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个问题
37万个问题
利润表不是根据科目余额表填的,利润表中的科目都是损益类科目,期末无余额的。 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科目余额表填列,还要注意的是有些科目是几个科目加在一起的,如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的填列也要注意,找相关的资料看下,上课老师应该强调过,很容易的。
一是资产类账户;二是负债类账户;三是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值得注意的是,成本类账户如有余额,表现为资产类。或者说,生产成本类的账户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账户依据。
1、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中,现金流量表属于年度报表。 2、不管月报表、季报表,还是年报表,会计报表编制的方法是一样的。 3、给你提供一份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看看吧。
根据你的总账和明细账 科目汇总</p></p>
你好,您用的哪个财务软件,现在有些财务软件可以做到自动填写表格了,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1、资产负债表是根据总帐会计科目月末余额分析编制的。 2、资产负债表不平,不能随意调整,一定要查找不平的原因。 (1)如果会计帐没有错误,要依据会计帐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 (2)如果是会计帐有错误,要查找错帐的原因,根据具体差错进行相关的帐务调整。 (3)总之,会计帐、会计报表上的数据不能随意调整的。
你可以查看一下损益表的有关数据是否与资产负债表关联起来啦,祝你好运!(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未分配利润期初数+损益表的净利润)
你好。你的理解有些偏差。递延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是两个不同范畴,没有必然联系。递延所得税是在以后的期间会多交或者少交的税费,应交所得税是当期的。应交所得税的计算需要根据所得税法进行计算。递延所得税需要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计算。两者依据不尽相同。
新准则“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填写 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计提工资时:借:销售费用-工资,贷:应该职工薪酬-工资 <br/>损益类科目月底都要结转到本年利润 <br/>如果工资未发,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一栏就包含这个数 <br/>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
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还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有联系,资产负债表的上年的期未数是下一年的期初数,本年度的期未数根据总账账户的期未数来填写.
资产=负债+所有权权益,列出了资产和所有者权益才更方便的让你一目了然你现在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中有多少是你自己的,哪些是你需要付给别人的。
个别报表是每家企业都要编制的,每月,每季度,以及每年都要编制,不分母子公司,合并报表是指在各家编制完单体报表之后,由母公司对子公司报表进行合并时要编制合并报表,此时是母公司编制的,需要在合并日或者购买日以及需要的资产负债表日编制,也就是说合并报表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编制,但是每年末肯定是要编制的,个别报表是合并报表的基础。
你说的负债表,只是平常口语说的简称,实际就是资产负债表,反映某时点(比如月末)的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情况
根据你的总账和明细账 科目汇总表
资产负债表上两栏:年初数和期末数,所以你季度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跟每个月的年初数应该是一样的,期末数就是季度最后那个月的月末数,也就是说比如你1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应该等于1,2,3月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期末数等于3月报表的期末数损益表,季报本期数,就是当季度三个月数据加起来就是了
资产=负债+所有权权益,列出了资产和所有者权益才更方便的让你一目了然你现在有多少资产,这些资产中有多少是你自己的,哪些是你需要付给别人的。明白了吗?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是这样规定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相同,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对税前会计利润或是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调整;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应相应调整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或是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关注以下问题: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判断企业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所实现的收入,扣除有关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金额。该部分情况的预测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二是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考虑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期间内可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制,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2)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予承担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发生变化,造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产生于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即在能够利用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的期间内,企业是否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该部分暂时性差异。因此,如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仅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于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计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部分可抵扣亏损或税款抵减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的影响: ①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会因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而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可能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可抵扣亏损是否产生于一些在未来期间不可能重复发生的特殊原因; ④是否存在其他的证据表明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确认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到期前,企业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基础。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原因同该种情况下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同,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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