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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应了解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违约金。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若和开发商沟通无果,可进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注: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目前有期房和现房,期房时注意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可以到建委网站上查询,现房开发商要有大产权证,可以跟当地建委查询.一定要明确交房时间,产权证办理时间. 有些开发商会拖延办理产权证,如果手续全自己也可以办理. 买卖合同,契税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土地出让金,到当地权属中心
首先,先仔细读购房合同,看清交房标准 其次就是房屋内部的问题,很多很复杂 户内验收注意事项 一、 房屋保修期问题: 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7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也应明确在《保证书》中。保修期自业主接收交付之日起计。 二、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 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 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 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 3.渗漏。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 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 4.墙体空,墙皮脱落。 5.隔音、隔热效果差。住宅楼内户与户之间、户内各厅室之间隔断墙及楼板隔音、减震效果不好,达不到私秘性的要求;屋面、外墙冬天降温快,夏天升温快,达不到保温、隔热的要求。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墙体、屋面隔音、隔热材料厚度不够,材料质次,或者施工工艺不合要求。 6.门、窗密闭性差、变形。门窗质量问题一般危害性不大,只需局部修整或替换即可。 7.上下水跑冒滴漏。跑冒滴漏现象浪费资源,影响人的正常生活,形成的原因在于上下水管线水平、垂直设计不够合理,水龙头、抽水马桶等质量不过关。 8.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包括水池、浴盆、蹲(坐)便器、水表、地漏、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表、暖气片、煤气灶、煤气表等设计种类不完善,设计位置与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响家具布置。 9.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如楼梯间位置不方便,楼梯宽度过小,电梯运行质量不稳定,公用照明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缺乏等等。 三、实地验房应当注意问题 买房子,最重要的是所购房屋质量要有保证,否则价格再便宜、朝向再理想,都会给自己生活带来无穷的后患和烦恼,房屋内在质量如何检查,这里,综合有关专家经验,附上36条验查房屋质量的简易方法,均是新楼容易发生的问题。你不妨记住并逐条检查看一看。 1、关于门:门窗开启是否灵活,目测门与门框、窗与窗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关上门窗听听隔音效果和了解其密封程度。不过,卫生间的门不要求严丝合缝,为了防水,反而规定下方须离地面 1.5厘米。门窗的油漆质量主要看有无流坠(油漆滴淌的痕迹),各个门的顶部都必须刷漆,卫生间的门还要刷下边。 (1)门的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2)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门间隙是否太大?(特别是门锁的一边) (3)门四边是否紧贴门框?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 (4)大门、房门的插销、门锁是否太长太紧? 2、关于窗 (1)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2)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3)窗户玻璃是否完好? (4)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3、关于顶棚 (1)顶上是否有裂缝?如有裂缝得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 (2)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3)顶棚有无水渍?裂痕?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之嫌。如果你是住顶层房子的住户,那么观察一下顶层是否渗漏是绝不能忘记的。 (4) 特别留意厕所顶棚有否油漆脱落或长霉菌。 补充: 4、关于墙身:用一个小橡皮锤随意敲敲瓷砖地砖听空裂墙面的抹灰、地面装饰面层及其它装饰面层是否存在空裂现象,若听到空响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1) 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2) 墙身、墙角接位有无水渍?裂痕? 5、关于厨厕:大开龙头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水压大小,二来试试排水速度。 (1) 厕、浴具有无裂痕?包括浴缸、抽水马桶、洗脸池等是否有渗漏现象。裂痕有时细如毛发,要仔细观察。 (2) 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3) 厨房瓷砖、马赛克有无疏松脱落及凹凸不平?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4) 厨具、瓷砖及下水管上有无粘上水泥尚未清洗? (5) 水池龙头是否妥当?下水是否顺畅? (6) 卫、厨有否地漏,坡度绝不能往门口处倾斜,不然水要流进居室内。 (7)您住的房间底下的邻居家是否漏水?否则您家的日子也一定不好过。 6、配电设施: 打开所有的灯具开关,看看灯具是否都亮,如果条件容许还应该用万用表检查插座是否有电,电闸及电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户内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另外,保险插座护幼童,为防止幼童把手指头伸进插座孔中,距离地面 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须带保险装置。30%的火灾是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这与电气线路的设置有相当的关系。为了用电的安全和方便,国家出台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回路数不宜少于5个。增加回路可以保证电线的使用寿命,减少短路火灾事故的发生 卫生间插座规矩多卫生间内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卫生间的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 注意:如果在房屋验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在验收接管记录中注明;如果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关质量问题,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问题! 补充: 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 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 补充: 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房屋竣工验收书、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必须要有!
