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在珠江罗马家园定购一套房子!交1万元定金!并定了房价,房号,面积!开发商同我们打了两次官司!法院判决我们的合同有效!可开发商却不按合同执行!一定要加价才能卖房给我们!这一加价可是我们两年的全部收入!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国家的法律只是针对普通民众的?国徽的尊严何在?
你好!这类问题现在发生的不少,很多都象你这样,法院支持你,但往往很难很好的执行,房产商就是不履行合同!搞的购房者身心疲惫,这种情况只能让法院出面解决,最后大多的结果是,房子估计很难买成了,房产商赔偿你,其违约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我身边就碰到过这样的事!付了定金,后来房产商不买了(因为房价涨了),大家上法院,最后搞可一年多,最终双倍赔偿定金!房子还是没买下来,因为房产商死活不买,法院判了定金协议有效,房产商就是不履行,不买,最后赔了定金,但对购房者来说是不利的,房子涨了很多!赔的定金是才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