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名字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不一样,
我爷爷几年前过世了,留下了2间门面,经过子女协商,同意将门面分给我爸爸,跟我叔叔,一人一间!由于经济原因,在爷爷过世前,爸爸跟叔叔用门面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到2009年4月才能还完!所以房产证迟迟没有分开.门面的购房合同是叔叔的名字,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现在叔叔有购房合同,他能不能另外再向银行贷款或者在外面抵押?如果抵押出去了,他拿了贷款的不还钱,门面是不是就会被没收?应该怎么做才能约束他?该签订什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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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合同不是产权证明,不知你叔叔能用什么方法进行贷款或抵押?
2、对抵押的财产要用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门面房会由谁来没收,而且目前房产属你爸爸和你叔叔共有,你叔叔擅自处理共有财产,对你爸爸那一部分来讲是无权处分。
3、房产目前拿不出来,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你们可和你叔叔用购房合同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手续,就不用担心他再处分共有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