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承租者我该怎么办?我于
还起什么诉,不起诉还不到人呢。做什么公证,保什么“全”啊,先算算你耽误一天的房租是多少?
已经过了20天了,不就差10天,他不就违约了么,再10天,然后通知他般东西,赶紧走人。只把相关的什么本呀证啊留下就行。这样他说不出什么吧?
这种人我见过的,他就是用你的房子当试验田的,买卖开上了,给你租金,但始终押你仨月,到最后走,还差仨月;若是开不了,就这样,开溜!你放心,他那屋里保证没有价钱的件儿。值钱的早走了!
钱儿不太多,打官司不值,并且你现在若是起诉了,那房就得维持现状,直到依法撤销合同。这官司打上几个月,这不是把你给揽和了吗?
所以,放他走,他自己知道理亏,不会找你的麻烦的。你只让他签个解除合同,留下相关物件就行了,别要那钱了,只当这房闲了些天就是了。
然后抓紧找新的承租人(现在就找也行,但别让他抓住把柄)。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再出租房,一定要坚持“上打租”——先付清整个租期的租金再交钥匙。
你那钥匙换的有点不明智,你不怕他讹你呀,能不能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