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再线急等!!
这样就是要规避租赁税,我觉得没必要的,不要这么做,其实租赁税没多少的,一个月才百分之五5,一年才相当于半个月的租金,而且你作为房主要办理租赁证,也就是说你们家的房子以后就要在房产局备案了,每次出租都要交税的。现实情况很少有房主愿意交这个税的,所以基本都不存在你所说的问题,但是你们家的这个租客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我的建议是不要作低合同价格,这样你很被动的,根本没有任何保证,而他也就为了一年省那么一点的税,给你带来如此之多的困扰,我觉得也不合情合理的,你可以这么跟他说,要么就不交税,要么交税不避税,不然对您没好处,反而很多风险,如你所说,不给你房租了或者只给你相当于过去半个月的房租了,你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