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租人能否购买房改公房我有一个远方亲
1、房子是前任四婆的租赁公房,且四爷与前任四婆的结婚证早已遗失,而四爷目前手头上只有已被拆迁的老房的公房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面写的承租人是前任四婆的名字。听说需要到居委会和派出所办理四爷与前任四婆的相关结婚事实证明,且需要社区部分居民证实,比较麻烦,不知具体怎么操作?
:要证明四爷与前任四婆的婚姻关系, 没有你说的那么麻烦, 只要四爷拿着他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初给他们办理结婚登记证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调出档案开份证明就可以了。
2、虽然四爷和现任四婆口头答应,我出钱购买,将房子留给我,但最近马上就需要办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了,在办理两证的时候,证件上应该写谁的名字?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如果不可以,我出钱后,如何才能保证在四爷他们两老口百年之后将房子留给我?
只要四爷同意你出钱卖,就可以了。可以直接写你的名字。与其他正常买房者手续一样,没有其他手续。在办好了买房手续后,这房产证上就上你的名字,在法律上这房子就是你的了,不存在“他们两老口百年之后将房子留给我”的问题。
3、由于现任四婆在与我四爷领证前早已有子女,我担心她的子女知道此次房改政策后会与我竞争,我担心他们会在我们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优先购买该住房,这样今后该住房就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了,四爷也无能为力了,毕竟从人性上讲,四婆内心里应该是更愿意将住房留给她的亲生子女。
:这房子的使用权是四爷一个人的,与四婆无关,更与其子女无关。在房产证上已经是你的名字的情况下,任何人也无法与你“竞争”。
4、即使我现在先出钱购买了四爷现在的住房,由于四爷身体每况愈下,而四婆仍比较健康,在我四爷先百年之后,不知四婆的子女今后会不会与我扯皮,到时我会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房子没得到,购房的钱也打水漂了。如果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即使我不能得到该住房,我能否收回我现在购房的钱款?
:这个问题已经不需要回答了。因为,前边都说了,这房子的使用权是四爷一个人的,与四婆无关,更与其子女无关。在房产证上已经是你的名字的情况下,任何人也无法与你“竞争”。所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关键是现在四爷能否同意由你购买,和四婆会不会从中作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