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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案,不能想了。 一个个的排除吧
买卖行为是获得所有权的重要形式之一,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否包括阁楼和车库;再看你购买房屋的价格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避免开发商在合同中不表明阁楼和车库而在价格上实际包括阁楼和车库的欺诈行为。其他方面你可以参照一下楼上学弟的回答如下: 阁楼和车库要想有《房屋所有权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1、层高在2.2米以上或以上的部分。 2、阁楼和车库不属于违章建筑,也就是说,阁楼和车库的建设,是经过了所在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楼房的总层高和总建筑面积都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内。 3、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了房产的初始登记。 4、该房产没有被开发商设定抵押或其他限制。 5、其他
想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1 去公证处公正,公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而不是房产公证. 从公证即日起,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全部属于你保管,你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2 房产证签发的那天,你和原房主一起去办理,当然该房屋的户主就是你本人.也就是说即日起该房屋与原房主再无任何的关系.
流动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经办流程: 一是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三是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四是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整个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就完成了。 也就是说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特别提示:目前南京的参保缴费凭证需到公司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开具。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打025-12333社会保障热线咨询。
吸音是一个比较难处理的工艺,那要看你装修到什么程度了,要是才搞瓦工的话,还是很好处理的
本人从事土地管理工作几年,对宅基地有一定的经验,向你简单谈谈个人看法,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因为该宗地在农村,你亲戚的土地应该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即俗称的宅基地。按照我国法律理解,宅基地一般是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福利,仅供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用。房屋的买卖也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进行,因此就决定了你如果户口不在本村的话,是不能通过买卖的方式办理土地证的。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文件通知,明确说明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购置的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呢?我认为还是有办法办理的。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若干规定》中的条款,其中规定了: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房屋,可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因此,我建议你按如下程序办理: 1、你要确定一下,你亲戚是否取得了那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地上房屋的房产证。确认合法性,否则你的权力是得不到保证的。(在某些地方宅基地地上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个你可以到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询问一下) 2、为防止出现纠纷,你可以要求你亲戚与你签订一个协议,将你们的约定书面化,并要求你亲戚的配偶和子女全部签字确认,最好再找几个证明人签字。 3、由你亲戚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拆旧翻新手续,待批准后,你可以出资将新房屋盖成。但你给钱的时候要写收条。 4、新房屋建成后,你亲戚应该取得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5、你和你亲戚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遗赠手续,就是你亲戚立遗嘱将房屋遗赠给你。你最好将土地证和房产证收为自己保管。 6、待你亲戚去世后,你可以持公证书和土地证、房产证,亲戚的死亡证明,还有你的身份户口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为保险起见,你应该打听一下,你亲戚所在的村是否在近期有可能进行旧村改造,如果有的话,你应该注意对改造后你亲戚关于该处房屋所获得的权力进行约定,就是说要约定该房屋在改造后获得的利益也应归你。 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到你。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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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继承权父亲和弟弟又都同意,也就是说把所有的继承权都让给你了,那直接去过户好了。
找专业的空气质量检查机构,对你家的气体进行检查。 个人认为不太可能是楼上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你家装修材料不合格,如甲醛等有害气体超标导致身体出现异常。 平时可多放菠萝、柚子皮等在家中,并多通风。
您直接和房主的子女签合同也没关系,但需要做的工作如下: 1.查看回迁协议及购房合同中产权人的身份证号码与其提供的老人身份证号是否一致; 2.在<租赁协议>中注明房屋产权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及与出租人的关系; 3.同时在<租赁协议>要注明产权人同意出租 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贷款还清前购房合同原件的确是放在银行抵押的, 但是据我分析既然是68岁的老奶奶了,银行应该肯定不会给做贷款的.具体应按两种可能来判断:A.如果是贷款的,那产权人一定是老太太的子女的名字,那你租房时仔细看清购房合同的产权人身份证号就可保正安全了.B.如果是一次付清没有贷款的,那多半老太太本人就是产权人,那你就要求查验老人的身份证就应该可以保证安全.
