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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中只要写明你的个人账户名以及个人账号,落款为单位名称,日期,盖上公章即可。你单位负责公积金管理的财务人员也清楚的,一般他那里会有专门格式。
广州大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是为适应我国担保业的迅速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于2007年注册成立的担保、投资、贷款、资本运作、管理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投资担保公司.融合多家港澳银行,为客户信用贷款起到了很好的增级作用,凭借强劲的业务开拓能力,目前已涉足 学生学历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担保、个人助业贷款担保及相关的保配套服务等多种个人业务,以及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贷款担保等多种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已经成熟办理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办理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等。
答:虽然在单位,但自己可以通过工积金管理单位查询。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br/>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br/> (二)离休、退休的;<br/>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br/> (四)出境定居的;<br/>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br/>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br/>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br/>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必须给上的。<br/>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br/> 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br/>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br/>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到注销他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开死亡证明。不过怕只开死亡证明,你的钱还是拿不出来。这牵扯到遗产了,恐怕还要做遗产公证。
住房公积金年收入证明可以跨年。。一般要求收入证明至少半年以上,如果是从2015年11月开始,就需要到2016年的4月为止,这样就必须跨年。
让你先生单位会计,去他们单位开户银行,拿一个表格并加盖银行与单位公章就行
你公积金交在哪个银行?我们厦门都交在建设银行。现在厦门的政策是:买房或装修房子,或外地打工者辞职了都可以领。先到建行拿张4联的公积金申领单,到公司盖个公章,到银行公积金窗口他们会指导你办理的。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不需要什么公积金卡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为您办理公积金托管手续,并把托管单交给您,这样您的公积金就由我中心直接管理,申请使用时不需要再找原单位。您办理托管手续两年后,若仍未能就业,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在我们这离开原单位一般是不能提的,只有离开本市去外地工作才能提。<br/>另外离休实际是就是退休,只是老百姓叫退休,干部就叫离休。
房子是男方购买的50万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欠外债20万多点(男方外债只有6.5万有借条,其余没有借条。)和贷款25万(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偿还25年)。男方无法一人偿还,只能婚后双方还款。女方要求加名字,怎么加?房产局说加不了,银行说可以,这是怎么回事?如果加不了,做公证有用吗?有用的话,怎么做公证?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谢谢!
你想怎样?提现金么?不可能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买房子或者租房子,不可能提现金,这个东西跟你在哪个单位是没有关系的,不会因为你去了别的单位就会变多或者变少的
我这里的手续好像没那么繁哦!我这的提取条件和提供材料如下: (1)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购房借款(在办理购房贷款后18个月内): 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初审加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付款存折;已付首期购房款收据(30%);《支取申请凭证》;个人余额查询单。 (2)离、退休 个人申请及个人身份证;离退休证;《支取申请凭证》; (3)调出销户 调令及户口迁出证明;《支取申请凭证》。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证明我单位缴存职工: ,身份证号: ,单位公积金账号: ,个人公积金账号: ,缴存起止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该缴存人目前在我单位最近6个月的缴存情况 正常 。 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存在差异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如未缴交的职工为外地非城镇户籍的需提供职工签字的确认书。 (二)单位成立未满三年的,且未从成立的第二个月开始缴交的,应按上述时间起补缴;单位成立满三年,但住房公积金缴交未满三年的,应至少补足三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当时缴交住房公积金人数与社保缴交人数的差额。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费,那就办理不了缴存证明啊。现在账户都是联网的。如果想交公积金,可以去找别的公司代办。但是自己交的钱就多一些
如果没有缴纳公积金,这个缴存证明是没办法办理的。毕竟现在账户都联网了,一查就知道了。
一、申请范围 已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各分中心、管理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二、办理要件 1.申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营业执照; 3.申请单位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4.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险缴纳人数确因特殊情况存在差异,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能够证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 三、受理地点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郑州市百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西南角住房公积金大厦三楼3023室);在各分中心、管理部缴存的单位需在其缴存所在地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 四、受理与审核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各分中心、管理部应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统一格式文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领取住房公积金国家是有规定的.只有你买房或者自己造房才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你为了买房或者自己造房去领取住房公积金的话单位一定会给你开证明的.如果不开就找劳动局咯
1、外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即可。<br/>2、本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就需要购房或者租房的材料才可以。单位不用开其他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是按比例你交一半单位交一半的,你不交单位补贴的那部分你就没有了,你不觉得亏吗,你不交,单位省了钱,还要写证明干什么
原单位必须出离职证明,如果不出可以告它。 <br/>拿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存折或卡就可以领取公积金了。
拿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存折或卡就可以领取公积金了。如果原单位已经正式关门歇业了则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在符合条件的情况就可以申请提取,否则则需要到中心先申请转到中心集中封存部然后再申请提取。
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都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他们建立住房公积金,简单地说,只要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目前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职职工建立,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建立,离休、退休职工也不建立。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因单位未缴清能提取。<br/>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br/>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br/>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br/>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br/>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修改部分提取材料的通知。单身职工提取公积金无需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直接签署单身声明即可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长春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材料:不用再开单身证明
对,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要求是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必须缴存,例如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机关公务员这些单位必须缴存,例如一些私企,这些都是私人老板的买卖,那么就没办法强制要求其建户缴存,所以这个问题你应该放平和些,如果你不满意可以跟单位提出建议,至于国有企业不给缴存公积金确实是有失职的问题,但是其问题也是单位的问题,而不是公积金的问题!
工作和收入证明(正规格式,包括入职时间、收入、岗位信息),盖公章或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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