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打电话学校派出所的,他说不可以改,说我的户口是临时的,不留底。请问真的不能改吗?
2、那么我能把户口打回去吗?我一定要把名字改了。不然毕业了毕业证没有办法改。请问能打回去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规定,你在入学后已经将户口迁移至学校住所地派出所,学校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学校住所地派出所为你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假若学校住所地派出所推诿,你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但不如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户籍登记地进行姓名变更,同时需要提醒你:户口簿变了身份证同时要变,手续还是非常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