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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是尽快成立业委会,维护全体业主的权利
这一问题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 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 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 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
这个问题要看你当时怎么和开发商约定的。一般购房合同上对物业费用这块是有约定的。 1、从收到入伙通知书时算起。 2、从拿钥匙时算起。 3、和物业或开发商另有约定。
请问物业有权停业主楼栋的电吗? 1、物业无权停电。因为用电是供电公司于用电住户之间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充其量就是一代理人的角色。电力公司对不交电费的用户可以停电,但物管不行。 而且大楼的公共电不是一家一户用的,除非所有人都没有交电费,否则不能停。 物管对拒绝交电费的用户可以起诉要求支付,不应该采取停电的野蛮做法。这样一来其他的业主就存在是否支付管理费和电费的问题了。 这种情况下业主被起诉一定就会输吗? 2、业主欠电费和管理费的案件,如果没有充分理由的,大多会输的。但是,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提供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也不能证明业主具体用电量的就不能由业主负责。具体个案需要具体分析,这个希望题主咨询当地律师为宜。
要看: 1.该小区是否有业主委员会, 2.是否与物业公司签定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 3.物业的收费标准是否经物价局或房产局的审批, 4.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建议邀请消防部门人员参加,问题就可解决。
我发现你真会算计,你买的不是单单百十平米,区内一切都有你一份.如果区内都不住都不交费鬼才管你呢?你是爱占光的人.............
这个说法是不严谨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请查阅当地《物业管理条例》。
看你买房时合同上有没有关于物业的任何约定,如果没有,按规定应从你接到准入住通知单那天开始交纳物业费。因你从那天起你就是房子的产权人。
要,即使你不装修,物业也是照常运行的
你在什么地方,我们住的房子入伙了三年多了煤气到现在还没通(房子里面的管子还没有入伙之前就搞好了)。而相隔一条公路对的煤气早就通了。
从房屋"办入住"起就开始交纳物业费
看一下你当初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里面应该有相应的约定。有约定的话,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只能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了。
我想解释一下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为什么还要缴纳相关的费用的理由; 1、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但是物业公司对于房屋的管理却一天也没有停止,这里包括小区治安费用、小区保洁费用这两项是大家都看得见的内容,但是这两项其实在物业管理费用里面所占比例很小。关键是大家都看不到的服务内容,例如:小区生活供水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小区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小区排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等等,(假如是高层楼房还应该包括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综上所述都需要管理费用,业主是小区房屋的产权人,您说是否该缴纳相关的费用呢?再说一般的公寓房屋室内包括不少的公用设备设施,比如:上水管到、下水管道、暖气管道……等等。 2、即使您没有入住,而上面所提到的管理项目却每天没有停止,这一点您可以咨询一下已经入住的业主。那么,假如您不缴纳相关的费用,吃亏最大的我想应该是先期已经入住的业主,为什么呢?人家自觉缴纳费用,当然要得到同档次的服务,而我们都知道,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多少?测算是按照一个小区全部的面积和入住人口、小区相关配套设施等等软硬件作为标准的。一个物业管理企业总是在为那些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垫付“服务”而得不到报酬,您说这个企业是否可以正常的经营吗? 顺祝!生活安康!
你具体的情况我不太清楚,如果已经办理了交房手续,就构成了入住条件,有可能产生物业费。但问题是费用应该补给物业公司,而不是开发商啊。
房地产开发商对下水道的承保期限是1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我的理解是一年后 如果再出问题 只能自己解决了 这还要看彼此的约定了
主人不象主人,仆人不象仆人,中国的事情总是倒的.
我们这交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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