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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的约定双方适用"定金罚则",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 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所以你应该双倍退还定金给对方.
定金应当体现在您的合同之中,并且明确约定为定金,而且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条款。 依照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乃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 在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 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一是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是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有学者认为,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产生罚则效力,否则不发生不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效果。我们认为,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应当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不能履行等多种违约情形。定金具有双向担保的作用,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违约行为,而在于担保或督促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均构成对设定定金担保目的的违反。我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7条、第18条对不完全履行合同情形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执行案件中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8条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适用定金罚则作出了司法解释。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定金的违约制裁效力得以发生的条件“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地、不能履行等违约形式。 我国新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般认为,该条采用了无过错原则,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法定免责的以外。因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可适用定金罚则。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是否适用定金罚则,存在着分歧。有人认为,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笔者认为,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仍应承担定金责任。理由是: 一、定金罚则的目的旨在对违约行为予以制裁,从而担保合同债的履行,若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而免除适用定金罚则,则使相对方在无任何过错情形下处于不利地位,且极易给违约方提供“借口”,也容易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5) 76号《关于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如何适用定金罚则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该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该复函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仍应承担定金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参照执行,并根据此复函辩驳违约方以此理由所进行的抗辩。 根据我国新合同法第116条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人们对该条的解释亦不尽相同,有人认为,本条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即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既请求支付违约金又请求执行定金罚则。亦有人认为,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并罚,取决于定金的种类和性质,也取决于违约金的性质和完全赔偿原则,并认为违约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罚,而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并罚。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尚未从立法上或司法解释上对定金性质作出明确规定,而实务中和学理上一般认为属违约定金,因此,同意前一种观点,严格按合同法第116条之规定要么选择违约金条款,要么选择定金条款,在法律、司法解释尚未明确规定前,两者不得并用。 由于担保法对定金的数额已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因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较大,超过定金罚则的数额时,超出的部分还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即请求赔偿金。所以说,定金与赔偿金可以并用。 在审判实践中,也不少遇到借款合同约定有定金担保条款的问题,我们认为,该约定于法无据,即在借款合同中不适用定金担保,其约定定金担保条款无效。理由是: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6条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该法第200条规定,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若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等于减少使用借款数额,定金没有利息,借款按贷款利率计息,显然对借款人有失公平,所以说,借款合同中不适用定金,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本付息。二、根据《贷款通则》第9条之规定,借款合同只能适用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定金担保方式(也包括留置)不适用于借款合同。基于上述理由,借款合同中不适用定金担保。 高博隆华 曹明
肯定不行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箭称《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 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曰 起生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 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 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債务后,定金应当4氏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乔某作为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不想把稿件交给文化公司出版,须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 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 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 人履行債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金。《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用 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 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 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 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 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 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定金可以作预付款用,为此超过20%没什么问题。 只是当违约时,适用定金罚的,只能在20%的范围内。超过部分应当返还。
在这里中介方是两种角色,一、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是属于中介方,你经过努力促使买卖合同成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合同履行是双双当事人的事。二、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你同时有做保,是承担保证人的身份。如果合同不履行,作为保证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两个角色是两个不同关系。
请你最好了解这套房子面积的准确性,应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如果面积超出3%,业主有权退房
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金为数额确定 的一时性违约金的,从合同约定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 约定违约金为按日(月)计付的持续性违约金的,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单独适 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违约金保护范围为当事人 起诉之日前两年。期间有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 中断或中止的相关规定。
如果超出约定时间就算违约啦!
像楼主这种情况是这样的: 合同的形成只需要存在两方的民事主体,并且两方的关系主体对此立有书面凭证,只要这份凭证是在双方自愿、公平的情况下双方确认,那么这份凭证就可称之为合同,合同成立即日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楼主毁约的话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至于赔偿数目的高低,最好由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不成可到当地的消费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双倍赔偿的数额并不过份,也在法律允许范畴之内,所以建议楼主最好依约行事或者双倍赔偿,也节省上诉或仲裁所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
是定金还是订金?这个区别是很大的。 法律上,如果是定金,你违约就不能收回钱的;对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在房屋买卖方面,如果因为双方的原因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对方才应该返还你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合同签订后,就是生效的,但是涉及到不动产,还是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就是说合同时生效的,但是房屋是没有过户的。
买房子的话一定要去品牌的房产公司去买.他们会在你买房子之前就把一些费用的说明以及用途和怎么样的一个程序和你说的很明白的,能退就一定会退的,不能的话他们也会和你说的很明白的.我觉得链家地产就是一个不错的公司.信誉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1、违约的情况可依通过合同内的规定进行解除,违约人不服从合同内的规定的时候,可以找仲裁进行解决或是上诉法院,而法院会根据买卖合同进行判定事情的违约责任方。 2、侵权的行为,卖主或买主可以直接上诉法院处理,或是私下解决,而不用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协商。 房产买卖合同的违约与侵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性质也不同。处理违约或侵权时,你要根据事情的性质去处理问题,或是协商,或是起诉。
一、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 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 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证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能得以实施。 二、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未能实现,不是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必然结果,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事,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方可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才能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三、存在违约行为 首先,定金罚则的前提是有违约行为的出现。这里指的违约行为是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行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出现这样的违约行为,才能双倍返还定金。 四、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当然,根据第二点所说的,要想实现定金罚则,那么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这是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双倍的定金赔偿,那么必然就要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履约保证金不是定金
这是从活动主页上找的,应该够详细了: 中国银行用户在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为手机、固定电话、小灵通和宽带交费充值,每天交费充值满100元以上(含100元)的前100位用户可获赠10元话费,如满200元以上(含200元),用户可获赠20元话费奖励。用银行卡为手机直充,除可参加送话费、抽奖外,还有9.85折优惠 凡使用中行网银在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充值缴费的用户,均可参加由国内领先独立第三方支付公司易宝支付提供的豪礼中奖百分百活动,中奖率100%! 【抽奖奖品】 一等奖 2名 各奖 三星NC10 3G上网本1台 参考价格:4399元,含600元预存款 二等奖 6名 各奖 索尼爱立信W715 3G手机1部 参考价格:2798元 三等奖 10名 各奖 华为E180 3G无线上网卡1个 参考价格:1188元,含600元预存款 四等奖 各奖易宝支付大礼包1个
《合同法》第一百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定金以实际交付为生效日 期,但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至于定金是 否支付,只影响该条款的履行,买方未按约定日期及金额支付定金,不影响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但买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虽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但仍需按买卖合同约定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因此,买方未按约定日期及金额支付定金,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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