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万个问题
25万个问题
房产税,印花税不用记提,增值税不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收账款做会计分录: 1、发生: 借:应收账款-X公司(扣除商业折扣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收回款项并发生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入帐总价-现金折扣)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X公司(总价) 4、发生销售折让或退货: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收账款 5、转回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6、计提坏账准备(备抵法) 借:管理费用-坏帐损失 贷:坏账准备 注:如计提前有借方余额,应提数=借方余额 本期应提数; 如计提前有贷方余额,应提数=本期应提数-贷方余额(负数为帐面多冲减管理费用)。 7、发生并核销坏帐: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8、确认的坏帐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没有重复纳税,这是一道视同买断方式的委托代销题目 受托方收到委托代销商品视同买进做进项税,卖出时就是一般的销售做销项税,进销差就是委托贷销的利润,按增值部分交增值税是正确的. 委托方收回货款视为销售做销项税,其进项税为购进时或购进原材料加工时做的,在这里不体现但也存在,在交纳时会抵扣 所以不存在重复征收问题
委托代销有两种形式,1.一种视同买断性2.一种单纯收取手续费性质的 而这上面所写的分录就是第一种情况. 我把上面分录写全 受托方: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代销商品款 收到委托方的增值税发票(抬关是自己的名称)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如果不是视同买断性质,那么受托方销售时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收到委托方增值税发票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这时,不可能存在重复交税的情况,因为这种代销方式下的销售价格是委托方规定的价格,所以增值税进项与贷项应该是相等的.(税率不相同不考虑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一般企业只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
问题1 1、如果那张发票已经认证,就按你上次提问做的账务进行处理吧。 2、你单位核定征收方式,利润高低对所得税征收没有什么影响。 3、5月份按正常进货,认证后的进项税进行纳税申报。 问题2 1、进货时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或应付账款 2、销售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月末计算缴纳增值税 (1)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如果进项税大于销项税额,不交增值税,也不做分录。 (3)月末只将应交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账务处理流程: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月末,按增值税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4、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请问所有的处理流程是这样吗? 还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需要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科目不? 可以月末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这是比较完整的解答
1、收到进项:借: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 进项税 2、开出增值税发票:贷: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 销项税 销项 - 进项 = 本月 应该交税金 (销项和进项在“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一个账户上,余额可能是正数或负数。月末都要将余额转入:《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月末,《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应该是0) 3、如果,月末《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 借: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4、如果,月末《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余额在借方)则: 借: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如果月末《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负数)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 如果月末《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正数)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5、缴税后: 借: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 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所以,你月末《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正数5000元)分录应该是: 借: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5000 贷: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5000。
会计分录: 确认应退税额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 2013-02-21 15:40 补充问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贷方余额要怎么处理吗? 不用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还涉及到进项税、进项税转出、出口退税等明细科目的业务,最终,各明细科目借贷处理是平的。
在计提的时候当然不用记了,支付时记
当然要计入.折扣其实就是对方应付款中应该少付的款项的部分.即在自己方应少收的部分.
自用,就不能抵扣,第一个分录正确 销售,就可以抵扣,第二个分录正确 先自用,剩余的再销售,按照楼上所说.
在实际工作中,正像你说得那样,有一些企业直接把外购材料送到受托方进行外加工,财务作以下的帐务处理:借记“委托加工材料”、借记“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这是允许的。但是,委托方存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因为此批材料直接拉到受托方外加工,管理是个大问题。比如双方要签订加工合同,对外加工材料的使用、保管等要明确责任,对于如何提高材料利用率、双方如何对帐、边角余料处理方法等在合同中都要注明。尤其在会计期末,委托方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统计、核算外加工材料的数量和价值,合并到存货中来反映全部价值。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用转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用收款凭证。 以上两者都可以用记账凭证。
销售商品未收款:借:应收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月底结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样的账务处理是正确的。<br/>“借:预付账款”相当于应收账款的增加,“贷:预付账款”相当于应收账款的减少。“借:原材料”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都是增加。
借:应收账款 <br/>??????贷:主营业务收入 <br/>????????????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br/>缴纳税金时: <br/>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br/>?????贷:银存/现金 <br/>收款时: <br/>借:现金/银存 <br/>??????贷:应收账款
应该这样理解:<br/>买方,购买原材料,支付价款的同时一并支付所购买原材料所含税款,同样,卖方,销售原材料,收取价款的同时一并收取所销售原材料所包含的税款。<br/> <br/>请注意:交税,一般是指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在货物交易中,支付价款的同时一并支付税款(税额),不是交税。
贷方怎么会转出未交增值税呢 好像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转出多缴增值税
用红字凭证冲出原来错误凭证,在做正确凭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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