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后的管理费用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 ]第 225号)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
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 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 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 ]第22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 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没有
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据此,上述企 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 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