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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公证处公证的!
买安置点房子风险是不大的!
你有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吗?有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吗?如果没有的话,请你别忘活了,没有的.那就是没有按规定办事,乱用土在,请小心, 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同意, 注意!!!!!
一,你应该到该地区的房管局和拆迁办打听一下,即使没有肯定消息,也要工作人员帮你预测下什么时候大概这个两证会下来,产权证下来两个月,土地证基本也差不多了。你好对这个时间有个把握。这个拆迁办清楚。 二,你要问清楚,该户主的产权是不是有限产权,比如说,有的拆迁户跟他村里还有什么协议,他的产权有可能不是完全产权,那他就没权卖。还有他的土地证是不是集体土地,因为集体土地必须要转化成国有土地之后才能办土地证,而没有土地证,你也交易不成,所以,你要问清楚。 三,确定这户主是房屋的主人,很多是代卖的,这样风险很大,所以建议必须一定要跟户主本人签协议。他的亲人,比如说妻子什么的,都没用。 四,拒说,这种你跟户主私下签的协议,受合同法保护,但可能不受房产交易法保护,(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公证呢,对房主有威慑作用,但真发生法律纠纷,也未必真的有效。这里说的意思就是,尽量找老实可靠的房主交易,因为这种交易方式房主买家的诚信很重要,所以,房主老实,风险就小。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小了。 五。收款一定要打欠条。 六,如果有中介参与,一定要注意,核实该中介的资质和信息。同时,房主的信息在本地派出所也要核实,其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一般是拆迁办发给他的一种证明),也要到拆迁办核实。 七,其他的费用方面的问题,尽量在合同中写详细些
房子是建好了的吗?,还是说正在建, 如果是建好了的住了几年了 ,还没有产权证,建议你不要卖. 如果是正在建,有拆建协议书的话,那就没问题.可以去做公证.
这要看你经常在哪里走了。如果你天天只走高速路,不必介意最小离地间隙。但你不可能只走高速路、快速路和城市主干道。不知道哪一天你就会走到路的质量较差的路上了。可能前面一个坑,后面一个包,一不小心就拖底了。
私人合法取得的农村建设用地转让他人建住宅合法吗? 没有必要争论下去了,如此转让肯定不合法: 1、农村建设用地是根据建设需要,经过国家土地部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而得以使用的;且有其批准的特定用途,不得随便改作他用的。 2、改变土地的原有性质、用途等,必须经过国家土地部门依照相关严格的程序审查批准之,像你所说的给人建房,想都不要想。更别说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了。对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改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3、什么叫土地转让?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前提这拟转让的土地必须是经过挂牌出让手续获得的国有使用权土地。没有这个前提,不存在土地转让的可能。你想想你这土地是挂牌出让取得的吗?交了多少土地出让金?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4、所有宅基地的取得都是指符合条件的农民经过一系列的报批程序取得的,绝不是通过“转让”程序可以买来的。换句话说,所有通过买卖取得的宅基地都是违法取得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希望这些话都够使你打消你目前的卖地念头。你唯一的一点点可能是设法自己建起房子来。如果存在债权人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法院在执行中,可以用这些房产抵债。权利人依据法院的法律文书,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去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证。不过,这绕了一大圈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也是挺麻烦的。呵呵
非农户不能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子,更不能办到房产证。
这种案子我碰到过.我在湖南家乡,就看到那些贪官乱卖地,(他们同村委会勾结),拿了钱,就跑到其他地方做官了.很多地方都是卖地财政,告也没有用,法院听党委的,不受理.请用锄头说话.不要再给钱,也不要给地,拿回钱走人.不给钱,就用锄头说话. 上次,我家村民对镇政府卖我们的地,就用锄头说话,赶走买地者.
《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应该是该房产原为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公房,或经济适用房,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你买到二手房已经可以更名过户,那说明该房产已经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只要你拿着办理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及一些相关的资料,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将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成为出让的,并相应变更名称。这样需要交纳的出让金各地对住宅的政策是不同的。所谓风险的话,就两点,一是你买的房子价格是全额价款,包括你要交纳的出金,这样你会损失一部分。二是该房产还没有到可以办理过户的要求,那办理不了过户手续。
去年回老家盖房子,也涉及到了留路的问题,说实话谁也不想留,因为留了就意味着自家的房子面积要缩小,当时也是纠结了很久,反正是自家的院子也在自家的房产面积内,给别人留路实在不情愿。加之邻居的蛮横无理,真的想硬到底了。 后来想想,你不留路,面积是大了,可是毕竟是邻居,他要想让你不痛快也是随时随地的,没事给你扔个死鸡死狗也够你窝囊的,而且不管人家走不走,你不给留路到哪里都说不通。所以就留了一条路出来。 其实后来在真正施工的时候,对方还是坐在房顶来阻挠,但是该做的都做了,他在闹也不占理了(其实就是因为要盖的房子比他的高,自己容不得别人比他过得好,才来找诸多理由的) 解决了左边的邻居,右边的也站出来说“滴水”问题。当然最后也是让给了一个20CM。谁都知道寸土寸金,谁都知道怎么让对方不能痛快。后来安慰自己和家人,让了就让了,无纠纷了你依然要盖比他们好的房子,他们也只能干瞪眼,让给他们的,他们也富不到那里去,也就是让施工方不痛快而已,而他们自己也只能这样出气。多理解些“小人得志”(其实我家左边的亲二叔,右边的是本家爷爷) 这就是农村的特质吧!既然自己要施工,就不能因为一些小事而耽误大事!而且盖房子就不要给小辈留下说不清的纠纷,不如一清到底。 祝你幸福!
在农村有房不需第二套房,算第一套房!
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开发的好就好
楼上说的对,集体土地非本村户口不能买卖,如果你是作为一项投资,那你可以合资形式进行建设,房屋名仍是那农民,签协议书,对房屋收益等进行约定。
挂钩项目由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拆旧区能够复垦的建设用地(含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等)的面积就叫做复垦指标,复垦指标可以拿到建新区使用,建新区使用指标面积(建新区总面积扣除其原有建设用地之后的面积)不能大于复垦指标。
ccx433040:你好! 为了慎重,我咨询了我们这里国土资源局的专家,答案是可以补办! 可以办的原因是为了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便于对土地使用人进行补偿。
银行不支持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建议咨询当地农业银行或者农村合作社是否有无息或低息贷款
村里土地集体所有,按规定是不容许镇政府牟利卖地的。但中国政府部门的东西谁也说不准,反正是镇政府卖的,大不了就退钱。
违法。依现行规则,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宅基地申请者无偿提供宅基地使用权。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村委会无权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批准,而且无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都是由规划的,由县及政府统一管理。
我买地建5层的房子,按房子建筑面积平摊后,成本1300元/平方。
农村的地皮是属于农耕地皮。你只能和当地大队签定租赁合同25年-40年。此种类地皮是不能上市买卖的。没有产权证。是属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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