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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系投资企业在购买该项投资过程中通过购买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是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中。( ) 对
可以参照 《会计》教材,上面有明确的处理方案和会计分录。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后发现减值的,均应该计提减值准备,不管是权益法还是成本法,都是这样的。 79页第3题,它属于前期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所以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处理,不可以直接用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一般只有是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时,才直接用盈余公积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两个科目进行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 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二)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 费为成本。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时,其计税基础应以上述规定的方法确认。如 果与会计确认的投资成本有差异,应当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以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基本保持一致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大于成本怎么做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长期股权投资是在持有期间,可收回金额大于成本的话,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第二种情况,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收金额大于成本。那就计入投资收益,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一、如果你所说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在持有期间,可收回金额大于成本的话,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如果相反的话,要计提减值损失,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二、如果是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收金额大于成本。那就计入投资收益,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一、如果你所说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在持有期间,可收回金额大于成本的话,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如果相反的话,要计提减值损失,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二、如果是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收金额大于成本。那就计入投资收益,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
给你详细步骤 2008年7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28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280 000 2008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32 000(80 000X40%) 贷:投资收益 32 000 2009年3月20日 借:应收股利 2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B公司(损益调整) 20 000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股利 20 000 2009年3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的科目余额是 280 000+32 000-20 000=292 000 所以答案是D选项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祝您好运一生一世,如果回答有用,请点“好评”,谢谢^_^!》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1.“成本”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核算 (1)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是指在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时,投资企业按照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以及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计算企业实现的投资收益,并对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虽然企业会计准则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即对子公司的投资要求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但母公司在编制企业合并报表时,仍然需要将对子公司的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因此,事实上权益法的应用范围应当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比例达到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这也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相一致。
存在问题一是上市公司若以市价评估其净资产公允价值,则该公允价值已反映了商誉及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不能再认为是商誉或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而是一种损失,应列入“营业外支出”。二是如果采用对被投资方净资产逐项评估以确定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对于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并不一定是转让收益,也有可能是被投资方的负商誉或虚记的资产或未入账的负债。此时,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本身就反映了其持有的股份价值,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按其成本入账即可。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常是按照所支付的对价计量,在这个过程中一般不产生损益,只有在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时,按照现行准则,把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而这个损益只是企业核算产生的,不符合税法对收益的要求。所以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过程中产生的这块损益,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是需要进行纳税调减的,这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6行“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要求填报的内容。 在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情况下,企业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账面价值为调整后成本,而计税基础则为调整前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你好,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初始投资的成本,这里面的主要原因是:初始投资中含有被投资单位的“商誉”。你可以这样的去理解这一问题:为什么会用较多的钱去投资较少的资产份额的企业呢?其不就是说明被投资单位的商誉较高吗,投资单位心甘情愿用较多的钱去换取对其较少部分的投资, 所以你的投资中就会含有这一部分“商誉”的价值,同时又由于“商誉”是不可辨认的资产,所以不能将其单独确认,只能是让其含在初始的投资额中。
当然包含了,都计入成本中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1.“投资成本”明细科目金额 “投资成本”明细科目金额的确定 金额=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金额的确定及股权投资差额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3.“损益调整”明细科目金额的确定及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的是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后,按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和投资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或亏损分担额。 4.“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 这个明细科目核算的是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变动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整的数额。 5.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视具体情况按上述原则分别处理。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相应调整股权投资差额。如果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调整,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时,投资企业不需要作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一)投资损益的处理 1.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但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1)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2)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 (3)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 3.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二)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在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税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无论大于还是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都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也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2.确认投资收益。在会计上,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相应的冲减投资成本,不确认投资收益。投资单位确认被投资单位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在税务上,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由被投资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后利润投资单位不确认所得;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会计亏损,应由被投资单位用以后年度的留存收益弥补,被投资单位发生的税务亏损,应由被投资单位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弥补期不得超过5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股利或利润时,投资单位按照应享有的份额确认股息所得。 这样,在会计处理上,期末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确认投资收益;而在税务处理上,则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时,投资单位才确认股息所得。因此,年末汇算清缴时,一方而应将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纳税调减;另一方面要区分股息所得是否属于免税收入,属于应税收入的部分应作纳税调增。
1,在确认投资成本时,如果取得成本大于应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不调整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某资产(如银行存款)反之则调整,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某资产(如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2,收到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本单位投资之前实现的利润分红时,会计分录: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冲减时,冲减长期应收款,超过按持股比例应承担的部分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事先约定承担责任时,超过部分做预计负债(贷方)处理4,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会计分录;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收到现金股利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以上计算具体数额时,要以持股比例为依据。6,当所有者权益除净损益以外的原因变动(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时,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是所有者权益增加时的处理,如果是减少,做相反处理)7,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少于账面余额时,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当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把收到款项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前者大于后者,投资收益在贷方,后者大于前者,投资收益在借方)如已计提减值准备,那么减值准备放在借方,之后要将之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在计算时都要根据实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为依据,以下是一个各种情况都发生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假设以现金购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投资收益(假设价款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
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你所说的,恰恰是权益法。 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差额视为商誉。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先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再将差额作如下处理:(若差额为商誉则不做此步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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