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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可以要回的,也可以在购房协议里写明,定金在过户时转为购房款。这也得看当时甲乙双方是如何商定的了。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转移是以产权转移登记为依据,也就是说,你们只是签定了买卖合同,没办理过户手续,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原来的房主。 如果原房主不愿意过户,打官司能否打赢, 关键要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相应的举证。 到法院起诉后会有这样几种结果: ①合同无效,房主反还你房款及相应利息。 ②合同生效,房主反还你房款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 ③合同生效,法院判决房屋归属买房,并强制执行。
我们不建议去这样做,理由是: 1.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不动产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不去办理过户手续的,而把房款给了原房东,那么,如果出了问题,得不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2.退一步讲,如果你们通过各种方式也好,协议也好,协商好等到一定的时期再去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我想问问,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如果相关的税费政策发生变化的话,那么相关方还会继续履行吗? 3.做公证的话,有些地方的公证处有这样的规定:为了打击恶意炒房,出售方是不能够将权利委托给买受方和其直系亲属。这样的公证在北京是做不了的现在。
委托书必须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否则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果经过公证处公证,那么不需要房主本人在合同上签字
他属于人户分离,按道理派出所应该负责清理这样的人,首先房子他已经不再有产权了,他就没资格再做户主。重新开户好像不麻烦吧,我办时一会儿就办完了。不知他占着这个门牌号是不是可以另立户。
可以父母的名义办理七成按揭,但是贷款年限不能办理20年,其计算方式为:男65岁—实际年龄;女60岁—实际年龄得出。象你说的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接力贷”,向贷款银行咨询。所谓办理公证由你来执行还款的方式是不可取的,银行方面不认同。
到工商银行房贷部办理。二手房屋办理公积金贷款合同需要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共有人); ②买卖契约原件 ⑧首付款收据原件; ④收件回执原件: ⑨抵押贷款补充协议原件; ⑥契税发票: ⑦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及印花税。 个人需要缴纳两部分费用: 担保中心收取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担保中心收取担保费的多少与贷款年限 和贷款金额有关,年限长,每万元缴纳的担保费用相对多。由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 取的所购房屋的房屋评估费。
一个房子属不属于你,最重要的是看房产证,你房产证没过户,那个房子还不是你的,房东照样可以拿着房产证卖给别人,而你跟他的协议是另外一件事情,房东反悔,是他的不守信,你可以上法庭走法律渠道,协议是有效的,而且协议上又没有说什么时候办房产过户手续,如果你给他的房款单据有保留,协议条款又签的清楚,你这边是不用怕的,上法律渠道也会你这边胜诉.
房子买下来后可以迁户口的 但必须是直属亲属 二手房亦一样的
可以,没问题,公证。
你可以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将你的父母列入该房子的共同拥有者就行呢!
一般来说,本地人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而外地人要连续缴存1年公积金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公积金贷款只能在本行政区域才可以,也就是说你在东莞缴的公积金只能在东莞市买房.其实公积金申请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程序差不多,只是要多提供一些公积金方面的资料,你在看楼确定要买的时候可以向银行提出是公积金贷款,那么他们就会给相应的文件给你签了.
理论是可以的。要跟开发商沟通。有的开发商比较严谨。
这个合同是我刚刚用过的。
这一看就是南方的经纪公司签署的合同,的确有不完善的地方,你提出的几个问题,有些是很必要去补充的,1.公共维修基金要随房转移2.违约方来支付经纪方的代理费;3.经纪方如果延期支付卖方房款,每违约一天按房屋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这个数字协商决定)支付违约金.4.至于按揭的费用,你就按照经纪公司要求的支付就可以了,这个都是可以打听出来的,基本经纪公司的收费都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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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共有,出共有权证,不是写两个名字。
这种情况不可以使用你的公积金进行贷款的。所以你要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须是你或者你和爱人双方。如果购房合同写父母的名字,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取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有效,虽然你代替你目前签名了,但你目前按手印了,按手印等同于签名。
楼主,这事好办。你这份合同属无效合同-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身份证明(身份证号)与贷款年龄自相矛盾,合同注销应不成问题。 开发商收了房价1%做手续费,没道理,但收工本费还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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