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署名问题
一,我们夫妻俩均是四川籍人,育有一女.现在重庆上班, 已看中一套六十左右的两室.听说现在重庆的住房标准是三十个平方/人.那是否就说明我买的六十的房子只能解决两个人的户口问题.
是否能够落户,以投资房屋的资产价格能否达到当地户籍办要求为准!
符合条件后原籍户口本上的人(家庭为单位,一般允许夫妻+2个子女)需要整体落户到房屋所在地。
二、是否有必要写上孩子的名字,因为这个小区有全程教学环境,且承诺业主子女赞助费减半,不知这项条款可否写进合同中?有关键的一点是:我们现在还没有确定将来到底是在四川还是在重庆发展,如果现在写上孩子的名字,是否以后只能在重庆读书和考试?
没有必要!孩子成人后,在资产处置方面会有麻烦。 孩子上学考试不一定在户籍所在地,还与学籍有关系。例如北京现行政策:户籍与学籍不再同一区域的,可任选一处参加考试。所以在户籍地参加考试是肯定可以的,但不排除在学籍地也可以参加考试的可能。
三、假如几年后我们想卖掉房子,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是否不能卖?
可以,你们是孩子的监护人。
四、但是如果不写,我又怕以后万一决定在重庆发展,户口迁不过来怎么办?而且听说现在不写,以后如果要给孩子还得交税什么的.
孩子户口会跟随父母,不会签不过来的。不过有一点需要提醒,如果现在买房后,先不办户口,会承担户籍办调高落户重庆房屋资产价格的风险。换句话说,现在如果50万可以落户,以后可能变成100万,而你得房子是花55万买的,即使以后值100多万也没用。户籍办是以投资额为准。特别是直辖市,调高标准是必然趋势! 孩子以后需要交纳过户费,如契税等。个人建议这点钱还是别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