按我国《抵押法》和《担保法》以及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程序的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应会同所有权人到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会发放《房屋他项权证》作为债权人的权利证明,而归还《房屋所有权证》,实际情况很多银行并不按规定办理(或办理期限很长),给自身和所有权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现在这种情形已有所改善,建议你应尽快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贷款银行取得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书,之后由你取回《房屋所有权证》。请求未果,你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直接辞职,在面试确定入围之后,在本单位辞职,等你全部手续办完以后,你的通知书也就下来了,互相之间不影响.我报考的时候,在工作单位那里填的是自由职业,这样是你自己说的算,只要你交接完了,就等着就行了.最后,祝你成功.
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您可以根据您过户房屋的性质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转移登记,您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 协议、证明等文件。 过户收费项目为:评估费、证件费、交易费、测绘费、印花税及契税。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有这么一条: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根据上述条款,不知你家否符合上述条款的内容。也就是说:你家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是否已经分割开,如果是:可以办理。 再说:各地管理可能存在差异,你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问问。你们可不可以分户,具体事宜到派出所咨询即可。 希望以上政策信息能帮助到你,预祝好运了。。。
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即你应当先办结工作交接,然后单位给你出具离职手续,从办理离职手续起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手续。 哈,忍耐一下,多等几天吧。与单位商量着办,或许还行,如果你要打官司肯定不行,并且是更耽误时间,因为在仲裁和诉讼期间,按规定是维持现状……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 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原房产权利人失去对该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有如下几种: 1、房屋产权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产成为无主财产。 2、房屋产权客体的消灭。包括自然灾害、爆炸、战争等引起房屋的毁灭以及自然损毁等。 3、房产转让、继承等引起原房产权利人对该房产权利的消灭。 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而丧失。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判给另一方当事人所有,原房产权利人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 5、房产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
有两个原因: 1、 最主要的是,你对定理定义不熟,理解不透。证明题是最能考察学生对定理定义掌握的题型,尤其是抽象型证明题。应该熟读课本,背熟理解定理定义(书本上都有黑体字写的),此为根本。 2、 你看题不够多,缺乏做证明题的技巧。应该找来一大堆证明题,不用做,就不断的,一遍遍的看。你把200道证明题反复看3-5遍,基本上证明技巧你都能掌握了,应付考试绰绰有余。 技巧问题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突击的。但是千万不可忽视根本,也就是书上的定理,这是要花功夫的。 你的问题在每一个刚接触数学新知识的人身上都有发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对定理定义不熟悉,在研究了一段时间后,对定理有了一定了解之后,就不怕证明题了。有些人就上课听一下,下了课不看书不做作业,但是他们考试从没有困难。就是因为他们理解力强,在上课的短短时间内就理解了定理,就像学会了独孤九剑,来什么破什么!所以没天赋的学生,应该在课后多花时间研究一下定理,切记。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税务局会给你三张表,里面要求填股东身份证号及住址、联系方式,(好像还要求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单位投资的好像还要提供股东营业执照) 另:好像从8月份开始换 新税务登记证,你最好到你所在税务局或所去问一下,税务局还要发表格叫你你填,你只有到税务局去拿。 在重庆,国税和地税是分开的,要分别办理,所要求提供的东东不是相同的,如果你在重庆的话,地税8月份是不能办税务登记证,好像他说要9月分以后再办。我公司就是才办好的。 哈哈,因各地要求的不一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到你所在税务局或所去问一下再说,最保险。 至于工本费,不多,一百多元吧,具体已记不清楚了,
你好,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第一,你什么时候在这个公司干的?第二,对于离职,公司有没有相关制度?第三,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第四,你的离职申请单是怎么填的? 。。。。。 社保肯定是停的, 公积金必须原单位给你封存后才能办理转移。遇事一定要冷静处理,以免给自己造成被动。 。。。。 祝一切顺利!
我男朋友在邀请信中说我是他的未婚妻。也写信到使馆了问了这个问题。他们说需要我男朋友有5万2KR的银行担保。希望明天能得到银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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