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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这种情况经常出现。首先你要确定买方,并与买方达成购房协议,接着你只需要找到一个房产担保(信托)公司,出约1%左右的担保费,由他替你完成赎楼工作,在银行的资金监管下,顺利完成房产转让,直到产权证转交买方完成交易。 如果你嫌麻烦,建议你找一个置业中介公司代你完成相关手续工作,但费用稍高。 希望能够帮到你!
如果签约了购房合同、并 付了押金 ;我想只有一个情况 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协商还是可以解决的
同意2楼的。 自己找个买家去银行办转按揭吧。 别指望开发商,你以为他们都是大善人啊!
已做抵押登记的房产禁止转移。 但是债权登记了,物权有没有登记?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注销债权后办理房产转移(买卖)登记,你和对方签合同。 如果是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期房,由于期房的转移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所以你可以拿着卖房款注销债权后,和出卖方商量,以出卖方的名义直接和你的买受人签合同,既省事又省钱。或者债权人同意变更债务人,由你的买受人支付贷款,然后以出卖方的名义直接和你的买受人签合同也行。
一、解除购房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94条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的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只要售房者出现了这些情况的,如存在售房者的出售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售房者毁约,并且符合法律法规中解约条件,购房者可以依法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二、解除借款合同 消费者也应该注意到,虽然解除了购房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也解除了,因为个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也就是说,购房者虽然不买房了,但是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还是一定要还的。 至于如何还款,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开发商把应退购房款分成两个部分,将属于购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将属于购房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购房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同时会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管理办法》第30条中的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无法交易的,因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能过户的房产购房人出于对风险的考虑大多数是不会愿意购买的。除非价格很低有人愿意承担可能的风险。 无产权证房产除非开发商可以提供“改底单”服务,否则无法更名。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则不能够改底单,只能等房产证下发之后再办理出售过户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遇到这样的难题: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可以退吗?回答案是可以退房的,并且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并且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同时办理退房手续。
你好,没有房地产证,买卖双方可以签定购买协议,约定房价,交房日期,办出产证后去办理过户,和如果一方违约的违约责任!!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让,只是一种购买意向,只有等你取得了房产证,和买家办理的过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法转让!
你提到的两种解决方案,都能解决。 目前据我所了解到:委托开发商解决问题,大概需要每平米300元的手续费,说白了,此手续费是不应该收的。只是私下收取,没有发票。 委托中介的话,只收取成交价的2.5%的作为代理费。但还是要收取开发商的费用,不过,找大的中介公司,成交速度可以快些。我可以推荐“首创金丰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来帮你解决!此公司为全国连锁,又有北京首创房地产做后盾,效果不错啊!我以前也有你的类似的经历,我是在他们的“红庙店”来解决的!你可以试一试。
是合理的,有效合同已经签署是生效的的,谁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签订购房合同前,带上身份证,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查询自己的情况,是否能贷款,能贷多少,再签合同。
开发商没有过错,你退房,要支付违约金的,这个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还有个方法就是也和开发商协商,你帮开发商找个下家来接手你的商铺,这样对开发商来说没有什么损失,具体你要咨询下律师。
房管局是按照购房合同进行备案的,因此如果你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一般是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的。 同样,因为没有签订合同,你与开发商之间不存在合同的约束,也不存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但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同事应当注意的是,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性质是什么,如果有“定金”的话,如果没有超过总房款的20%,按照定金罚则,定金是要被扣除的,一定注意。
不能了。你们的做法符合是物权法的新规定:预告登记。在实际交房前先到房管局登记一下,售房人就不能一物两卖或抵押了。但必须在能够进行房产登记后三个月内登记,过期预告登记时效。
这不是问题,就是技术上麻烦一点。 先要了解一下,这套房的主人是否真是开发商的,这是最关键!我知道许多开发商由于欠银行贷款,就把所有存量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按照卖房的进度逐套撤销抵押。因此如果有人要此房必须全额付款才能撤销抵押。 你买这样的房子必须在合同上附加条款,买方如果出现拿不到房产证的状况,卖方必须按付款的全额双倍返还。中介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你就必须按约履行合同,否则,无权要求返还10万元定金。但是,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解决,或者咨询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法律风险。回答者: 科云律师团林律师
如果按揭成功,下一步要与银行办理一次付清手续,如果按揭还没有进入程序,一次付清房款,可以和开发商商量优惠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退的。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发展商出现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如果你这时提出退房,属双重违约 : 一是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赔偿. 二是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合同违约,同样承担违约赔偿.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发展商出现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只要你买房子就可以全提出来,前提必须由原单位开局三连单,申请支出公积金,其次在去管理中心审核!!!
开发商办理完“预售房许可证”,要注意你要买的那套在不在许可证的可销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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