预算。<br/> 2、签署合同时条款要看仔细。租房者在签订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br/> 3、做好物业交验很重要。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br/> 4、遭遇“二房东”要对其验明证身。时下租房,租房者很难遇到与原房屋业主签署合同。因此,当租房者承租房屋遇到“二房东”时,应当对其验明证身,查看“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br/> 5、租房者选择委托正规的中介租房。挑选服务专业、操作规范、规模较大的中介经纪机构,不但可以迅速解决租房问题,而且承租人利益还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租房中介费纠纷解决办法如下: <br/> 1、在2000 年以前,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单向收费的,即只向承租方收费。 在 2000 年以后,变为双向收费,向出租户与承租户各收一半。<br/> 2、首先必须合法。由房屋业主和承租人共同担负中介费的做法是有理论依据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也就是说,房地产中介的代理费应该由出租和承租的双方共同负担。<br/> 3、其次要合理。单向收费背离公平交易的原则。这种收费模式让中介与承租人抱成一团,中介服务组织为促成交易,非常乐意与承租人合伙压低房价。
没有签定什么协议就麻烦了,况且都是转租的,你最好找一下最早的那个租客李某,或他厂里的负责人,协商一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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