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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不是你一家的共同财产,房子不是子女和母亲共有的,而是母亲的。后边的就不说了。
1、现在应该是可以过户的,如果要将遗产(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房产)过户到你母亲的名下,需要你父亲的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就是你母亲、以及子女就是你和你的兄弟姐妹)拿着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共同去做个公证,由一定的收费,然后凭此公证就能办理过户了。 2、如果不过户,以后是否会收20%,还没有定论。具体配套政策没有下来,当然了,从政策的出发点而言,是不会对此类过户收费的。但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先过户也是可以的。看你们怎么看了。
建议及时过户,不然你的权益很难保证,并且无法进行市场交易
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持继承公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更名即可,花费不会很多的。
一、父亲已去世,母亲健在,有三儿女,母亲和儿女各占该房几成的遗产? 该房是(兄妹三人)父母婚姻期间购买的房改房,所以该房是(兄妹三人)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在(兄妹三人)的父亲过世了,那么,先从该房中分出1/2份额,因为这是(兄妹三人)母亲在共同财产中的应有份额,另外的1/2则是(兄妹三人)父亲的遗产。如果(兄妹三人)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如果(兄妹三人)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仅有(兄妹三人)的母亲、兄妹三人自己,那么,(兄妹三人)的母亲、兄妹三人各占(兄妹三人)父亲遗产份额的1/4,即房产总额的1/8。 二、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时是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吗? 如果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兄妹三人)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兄妹三人)父亲的遗产,由(兄妹三人)的母亲一人继承时,应当先进行分家析产并由(兄妹三人)与其母亲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再由(兄妹三人)与其母亲共同持该分家析产协议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 三、现在母亲想将房产转为其中一子的名下(此子出的购房金),该如何操作? 先完成第二项的操作,尔后该母亲再办理一个公证赠与合同将其自己所拥有的份额,加上继承而来的份额一道赠与给其中一子。 四、在完成第三项内容后,就可以持公证赠与的合同与房产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了。
你的问题涉及遗憾继承和产权变更两个方面: 1、你父亲名下的房子,虽然由你住着,但属于你父亲的财产。当你父亲去世后,他名下的这处房子,将作为你父亲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如果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子女,那么父亲的这处房子将由你依法继承。如国还有其他继承人,则遗产将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 2、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即使你现在就住在里面,且你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该房子的所有权,但由于你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因种种原因,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则该房子的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还是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因该房子派生出的所有权利与你无关。 因此,为免生不测及省却麻烦,建议你尽快办理相应产权变更手续,这是第一要务。
父亲已过世,房产证过户到我母亲需要哪些手续? ··那是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成为他的遗产,如果他没有遗嘱,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世的)依法继承。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异议,可以放弃继承权,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持公证书去房管局过户到你母亲名下即可。 还需要交多少费用? ··公证费为遗产价值的2%。房管局还有少量的工本费。
得有你母亲的死亡证明.然后准备好房子的所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母亲拿老伴的去世证明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有,并且可以遗产分割,这是你们共同的权益,现在做好遗产分割,就会避免将来母亲再去世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母亲生前有没有写遗嘱声明这份财给你父亲一个人啊,如果写了按过户手续办。 如果没有写,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手续办,她的配偶(也就是你爸爸)、父母(外公外婆婆爷爷奶奶)、子女(也就是你、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话,都算)按照法定继承手续都要分享一定比例的财产,所以不会是给你父亲一个人的,除非其他人放弃这份权利。
可以肯定地说,没有
遗嘱继承,肯定可以啊。
你好! 办理买卖或者赠与手续!
不合法,侵害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先去世的一方并没有留下遗嘱,因此,属于逝者的财产,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而仍健在的一方只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把属于自己的财产立遗嘱留给某一位子女,但无权将应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逝者的财产一并送出。
不用过户,只要你们有户口簿,政府应默认把房屋所有权转在直系亲属的名下
您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详见以下参考材料。 2.本人持身份证、产权证、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不多,100多元。 参考材料: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和费用 申办继承公证的流程 ● 继承人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放弃继承权人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 ● 公证处进行相关审查及核实,依法出具公证书 ● 继承人交纳公证费,领取公证书 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死亡证明 以下证明均可: (1) 死者户口上有“注销户口专用章”(圆章)并注明死亡注销日期; (2)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3) 到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人民大街与锦水路交汇处,长春市公安局南侧)开具的死者户籍证明; 2.财产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基金持有证明等; 3.身份证、户口簿 继承人及放弃继承权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4.相关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在资料下载区,可以下载或者复制); 5.需要被继承人(死者)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 取得公证书的时间 一般为2~5个工作日,自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齐全之日起计算。 公证费 按照遗产价值的2%收取公证费,最低收取200元。当事人需要增加公证书副本的,每增加一份,加收10元副本费。
这个,理论上你父亲的遗产是你母亲和你各一半的(你家要有其他孩子,孩子分50%),如果你父亲没留遗嘱说房子留给你,你母亲也是继承人的,不管她是否已改嫁. 如果她放弃了这部分继承权,你们需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然后你拿着这个去办过户,遗产过户应该不用补税.
我是独生女,父亲于2003年11月去世,留下一套房,当时我还未结婚。05年我结婚后一直和我母亲、我老公一同居住在此房里生活。 从我父亲去世后到现在有快6年了,我也没办理他的户口销户手续,户口本上他仍是“户主”,房产证上也还是他的名字,水电费单子上也是我父亲的名字。 请问我这样拖着不办理父亲的销户手续和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是不是有什么不妥呢?要是现在想办理,该怎么办理啊?需要准备什么东西?需要多少钱办呢?听说可能要交什么税?那个税是根据房子的现在价值评估吗?因为我父亲去世时房子不过价值5、6万左右,可过6年了现在肯定升了不少了。是不是越趁早越好呢? ··是的,越早越好。因为物价上升,收费依据价格。 看来,你和母亲是继承人,应当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去房管局过户。房产属于你父母共有,一人一半。 你父亲的那一半是遗产,由你和母亲共同继承。 如果我想把房子直接过户到我儿子头上,省得以后重复过户多花钱行吗?究竟怎样做才能省钱呢? ··可以办到。 公证可以先继承,再赠与。 你和母亲把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给你儿子就可以了,可以一步到位。但,公证费、过户费有所增加。 长远看,还是上策。
只要你丈夫亲自办理就可以了,先到公证处办理,然后凭公证书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可以,你父亲去世后,儿女放弃,你母亲就是唯一的继承人,过户到他名下没问题! 既然是她的财产,她当然可以立遗嘱处分了! 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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