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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婚后时间了,也可以卖。
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这是你的婚前财产,不过女方父母出资部份可作借款处理!
你老公说的不对了。 这房子是你们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是一人一半的产权,而没有还完的贷款依然是由你们二人共同承担。你们决定的由谁偿还对银行无效。这样一来,当他去世后,由于你们不再有夫妻关系了,你不能继承他的遗产了,但这还不完的贷款之债务,虽然说应由他的遗产优先偿还,但只要他的继承人不能顺利偿还,银行是肯定会找你这个活着的人的偿还的。你就是亏大了!至少是麻烦大了。 这是肯定对你不利的。不知你老公不懂,还是另有想法,你必须弄清楚。但从你们还是夫妻却不让你见面来看,这里面可能有问题了。 你必须设法见到他,他若是肯见你,肯给你写份遗嘱(只要是他亲笔写的,不用公证也是有效的),那就事了。如果他主张离婚而不给你遗嘱,坚决不同意!!! 如果见不到他,即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房子有你的一半必须是你的,如果你们的夫妻关系当时还存在,你与他的父母共同分割他的全部遗产。
婚前财产婚前房产之临界点的房产,在离婚中的分配,你的这个问题,是典型的离婚房产问题: 从合同的角度看,是婚前财产,不过办房产证时,由于你们已经结婚,房产局的人会让你们说明房产的归属性质的,他们怕承担责任。同样,你也怕影响夫妻感情一样。这时,你自己看了。你最好要在申报的文件注明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并注明本房产的货币出资是婚前个人财产,并不赠送夫人结婚的婚房用,只是借给夫妻双方方生活之用。 不然。即使不是你,就是你父母买的,这时的房产证给你,也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送的。除非你的父母,在这时备注。是赠送你个人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明是赠送你个人的,你离婚时,还会判决一人一半的。 忠告,你还是作婚前财产公证的好,不然,你没有证据的话,将来,房产不能保证是你个人的。
1、“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不同意楼上几位朋友的意见,这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1)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的名字:这房是父母的财产、不是小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小夫妻都无权主张。 (2)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这房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3)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夫妻2人的名字:此房虽然是男方父母在结婚前为男方所买,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一半。 2、“如何证明钱是父母出的”: (1)交款收据上的签名、父母取钱时的银行凭证、相关知情人的证言等都可以。 (2)只是,证明钱是男方父母出的有什么意义呢?对于确定房产归谁所有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国的房产确权是以房产登记这准、而不以谁出资出准。 如果有借条、能证明这钱是借给小夫妻的,这钱就是赠与:而赠与的钱是要不回来的。唯一的意义就是: A、如果是婚前父母出的钱,没有特殊说明时只是赠给男方的: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3)的情况,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返还给男方;但如果房产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父母的房产,也就是(2)和(1)的情形,这钱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B、对于结婚后父母出的钱:如没有特殊说明就是赠与汪夫妻2人的,此时,不管房子的产权是属于(1)(2)(3)的哪种情况,这钱都不能要回。
是这样的,如果你们现在没有结婚,那么在办理完贷款协议的情况下想要再加上一个人的名字需要通过买卖的途径办理,也就是在你们双方协商后,可以去房管局将这套房产一半的份额或者按份协商后的那部分过户,这样就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了。如果你们已经结婚,那么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既能加上你的名字。 “伟嘉安捷”专家提醒结婚前买房的青年男女们,未婚男女共同买房一旦因感情不合分手,很容易因财产问题纠缠不清。比如,在感情甜蜜时的房产证署名问题、分手中的还贷问题、房产分割问题等等。在买房时如果男女双方各掏一半,那么在分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上,一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支付了其中的费用,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无法收回房产或钱物。所以专家建议,未婚男女在买房同居阶段,最好能签署一份同居协议或者同居期间财产协议,能够在发生纠纷时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在买房的时也应同时签署两个人的姓名,或者通过公证等法律途径来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婚前的首付是买房的人个人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2 人共同财产,若离婚可以分割还贷部分的财产。
应该算是婚前财产的,你看看你的房产证和你们的结婚证哪个日子前?但是我更加希望你的婚姻美满,永远不用考虑婚前还是婚后的事,永远都是共同财产
这事婆婆做的是不对,但她毕竟是老人,你们住在一起互相不说话,和陌生人一样,也会给你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快,多别扭呀,你快乐吗.你和你老公彼此相爱,你不理婆婆,你老公在中间很为难的,你既然很爱你老公,为了他你就退一步,主动和婆婆说话,多想想婆婆的好处,你老公会更爱你的,家务事不能太认真,有些理是没法讲的,别让家里的这些琐事弄得不开心,不值得. 祝你们幸福,快乐。
你母亲名下的财产,如果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先析产,你父亲那一半,你的哥哥姐姐当然有继承权。 你妈妈那一半,因为你妈妈嫁给你父亲时,他们已经成家,你妈妈没有抚养过他们,未形成抚养关系;但如果他们山羊过你的母亲,也可以形成抚养关系。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有权继承继子女与继父母的财产。 你母亲名下的财产如果是你妈妈的个人财产,你哥哥姐姐与你妈妈形成抚养关系,他们有权继承你妈妈的财产;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他们无权继承你妈妈的财产。
房产证是你对房子所有权的证明,强烈建议你不要为了节省钱而放弃办证。 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归个人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参考资料:《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这是司法规定,基本的意思也就是说即使离婚也不会有问题,过于担心的话婚前财产公正还是做吧。
你可以立遗嘱。并且这个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可以办个公证遗嘱,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就可以啦
根据我国婚姻法物权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你要保管好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这是你婚前财产的证明。这个大票最好也写成你当时付款的日子,如果不行,也要在这个发票的搬弄是非注明你实际交款时间,由于公司没有票据等原因,现在才开出这张正式发票。写上收款人姓名,并盖上收款单位公章。这样,即使婚后你才办的房权证,也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房权证一定要办成你一个人的;至于老公出的装修钱,如果真有争议时,可以当做借他的或是他主动借给你的,还他就是啦。如果想万无一失,没有争议,你可以与你老公一起去办个公证,证明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只是怕你老公有想法。祝你幸福快乐!
继子女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关系,没有继承权.男方死亡后男方的子女和女方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分得的遗产份额相同.婚前财产公证只是对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所做的约定.
婚前我父母给我买的房子(房证上是我的名字), 是你的婚前财产,但需公证处公证才生效,否则夫妻生活几年后将属于二人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 婚后我更成我婆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房子能归我吗? 婚后变更为你老婆的名字,那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
是遗产,由父母与媳妇共同继承,原则上是三分之一。
1、你们属于拥有二套房。 2、你对象名下的房子,由于是在婚前取得(虽然是共有房),所以是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与你无关。 3、他去世后,房子就成为遗产,由《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包括你和孩子、公公婆婆在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4、孩子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可继承的份额与其他继承人一样。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啊。
是婚前财产,但是买房子的钱是怎么出的,要提供证据。下次结婚最好做婚前财产公证。 你可以到中国离婚诉讼网 ,哪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法律咨询
先去本地公证处作个财产公证后再跟他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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