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月11月我的父亲以他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贷款是父亲自己还的,目前为止贷款还没有还清,我结婚后,房子由我和我妻子居住,我夫妻想用自己的公积金还贷(我们两个都有公积金),想办理过户(不是赠与),过户是不是要先还清贷款(我们要借钱还款)?过户后,还能以我们夫妻双方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吗(用贷的款去还借的钱)?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赠与和过户这两种方式都可以,但赠与的税费会相对低很多.无论选择上术哪种试都可能,但必须把产权名改成你的名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你下面的条件,就是用你和你老婆的公积金共同还贷!再回答你还清房款的问题,理论来讲,走过户方式的话,从法律角度应该是先把房贷还清才可能,但现在的方式方法有很多,你咨询一下银行,和房管局就行,不还清贷款应该也是可能过户的.至于办理公积的手续问题,就是出示那些证明件,也就是银行所说的进件过程,他们会给你列出来的,这个不是什么问题.然后等审件就成了,办理完成后,第一个月需要用现金还款,从第二个开始,就会从你们公积金账户自动转账了,如果账户资金够的话,就可以先不用管它了,如果不够的话,就是补还公积金还款后的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