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quot;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交房手续有哪些? 一、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逾期交房的责任应该如何?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七条是关于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约定,第九条是关于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两者是对应的关系。按照合同法的公平原则,第七条和第九条对买受人义务和出卖人义务的约定应当具有对等性。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开发商事先填好的合同文本却明显地违背了这一公平原则。如某开发商在第七条中约定?quot;(付款)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而第九条的约定则是:"(交房)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对类似的这种不公平约定,购房人应当予以警惕。 最理想的结果,是争取把第七条和第九条需要填空加以约定的数字统一起来。但是一些楼盘特别是紧俏楼盘,开发商往往不轻易让步。买房人最好要据理力争,尽量缩小两者的差距,一旦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逾期交房可否先收房后追究责任? 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担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第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此外,你不能仅以开发商未先行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因为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房屋毁损、灭失风险在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日就已经转移给你。在此情况下,拒绝接收房屋,对你并无益处。
如果购房者提出的退房要求被开发商接受,那么有两个合同需要解除,一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二是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双方财产的返还或权利的恢复,对于已经入住的购房者而言,需要将已经占有的住宅交还给开发商,对于还没有入住的购房者者来说,则需要放弃占有即将入住的住宅。开发商则不能再根据合同要求购房者支付房款,对于已经收取的部分要退还给购房者。
我本人就是从事售楼工作的,我个人认为你不应该签定合同的.预售许可证是在其他证件齐全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的.(再过一个月就交付的房子到现在还未办理预售许可证,那说明开发商有比较严重的问题存在的.因为按照有关规定是可以办理了啊)你如果现在与开发商签定合同,以后有纠纷可麻烦了.没有预售许可证以后要办理按揭手续,产权证登记都是不可以的.(而且还会影响到房子的交付的.)我希望你慎重考虑啊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时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必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个条件才可构成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开发商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即使双方在合同中没有进行约定,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开发商仍可直接引用法律条款来免责。 开发商常常对“不可抗力”作扩大解释,比如将下雪、雨水多、夏天天气热、甚至高考期间禁止施工这些作为不可抗力来狡辩。这里提醒购房者注意,下雨下雪都是自然现象,如果没有形成灾害是不能作为不可抗力的。而高考亦是每年都举行的,这些事件均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这样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在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开发商以已经交房为理由抗辩,使购房者陷入被动。 为了避免争议,购房者在房开商拟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比如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此时完全可以不接收钥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单”之类的文件上签名。 (三)诉讼时效。 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两年才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交房注意: 核验业主材料 ↓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 交纳剩余房款 ↓ 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 业主做综合验收 ↓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 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 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 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绝大部分网友是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错,碰到的问题:怎么验收房;交房手续是什么;交房要付多少钱;碰到房子问题怎么办;什么是房子质量问题等等。建议收房日期: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验收房子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凯文顾问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最后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 怎样避免入住纠纷 房地产商发出入住通知,购房人却认为房子无法入住。房子交付总不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房子是否能够交付,只能看房子有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因此,要避免入住纠纷,必须从签好合同入手。 交付条件要明确 购房人在约定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时,最重要的是约定好交付条件。随着《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出台,北京市对标准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第八条中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作为了房地产商在交房期限前必须完成的工作,购房人签约时千万不要同意房地产商对此约定进行更改或附加变通条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表的正本,并检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由于合同第五条约定了购房人在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时可以选择退房,而目前北京的法院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通常把购房人收房视为购房人事实接受了房屋,放弃了要求退房的权利,因此购房人在收房前能看到《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是购房人能及时做出选择的必要条件。 在北京,目前没有“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约定“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则往往会给房地产商钻空子。建议购房人在约定第几种条件时不要选这两条,而是自己约定第5种条件,即“达到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及补充协议第几条的约定要求”。 别签“开口”合同 购房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合同第八条可能会给房地产商留出的“后门”,房地产商如果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后面添写了过多的免责条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会变成没有期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上均有清楚的定义,购房人按照法律应接受房地产商在出现“不可抗力”时的免责。如果房地产商在免责条款的空行中填写其它免责条款,购房人则要多加小心了。 “因天气原因”:下雨下雪,冬天气温低是房地产商事先应预估到的,如果一定要写上,就写明大雨、大雪、气温低于多少度的天数超过多少天(以国家气象部门确认的为准)。 “因配套工程影响”:如果土地已做好“七通一平”,这种影响基本不存在。如果需先做“七通一平”,房地产商也应把时间事先算进去,最多给一个规定的宽限期,而避免敞口,并要求相关的市政部门提供具体影响时间的证明。 “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这话怎么解释都行,而且这是房地产商自己的问题,“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购房人要避免房地产商写上这条免责理由。 “因材料供应延误”:这属于房地产商向材料供应商索赔的问题,责任不应转嫁给购房人来承担。 “因政府政策改变而带来的延误”:什么叫“政府政策改变”,房地产商认为申请变更规划可以批准,而实际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批准或批了很长时间叫不叫政策变化?如果约定这个免责条款,最好写明以哪个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最后想提醒购房人的是:在房地产商逾期交房免责问题上,不管您接受了房地产商加上的哪一条,都要跟上一条:房地产商在免责条件发生之日起多少天内用什么具体方式告知购房人,防止房地产商在不能按时交房时花钱买关系搞假证明。有可能的话最好争取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后面加上“但不得超过()天”。 避免“得不偿失” 如果购房人能在合同第八条将房地产商的免责时间封口,在约定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时,可以按标准合同的第1种方式进行约定,如果能将逾期时间分段,赔偿金额逐段提高(逾期第2个月比逾期第1个月的赔偿高)就更好了,同时要避免约定的违约金的比率比第七条约定得低。 购房人要注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人已付房款为基数的,同样条款对不同方式付款的购房人的赔偿是不同的,购房人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算一下自己付款方式下的违约金比例是否合适。贷款买房的人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地产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违约金至少要高于自己要付的贷款利息。 笔者在此提醒购房人,一旦出现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的情况,如果房地产商只赔偿利息,显然无法弥补购房人的损失,至少会赔进合同印花税和办理贷款时发生的律师费、保险费等费用。因此建议购房人最好能在约定中加上一句话:“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出卖人据实赔偿。” 如果购房人不能在合同第八条将房地产商的免责时间封口,最好自行约定第2种方式,在借鉴上述方法约定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同时,明确即使出现了合同第八条所说的房地产商逾期交房可以免责的情况,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多少日,购房人也可选择退房,退房的具体方式可参照标准合同第九条第1种方式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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