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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来继承房产。但首先得确定该房产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的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如是个人财产,该房产全部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2、继承人有:奶奶、三个女儿、孙子(代位继承)。 儿媳一般情况没有继承权。 3、对遗产部分一般进行平均分配。 如需帮助可再与我联系。
一般来讲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分为好几种(福利房、军产房、小产权、自建楼、村委统建楼等),这类房产有个特点,就是没有红本房产证,一般只有一约购房合约,购房协议什么的,最多有个整栋产权房产证复印件,其中军产权部分有房产证(但房产证上盖的印章为部队印章,正常的商品房的房产证盖的是国土局的专用章),福利房,一般为政府或者某些企业分配的房子,一般是规定在一定的年限内不可转让,满一定年限后根据时价补交地价,可拥有房产证并进行转让出售。 其实说什么不可转让,现在市场上依旧有部分房产公司会做这方面的业务的,会收取一定的“信息咨询费”
1.首先帮你弄清这样一个概念,合法的夫妻关系是指到婚姻登记机构领证之后.而你们虽然办过酒席,但你们还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2.因为你们没有领证,所以这个财产仍属于你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要写你的名字的话,那是可以的呀.你们各有一半的产权 3.如果结婚证的登记日期在产证之前拿到的话,不管产证是有没有你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结婚证日期在产证日期之后,只要拿着你们的结婚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一下,一百块钱左右,就能算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
以我的经验帮你分析一下并给出建议 比较简单的办法是, 想办法证明爷爷只拿了5万元 其余的是爸爸拿的 你们现在出5万元, 给有继承权的人分一下 由他们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并办理更名手续(必须办) 按照法律的办法 比较麻烦 据你介绍,房证上只并列了三个人的名字 此种情况下,应视为平均产权 爷爷具有三分之一的产权 有权继承爷爷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奶奶、你父辈的所有人 奶奶先分50%,其余50%再所的继承人平分 其中,奶奶也要再参与平分一次 如果奶奶不在了,就在你父辈的人中平均分配 父亲也有权力参与平分 最好按第一种方案处理 如果亲属们不同意 你就应该随他们告去吧 反正房子是你们住着呢 最多不卖呗 房子增值部分大家共同增吧 大伙都有份 如果他们告完了法院判了 也就是我说的那样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无效.
你希望你的孩子将来怎么对你们呢?
都结婚十年了,住房公积金百分之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本就不存在他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买房子一说,他那是蒙你呢! 由于买房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产权所有人只能属于你和他,跟他和前妻生的孩子无关,不可以将孩子的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上,但他明确做出属于他的产权部分归孩子所有的表示时除外。
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他就是物权所有人,物权所有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没有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情况下,他最近把房子卖了是其行使处分权的外在表现。他人只有不干涉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7条废止,理由是与物权法有关规定冲突)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既然废止了,那么现行法律中就不存在什么共有状态了吧?该案例就该按照继承法第八条,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其他三子女的分割要求了吧?
如果房屋所有权证是在你们夫妻结婚后取得的,同时对产权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房产证上虽然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但郑女士持有共有权证。如果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有两种情况:一是将房产证上的登记变更成她的名字,而她丈夫仍然对该房拥有所有份额,那仅属于房屋变更,不是房屋转移,经济适用房并不会因此变更为商品房,这种变更只需交纳0.05%的印花税即可。夫妻双方可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协议和更名申请、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的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复印件两份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另一种情况是郑女士丈夫放弃他的所有权份额,并转移给李女士,这种情况属于房屋产权转移,需要签订赠予协议或买卖合同,郑女士可凭该文件和丈夫去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还需要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这样房产就可以自由转移了。
这房子现在比较复杂。 首先,02年买的房子,首付6万是不算在你们的共同财产里的,因为你们还没结婚。然后开始还款,我不知道为什么你老公的这份你来出,但是既然是你出的,这钱就属于你,是你的个人财产。一直到04年你们结婚为止。 你们结婚以后,夫妻所有的所得都是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之后你再交按揭的钱是你们共同所有的,不是你个人的。 至于后来你老公的哥哥已经得到了补偿,所以这房子就应该没有他的份了。不过要命的就是你们达成的是口头协议,即使钱给了他,但是没有落到纸上,以后他万一不承认,你们又没有证据,这房子一旦卖出去,得到的钱里就还得有他的份! 现在再说卖房子,你的公公之前出没出过钱我不知道,如果没出过,这钱就不应该分给他,还有你哥哥,原因我已经说了。 再说离婚,我已经说了这房子你是出了钱的,无论是你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你都应该分到一份! 你老公怎么给你钱这无所谓,但是你们之间一定要签定一个协议,防止他变卦。 另外他们卖房子不能叫转移财产。 如果你不放心,应该尽快与他们达成协议,写明房子的出资人都是谁,否则没有证据,这东西就是到了法院也没办法! 补充: 你后面说的这些都没有用! 只要你没有结婚,婚前出的钱都是你的个人财产,以及你家的财产。只有婚后你出的那部分钱,和你丈夫出的钱,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只要不是你们共同出的钱,都要先退回去。
各一半.
1住房公积金使用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同意后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
我婆婆就怕冻着孩子。我婆家也是地暖,温度不高,总说开空调,我就不想,时间长了宝宝皮肤干燥
你不能说这房的户主是你,户口本上才有“户主”这词,但这与房屋产权无关。 房子的归属要看谁是产权人。“此套房产是我跟现在妻子结婚后单位所分的福利房”说明了这房如果没有房改则是单位的产权,如果已经房改了则是你与现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说是单位的产权,你现在没有处分权,只有房改时你卖下了,你才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是你现在的妻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权把属于你的一半给儿子,如果“全部”给,则侵犯了你现妻的财产权,并且因非法是无效的。 装修不等取得产权。但你儿子为你们装修房子出资,只要他没有明确说是送给你们的,就应当视为你们夫妻欠他的钱。欠钱应当偿还,你儿子有权主张让你们夫妻返还。如果你们还不起,可以以部分产以抵债。
父亲先得二分之一,(自已那分) 又得四分之一,(继承母亲那分) 共得四分之三. 如子女没什么异议,父亲是有权处理这个房子的.
你好! 这是小产权房。不能过户。
在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有权卖掉被监护人的房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这一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不能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的。除非是监护人(父母)为被监护人(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如被监护人的教育、重大疾病需要医疗费用出现困难时,监护人才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处置房产。处置前,监护人必须提供与此相关的真实证明资料,并通过公证机关公证,方能转让或抵押。 如果这孩子没有特殊重大急需的情况下,她这样做是侵犯了这孩子的利益,其他有监护权的人可以用孩子的名义告她。
有,因为是你舅后去世,按顺序,你姥姥和你舅舅先继承遗产,你舅妈作为你舅舅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1、你们属于拥有二套房。 2、你对象名下的房子,由于是在婚前取得(虽然是共有房),所以是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与你无关。 3、他去世后,房子就成为遗产,由《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包括你和孩子、公公婆婆在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4、孩子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可继承的份额与其他继承人一样。
你的问题很简单的,如果你的儿子年满18周岁,只要到开发商那里做个变更就可以了,开发商会要求你重新签份合同,其余的他们会办好的。至于该成你妻子的我觉得不必要,如果真的要改的话,只要加个房屋共有人。 当然这一切都要到房管局重新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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